在此前的國防和軍隊改革中,我國共有兩支武裝力量調整為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其中一支是解放軍預備役部隊、另一支則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接下來,小圣就為大家展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帶大家一起回顧了解一下這段軍改中的寶貴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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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紹一下預備役部隊的調整情況:
先來搞清什么是預備役,其實啊所謂預備役指的是區別于現役的一種兵役義務、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戰時快速實施兵員動員的重要措施。所以,預備役部隊自然是解放軍的組成部分之一,是列入解放軍建制序列的新型部隊,其以少數現役軍人為骨干、以復員退伍軍人為主要成分,由預備役軍官和預備役士兵組成。預備役部隊實行統一的編制,授有軍旗、番號、代號,配備相應的武器裝備。
軍改前,預備役部隊按照居住地域編成,編有包括步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和舟橋部隊以及海、空軍等專業技術兵種。其中,陸軍預備役部隊由七大軍區下轄的省軍區、直轄市警備區領導管理,而海軍預備役部隊、空軍預備役部隊、第二炮兵則是由相應的軍兵種領導管理。此外,也是在軍改前,預備役部隊實行軍地雙重領導,為此當時會有地方黨政領導出任各級預備役部隊“第一政委”之職。比如,省級副職領導甚至是省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出任預備役師“第一政委”,地級市常務副市長出任預備役團“第一政委”等等,類似例子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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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軍改中的2017年,陸軍預備役部隊脫離省軍區系統,劃歸陸軍直接領導管理,從而加強了陸軍預備役部隊同現役部隊的統籌建設、協同戰訓水平以及一體建設和運用。在此過程中,我軍還積極完善了預備役部隊的軍兵種比例,大幅壓減陸軍預備役部隊、適度增加其他軍兵種預備役部隊,從而推動軍兵種比例更加協調。
另根據《中共中央關于調整預備役部隊領導體制的決定》,自2020年7月1日零時起,預備役部隊全面納入軍隊領導指揮體系,由現行軍地雙重領導調整為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與之相對應的,便是預備役部隊不再設立“第一政委”之職,地方黨政領導也不再出任預備役部隊“第一政委”,從而全面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的堅強領導、絕對領導,堅持黨管武裝、姓軍為戰的根本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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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再介紹一下武警部隊的改革調整情況:
軍改前,武警部隊列國務院序列,實行由國務院、中央軍委統一領導、統一管理與各級公安機關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概括為“兩統一分”體制)。在這種體制下,武警部隊自然有一種軍警不分的模糊感,各級地方黨委政府可以直接指揮調動相應層級的武警部隊。此外,當時縣區級及以上公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還會出任武警部隊“第一政委”,比如公安部長是擔任武警部隊“第一政委”、公安廳長出任省級武警總隊“第一政委”、地市公安局局長出任武警支隊“第一政委”等等。
直到2018年1月1日零時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不再列國務院序列,歸中央軍委建制,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至于改革調整后的武警部隊建設,則是按照中央軍委規定的建制關系組織領導,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與武警部隊各級相應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調機制。如此一來,武警部隊就不再設立“第一政委”之職,各級公安部門負責人也不再擔任武警部隊第一政委,地方黨委政府無權指揮調動對應層級的武警部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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