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經過漫長的拉鋸,北京毒狗案終獲宣判,導致9只寵物犬去世的被告人因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入獄四年,對于寵物犬的法理定位終于獲得了司法程序的初步確認。當然,伴侶動物目前還只能被理解為“財物”,案件構成犯罪也是因為有毒物質對人也構成傷害。寵物主人所遭受的近乎家庭成員去世的重大情感傷害在法律上仍屬空白。
性情溫順的寵物犬尚且如此,如果養的是更危險的動物,比如一只狼會是什么情況呢?在飼養者心中,伴侶動物又是怎樣的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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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一年中,我同布雷寧從未分離。盡管住所變了,工作變了,國家甚至大洲變了,我身邊的人也來來去去(大多數情況下是去),但布雷寧永遠在那里——在家,在工作,或是在一起玩耍。他是我早上醒來時最先看到的東西——主要由于他總是叫醒我的那一個,在大概破曉時他會用濕漉漉的舌頭將我舔醒——在黎明模糊的亮光中,我會感受到那模糊逼近的身影、散發著肉味的呼吸以及砂紙一般的舌頭。而這是比較好的時候才有的待遇,在糟糕的日子里,他會先在花園里抓住并殺死一只鳥,然后通過將它扔到我臉上的方式來叫醒我。(與狼共同生活的第一條規則就是:永遠要期待著你期待不到的事情。)清晨,當我寫作的時候,他會在書桌下趴著。在他生命的每一天里,他都會和我一起走,一起跑。下午,當我講課時,他同樣會走進教室中來。晚上,當我喝著杰克·丹尼時,他會同我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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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寧與《哲學家與狼》作者馬克·羅蘭茲
這不僅僅是因為我喜歡有他陪在身邊——盡管我確實如此。大部分如何生活、如何為人處世的道理,我都是在這十一年中學到的。大部分對于生命及其意義的理解,我都是從他身上學來的。做一個人意味著什么——這點是一匹狼教給我的。他是如此全然地滲透到我生命中的每一個方面,我們是這樣毫無間隙地生活在一起,以至于,正是從同布雷寧的關系中,我開始了解,甚至定義我自己。
有人說,擁有寵物是一件錯誤的事,因為你將它變成了自己的財產。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我認為這是對的。就最基本的法律意義而言,我可以說是布雷寧的主人——盡管,在他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里,我并沒有任何形式的所有權文件記錄,所以我并不清楚如何能在法庭上證明這一點。不過我從未被這種異議說服,因為這事實上就是一個錯誤的推論。它認為,如果你在法律上是一個東西的主人,那么這就是你倆之間唯一的紐帶;或者,至少說,所有權的關系在你們之間占據著支配地位。但實際上,沒有什么理由能讓我們相信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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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根本上來說,布雷寧并非我的財產;當然他也不是我的寵物。有時,他有點兒像我的弟弟。有時,我又有些像他的保護者 ;保護他在這個他不能理解,也不能夠獲得信任的世界中不受傷害。在那些時刻,我得決定我們接下來應該怎樣做,而且無論布雷寧是否表示同意,都得這樣做。針對這一點,我的一些支持動物權利運動的朋友便會抱怨說,我們之間的權利是不對等的,因為布雷寧并沒有就我的決定給予同意。不過,這樣的指責仍是沒有什么說服力的。想象一下,倘若我的弟弟不是一匹狼,而是一個人;如果他還太小,不能理解這個世界,以及他的做法將在這個世界產生的后果,那么我便不能簡單地放任他不管。就像我們在前面看到的那樣,科勒捍衛狗承擔其行為產生的后果的權利。我同意,不過當然,這種權利并非完全意義上的權利 :在合適的情景之中,它會被推翻。如果一條狗也許是由于無視你的指示,將要飛奔到一輛車前,這時你便不能簡單地容許它去“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后果”。相反地,你應該竭盡全力去保證它可以避免這種后果。如果你的弟弟要沖到一輛車前,你肯定也會做同樣的事。在常識與一般人類原則準許的條件下,如果后果不是太嚴重或者不會造成太大損失的話,我會讓我的弟弟去承擔或者享受自己的行為帶來的結果,因為只有如此,他才能學到東西。不過在其他情境下,我應該盡我所能去保護他,盡管他沒有對這種保護表示贊同。如果說這樣做讓他成了我的奴隸,這種觀點像是一種忽視了保護與監禁的區別的極端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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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爾弗雷德·馮·科瓦爾斯基(Alfred von Kowalski),《孤獨的狼》(Lone Wolf)
對于人——至少是較正派的人——來說,監護的概念要比所有權的概念更能合理地解釋他們與其動物同伴的主要關系。不過,對于我和布雷寧,似乎這兩種關系都不太貼切。這一點決定性地區分了他以及我知道的任何其他犬類。只有在某些時候,在一些特定的情境下,他才是我的弟弟。在其他時候、其他情境里,他是我的哥哥 :一個我仰慕的,而且非常想要效仿的兄長。我們將會看到,效仿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至多不過能做到一小部分。不過這樣的愿望以及隨之而來的努力激勵著我。我十分確信,如果沒有他,我絕對不會成為像現在這樣好的人。我們能夠從兄長身上得到的東西也莫過于此了。
我將永遠記得我的狼兄弟。
以上節選自《哲學家與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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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與狼
作者:[英]馬克·羅蘭茲
譯者:路雅
出版時間:2025年10月
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新民說
作者簡介:
馬克·羅蘭茲(Mark Rowlands),英國人,牛津大學哲學博士,美國邁阿密大學哲學系教授,著有多部哲學暢銷書,如《動物權利》《宇宙盡頭的哲學家》《跑著思考》《像狗一樣快樂》等。
內容簡介:
小狼布雷寧與哲學家馬克·羅蘭茲11年來朝夕相處,他與羅蘭茲一起生活,一起玩耍,甚至在羅蘭茲的大學課堂里打盹。他作為狼的生命不斷刺激羅蘭茲反觀作為猿猴的自己,將生命的真實瞬間從人類的傲慢、計算和貪婪中打撈出來。
“他便是那抹光亮,讓我得以在陰影中看到自己”。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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