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據順河宣傳,河南開封21歲男子張家豪入伍后拒服兵役,被罰款40912元,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兩年內不得參加高考。
通報內容如下:
張家豪,男,21歲,河南開封人。2025年9月,經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批準入伍至某省軍區服役,該同志入伍后服役態度消極,對部隊教育訓練和正常管理不適應。所在部隊,區征兵辦和其家長多次對其進行了思想教育,講清了拒服兵役帶來的嚴重后果,但張家豪仍然無法端正服役態度,堅持拒服兵役。2025年10月23日,所在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九十四條之規定,給予張家豪除名處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河南省征兵工作條例》《河南省社會信用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軍動[2018]238號)等文件規定,對張家豪作實施如下處罰并通報全市:1.處以上一年度義務兵優待金2倍(40912元)的罰款。2.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為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兩年內公安機關不予辦理出境手續。4.兩年內不得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5.不得參加縣級以上勞動模范,道德模范,時代楷模,五一勞動獎章,青年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等各類獎勵項目評選。6.兩年內不得享受政府用于支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特定正常目標或工作任務,具有專門用途的各類財政資金以及社會保障資金政策或補貼。7.列入履行兵役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通報。![]()
(來源:“順河宣傳”公眾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