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潤昌生物油脂廠(下稱“潤昌油脂廠”)因無證生產、無環保設備排放廢水、以及排放廢氣不達標等問題,長期被當地居民和環保志愿者投訴。
因該廠不具備生產酸化油條件非法生產,2023年7、8月期間,經廣西區生態環境廳專案組查實,存在“未驗先投”等環境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及罰款。
2025年7、8月期間,因該廠環保處理不到位、新建廠房選址不符環評要求,生產過程中產生廢氣影響當地上千戶居民,被廣西區生態環境廳查實后,作出“停產”、“限期整改”和“搬遷”廠址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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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等風頭一過,近日當地村民和志愿者們又發現,潤昌油脂廠繼續與當地榨油企業簽署合同,大規模購買皂腳,繼續生產酸化油。
投訴村民稱,對該企業的行為,多日來全程用水印相機錄像、拍照取證,希望相關部門繼續查處。
01.
長期以來潤昌油脂廠存在非法生產、排污等問題,曾被查實處罰
2023年8月,接群眾投訴,廣西區生態環境廳在調查核實后,作出《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答復信訪舉報事項的函》,函中確認潤昌油脂廠“購買皂腳、濃硫酸等物料利用舊廠區生產加工酸化油”,在“2020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間,生產原輔材料、生產工藝與原環評文件批復不一致,未配套建設相應的污染治理設施”。該行為被認定違反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此后,北海市生態環境局于2024年3月22日,對潤昌油脂廠作出處罰,罰款231136元,對該廠實際控制人梁某正罰款550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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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盡管潤昌油脂廠被處罰停產,但期間仍然有從當地油脂生產企業購買“皂腳”廢料的行為。
2024年6月,潤昌油脂廠新廠房投產,離原來的簡易窩棚工廠約300米遠。
該廠新廠自投產至今,當地居民就多次投訴其排污不達標、污染環境和空氣,影響當地上千戶居民的正常生活。
02.
北海市生態環境局與區生態環境廳的調查結論,竟截然相反
針對潤昌油脂廠新廠的投訴,2025年8月26日,北海市生態環境局向環保志愿者作出了一份答復稱:經該局調查,潤昌油脂廠廢水用油罐車拉至當地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不存在偷排廢水;居民投訴的廢氣污染問題,該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監測均符合排放標準。
然而,北海市生態環境局的調查結論,很快被廣西區生態環境廳打臉。
2025年9月23日,廣西區生態環境廳對投訴人作出的《告知書》結論,與北海市生態環境廳的結論有多處截然相反。
針對同樣一份、由投訴人反映至廣西自治區主要領導后,轉批下來的投訴材料,北海市和廣西區環保部門的兩份調查結論,除了廢水的排放,均以未發現直排大海的結論相同之外,其他多個調查事項與結論出現完全相反的認定。
比如,針對潤昌油脂廠長期無環保處理設備的投訴事項,北海市生態環境局沒有提及,而區生態環境廳則作出“‘2013年至2023年舊廠區生產時期,長期無環保處理設備’,情況屬實”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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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結論意味著:一、過去10年間潤昌油脂廠地下作坊式生產酸化油被坐實;二、皂腳加硫酸混合攪拌生產酸化油后,富含硫酸根離子、磷元素的廢水排去了哪里?三、此間居民多次投訴潤昌油脂廠不當排污,北海市方面作出“查無實據”的結論,是否涉嫌瀆職和濫用職權?
還有上千居民普遍反映的廢氣污染問題,北海市生態環境局委托的第三方調查結論為“排放的廢氣符合環保要求”。而區生態環境廳組成的核查組,通過現場勘查、調查詢問、走訪群眾、查閱資料、采樣監測等方式,得出的結論是“新廠區生產過程中產生臭氣影響附近居民”,情況屬實。
區生態環境廳的調查報告顯示,2025年8月19日,區環科院對潤昌油脂廠廠區的布點監測結果顯示,廠界無組織臭氣在上、下風向臭氣濃度均超出《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限制要求,超出標準14.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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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在于,北海市生態環境局為什么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臭氣問題,為何“聞”而不見?又該承擔什么責任?
03.
選址不合理,如何過環評?北海市行政審批局該當何責?
在潤昌新廠臭氣對附近居民影響的調查中,區生態環境廳查實:“北海市行政審批局在審批潤昌油脂廠提交的新廠區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時,未能發現新廠區距離 2016 年建成的赤江陶瓷廠廉租房小區(約 1000戶家庭)僅30米,也未評估其生產工藝對周邊環境的潛在影響,即于2023年3月批復同意潤昌油脂廠新廠區項目建設。因選址不合理,2023 至2025 年期間,北海市生態環境局共收到涉及潤昌油脂廠環境問題投訴26次(其中反映臭氣問題 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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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生態環境廳的答復書稱:“2025年7月14日,北海市鐵山港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等部門聯合下達《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的通知》,要求潤昌油脂廠立即停廠整改”;“該公司目前仍處于停產狀態。”
那么問題在于,根據皂腳加濃硫酸生產酸化油的配比,硫酸的比例為皂腳的10%,按照潤昌油脂廠每天采購100噸左右的皂腳計算,該廠在生產期間,每天需使用10噸左右的濃硫酸與皂腳一起攪拌,意味著生產過程產生大量的廢氣和臭氣,影響附近居民。
而北海市行政審批局,若以“在審批潤昌油脂廠提交的新廠區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時,未能發現新廠區距離 2016 年建成的赤江陶瓷廠廉租房小區(約 1000戶家庭)僅30米”的說法來推卸責任,顯然不符合常理。
而區生態環境廳查實的,北海市行政審批局“未評估其生產工藝對周邊環境的潛在影響,即于2023年3月批復同意潤昌油脂廠新廠區項目建設”,這一調查結論,足以證明北海市行政審批局涉嫌瀆職和濫用職權,違規批準了潤昌油脂廠的新廠區建設。
04.
停業整改期間仍大批購買原料,疑似繼續生產,污水排向何處?
近日,潤昌油脂廠附近居民和環保志愿者再次向北海市生態環境局電話投訴和舉報,稱該廠自2025年9月起,繼續與當地大豆油生產企業渤海油脂公司簽訂了3個月的皂腳購買合同。
據志愿者用水印相機拍攝的照片和錄像資料顯示,自2025年11月2日至11月底,長期受雇于潤昌油脂廠的油罐車(車頭車牌號冀DT3257,車尾牌號:冀DVS88掛),每天從渤海公司拉1至2車皂腳回到潤昌油脂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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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稱,這些拉回潤昌油脂廠的皂腳極有可能已經生產成酸化油,并對外銷售,相關部門可以調取沿途的監控錄像,大貨車GPS行車軌跡,以及車輛貨物的交接臺賬等信息,很容易查實具體數量和交易金額。
2025年11月18日,投訴人還拍到,車牌號為冀DVS88掛的油罐車,疑似從潤昌油脂廠拉廢水前往博某環保工業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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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潤昌油脂廠的實際控制人在博某環保工業園租借了一塊土地,自2025年4、5月份開始,在此處另外又增加建設了一間油脂廠,但因資金原因,該處的新油脂廠設備安裝尚未完成,處于停工狀態。
由此,環保志愿者推論得出,潤昌油脂廠拉到此處的不可能是皂腳,疑似拉來的是廢水,并通過地下管道排污。但該推斷目前并無實際證據。
事實上,潤昌油脂廠目前處于停產整改、搬遷期。在區生態環境廳的調查結論告知書中也表示,下一步的工作,將督促北海市生態環境局對潤昌油脂廠未取得排污許可證即調試生產排放污染物、廠界無組織臭氣濃度超標等環境問題,依法依規調查處理,查明超標原因,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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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該廳還要求北海市環境局督促潤昌油脂廠落實環保主體責任,主動拆除舊廠區原料池并清理殘留物,避免臭氣對周邊產生影響。加強新廠區停產期間廢水處理設施運行管控,規范做好廢水存量、外運處置等運行臺賬記錄,確保停產期間環境安全。還有,該廳還要求北海市相關部門科學研究制定企業搬遷調整方案,確保新選廠址遠離環境敏感區域,從規劃源頭避免產生新的鄰避問題。
對于潤昌油脂廠目前仍然持續購買原料,疑似繼續生產的行為,環保志愿者撥打了自治區環保廳執法處的電話進行舉報。接電人員稱,廳里之前已經有過查處,目前該廠的新址搬遷方案因資金問題推進緩慢。
對于目前的現狀,環保志愿者稱,從近日潤昌油脂廠源源不斷從外面拉回皂腳原料的動作來看,潤昌油脂廠在停產整改期間疑似繼續生產,只能說明區生態環保廳要求北海市生態環境局落實的整改措施,并沒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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