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9日下午,由南方周末報社、中國人民大學訴訟案例研究中心主辦的“刑事訴訟法修改與強制措施及再審制度完善”研討會在京舉辦。本次研討會聚焦了法學界眾多專家學者、檢察機關及律師界的實務專家,就第四次刑事訴訟法修改面臨的強制措施制度改革及再審申訴制度完善等話題,進行了深入探討,與會人員紛紛建言獻策。
會議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訴訟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李奮飛主持并致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會常務副會長陳衛東做專題發言,就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第四次刑事訴訟法修改草案的相關內容進行介紹,并主要闡述了關于強制措施制度修改、再審申訴制度完善等刑訴法修改的重點問題。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袁其國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相關問題及修法建議等進行主題發言,提出了第四次刑事訴訟法修改中關于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相關改革設想。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原院長王新清,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張建偉分別圍繞刑訴法修改與強制措施制度結構性改革、以及從憲法與人權保護角度落實強制措施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等進行了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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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嘉銘律師受邀參加此次研討會,并就刑事再審制度完善與第四次刑訴法修改進行了主題發言。王嘉銘律師結合其豐富的刑事案件辦理經驗,尤其涉及再審申訴案件的辦案實踐,指出我國目前再審申訴制度面臨的幾大問題,包括再審申訴事由法定標準高、再審申訴立案難、再審申訴周期長、申訴成功的偶然性強等問題,導致我國刑事再審制度糾錯功能屬性弱,司法機關在面臨再審申訴時受制于考核機制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的約束,很難擺脫行政機能對司法程序的障礙性影響。此外,王嘉銘律師尤其關注并提到檢察機關抗訴在再審程序中的角色以及檢察機關在再審案件中的作用。她談到,目前在我國再審案件中,由檢察機關抗訴提起的再審程序多數對被告人不利,如無罪抗有罪、輕罪抗重罪,檢察機關在再審程序中的公訴職能和追訴屬性明顯,脫離了檢察機關作為“監督者”的法律形象。因此,在第四次刑事訴訟法修改之際,她表示,對再審制度的調整和完善,亦應當適度考慮檢察機關回歸法律監督者的角色,提高被告人利益而抗訴的案件比例,真正發揮再審制度的糾錯功能、救濟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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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討會通過學界與實務界的深度對話,凝聚了關于強制措施完善與再審程序制度改革的諸多共識,為刑事訴訟法第四次修改吸收了各界智慧,提供了可行建議,得到了專家學者及與會人員的一致肯定及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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