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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城
很久都沒有憤怒了,人也活得越來越平靜,說是麻木也可以。
今天,灌面湯殺妻案和初中男生刺死女同學案這兩個萬眾矚目的案件,裁決結果出來了。看到如此離譜的裁決結果,整個人都不好了,感到非常的憤怒。
灌面湯殺妻案的結果是兇手李某春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死刑是緩期二年執行。等于說,殺人犯算是保住了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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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上對被害人吳某莉有這樣的描述“2024年6月以來,因吳某莉在網絡上有不當交友行為”,從而認定“被害人對本案發生有一定的責任”。
判決書如此輕描淡寫,如此離譜,不僅弱化了殺人者李某春的惡劣性質,還有污蔑受害者的感覺。當然,受害者已經失去了生命,再也無法辯解了。
還有個地方也是輕描淡寫“向吳某莉澆灌常溫面湯”,但實際上,當時李某春用的是高達70度的面湯灌進受害者呼吸道的,可以想象,受害者當時的身體承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
所謂的“不當交友”,也只是停留在網絡交往,并沒有實際的出軌行為和證據。不管怎樣都不應該是故意殺人的理由。當下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沒有任何理由去剝奪他人的生命。
法院的這份判決書,一方面給了受害者道德上的審判,一方面是在為殺人者減輕罪責。
案件發生于2024年9月,在這一年多的事件里,曾經3次延期審理,結果審出來了這樣的裁決結果。
李某春一直存在家暴的行為,說明他根本就沒把妻子當人。案發當天,他先是拿鋼尺、皮帶、菜刀毆打毫無還手之力的妻子,估計就這樣已經把人家打得遍體鱗傷了。可這還沒完,令人發指的還在后面,他抄起鍋里高達70度的面湯灌進妻子嘴里,還將妻子按進湯鍋里面,直接導致吳某莉窒息死亡。整個施暴過程持續5小時,每一個動作都是奔著要命去的。
吳某莉的父母趕到現場,看到女兒趴在案板上,前胸和后背滿是淤青,全身嚴重燙傷。太慘了。
如此殘暴的殺人行為,居然得到了一個死緩,還讓受害者負有一定的責任。實在是想不明白。
12月11日,也就是昨天。深圳那個14歲男生刺死女同學的案件也有了結果,同樣的離譜,同樣的令人感到窒息和憤怒。
殺人的那個男孩子鐘某某(被告)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在法定的10天內,被告人沒有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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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鐘某某作案時未滿18歲,不適用死刑。可笑的是還依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難道是不存在犯罪事實?性質不夠惡劣?情節和危害程度還不到位?
實在是想不明白。
據報道,4月8日,受害人優優(化名)放學回家,在自家樓下,鐘某某攜帶網購的折疊刀走到她面前,質問之后就用刀捅向優優。在優優倒地后,又連續向她后背和胸部等部位捅了無數刀。令人發指的是,鐘某某逃離幾米后聽到優優的呼救聲,又返回去,跪壓在優優身上,朝她的脖頸處捅了數刀,然后逃離現場,優優經搶救無效后死亡。
鐘某某因為生活中的瑣事對優優產生不滿,于是起了殺心。
這個案件讓人想起了邯鄲3個初中生殺害同學的案件,那3個男孩子的的作案手段也非常的殘忍,用兇器將受害人打得面目全非,還掩埋起來。最后的判決結果沒有一個是死刑,量刑最終的也只是無期徒刑。主要原因就是作案時的年齡只有14歲。
年齡成了免死金牌。正是這個原因,深圳這個14歲的男孩在作案前,還專門查閱了相關的法律條例,比如“14周歲殺人需要承擔什么后果”,他還仔細了解了邯鄲未成年人殺害同學案件的詳情。說明他早就有預謀,早就為自己留好了退路。
他之所以不再上訴,是因為已經得到了預想中的結果。所謂的無期徒刑,再減個幾次,二十幾歲不到三十歲的時候就可以出來了。
這算盤打得真好,年齡小真好,法律就是他的保護傘。
邯鄲和深圳這樣的案件的判決結果,將會帶來更嚴重的后果,那些品行不好或有暴力傾向的孩子就會這樣想,反正我沒有成年,殺了人大不了就是無期徒刑,死不了。
這是一個法治社會,法律的天平應該保持公平公正,而不是向一邊傾斜,尤其是暴力這一方傾斜。
然而,這兩個案件的裁決結果,明顯與社會公眾的認知存在明顯的偏差,所以會引起民眾的不滿。
一個社會就像是一列火車,人人都是車上的乘客。每個乘客的生命和安全都應該得到尊重和保護,法律就是安全的保障。
然而,灌面湯殺妻案和初中男孩刺死女同學的案件的裁決結果卻讓人感到了陣陣寒意,還有不安、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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