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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晶存儲:從“光存儲第一股”到欺詐退市
“光存儲第一股” 紫晶存儲財務造假案宣判,公司因欺詐發行證券罪被罰 3700 萬。公司實際控制人鄭穆、羅鐵威及原財務總監李燕霞等10名管理人員,全部被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七年六個月。
紫晶存儲 2017 年起系統性造假,2023 年退市致 1.7 萬投資者損失超 10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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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本高光:風口上的“光存儲新星”
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儲在科創板上市,當日股價大漲264.08%,報收78.24元/股,總市值飆升至148.95億元,創始人鄭穆身家躍升至30億元。
這家頂著“光存儲第一股”光環的企業,曾是資本追逐的寵兒。
2010年,深耕光盤行業十余年的鄭穆與羅鐵威返鄉創立紫晶存儲,主打一次性記錄藍光光盤,精準踩中光存儲產業風口。
憑借技術概念加持,公司獲得達晨創聯等知名機構1.25億元投資,2017至2019年招股書申報期內,看似保持著穩定增長態勢,最終成功登陸科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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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泡沫破裂:業績變臉與違規曝光
上市即巔峰的紫晶存儲,很快露出破綻。2020年增收不增利,歸母凈利潤同比下降24.71%;2021年營收下滑6.69%,凈虧損達2.29億元,同比降幅超379%。更刺眼的是,審計機構出具科創板首單非標年報,揭開了業績造假的冰山一角。
2022年2月,證監會立案調查坐實市場疑慮。經查,紫晶存儲通過虛構合同、偽造單據、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2017至2019年上半年累計虛增利潤超8500萬元,2019年上半年虛增利潤占比竟達137.33%,同時隱瞞1.35億元對外擔保。當年3月,公司自查又曝光3.73億元違規質押擔保,信任徹底崩塌。
三、司法終裁:全員獲刑的沉重代價
2024年12月12日,紫晶存儲公告的刑事判決,為這場資本騙局畫上句號。作為全面注冊制后首例欺詐IPO案,司法懲處力度空前:公司因欺詐發行被判罰金3700萬元,10名高管全部獲刑。
實際控制人鄭穆數罪并罰被判7年6個月,罰金50萬元;另一實控人羅鐵威獲刑7年,罰金40萬元;原財務總監李燕霞被判6年6個月,罰金35萬元。其余高管根據罪責不同,獲刑從2年緩刑到4年6個月不等,行政處罰罰款可折抵罰金的條款,也難掩其違法成本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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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場警鐘:敬畏底線
紫晶存儲案是資本市場的典型警示。證監會已對鄭穆采取終身市場禁入,羅鐵威、李燕霞等人也被實施5至10年禁入。這標志著“造假上市”的僥幸空間被徹底壓縮,注冊制絕非“寬進”的避風港。
從資本寵兒到退市罪犯,紫晶存儲的隕落印證了“信披是生命線”的鐵律。對企業而言,合規經營方能行穩致遠;對投資者,需警惕概念泡沫;對監管,此案彰顯“零容忍”決心。唯有各方嚴守底線,資本市場方能真正服務于實體經濟。
-- 第一閃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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