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秋,北京西山的松葉剛泛黃,中央政法委一間燈火通明的小屋里,彭真把手中的材料合上,沒有寒暄,直接問道:“秦城那幾個人,情緒怎樣?”一句看似輕描淡寫的詢問,預示著“兩案”公開審理已進入沖刺階段。
距林彪“九一三”事件已過去八年,黃永勝始終關押在秦城,日子按秒計算。他最反感的,是一遍又一遍的訊問表格,姓名、籍貫、職務,機械重復令他煩躁。預審記錄顯示,他常用沉默做回應,偶爾抬頭,“冰刀似的目光”讓年輕預審員直冒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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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1971年9月中央下令“離職反省”那一刻起,軍事生涯輝煌的總參謀長已走到命運另一端。可他本人不這么想。被隔離后,他仍自認“前線將領”,面對審訊,他像在戰壕里打防御戰,一句“不知道”頂回去,再補一句“你們自己查”。
預審僵住,辦案組把情況送到政法委。當晚,彭真與楊得志、伍修權等人碰頭,結論只有一句:必須從被告本人打開缺口。第二天,一條口信被帶進秦城:“證據鐵實,組織看的是態度。”就是這句話,讓黃永勝的防線出現裂縫。
1980年11月的特別法庭,一切細節都公開:法警列隊,錄音機長時間運轉,旁聽席坐著各單位代表。黃永勝被帶上法庭時步伐慢,嘴抿得很緊。檢察員張中如宣讀起訴書,72件書證、物證接連擺出,甚至包括他的親筆批示。
面對證據,他先用慣用手勢遮住麥克風,低聲嘀咕:“記不清了。”緊接著改口:“也許是跟其他同志一起討論時順口一說。”推脫、稀釋、切割——一整套手法跟在座的大多數干部都打過交道,沒什么新意。
值得一提的是,法庭早已請他選律師,他卻擺手:“我自己來。”旁邊書記員記錄時聽見他低聲補了一句:“這點事還用別人替我?”籌備兩天,他寫出28頁自辯稿。字體仍帶軍人味,橫平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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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那天,他戴上老花鏡,把稿紙攤在桌上,聲音不高不低:“我承認犯有嚴重錯誤,在若干問題上犯有罪行。”全場以為他要徹底低頭,可下一段馬上改調:“若干問題不等于全面犯罪,我只是成員,不是主犯。”聽上去理直氣壯,實則繼續卸責。
三小時自辯結束,法庭休庭。第二天辯論繼續,檢察員朱宗正抓住“成員”一詞,逐條勾連電報、批示、座談紀要,邏輯鏈條密不透風。黃永勝的面部肌肉幾乎僵住,卻很少插話,他清楚再辯也只是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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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下午,法庭最后一次給他機會:“還有補充嗎?”他緩慢搖頭,“放棄”。按程序,他仍可作最后陳述,他想了想,說自己十年來只琢磨出兩句話,浪費大半生,難報人民。“唯有赭衣供痰肉,不曾涓埃答人民。”語氣淡,卻透出無力感。
1981年1月25日,特別法庭判處黃永勝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刑期從1971年算起,他還剩八年。此時他七十一歲,外界揣測,以當時醫療條件,堅持到出獄并非奢望。
然而,頑固與郁積侵蝕了他。秦城的單間里,書桌擺著《毛澤東選集》和幾本《戰爭回憶錄》,除此之外,他對外界毫無興趣。守衛說,空地上鳥叫得再歡,他也不看一眼。醫生一次次讓他散步,他只是點頭,轉身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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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標準不算差:一日三餐管飽,節日能吃餃子,每季度體檢。但營養并沒換來好身體。1983年初,他已有嚴重心臟病、高血壓,醫護值班幾乎貼身。4月26日清晨,他突然出現大面積心梗,搶救無效,終年七十三歲。
資料顯示,病危通知發出后,中央批準家屬探視。家屬帶來的日用物品多數沒拆封,連新棉衣都整疊擱著。護理員問他要換衣服嗎?他搖頭:“穿舊的。”這種固執,讓旁人無從勸解。
彭真后來談到“兩案”時說,審理目的不是宣泄情緒,而是讓歷史對當事人作出清楚交代。黃永勝的結局,正是交代的一部分:功勞擺在那里,問題也擺在那里,誰也繞不過。
從西線大漠到法庭席位,他經歷的戰火與風浪,外人難以企及。但當鐵證一件件摞在桌面,個人的強硬變得蒼白。那封“看的是態度”的口信,提醒他也提醒后來者:在法律面前,所有履歷都只是背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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