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福州12月15日電 (記者陳藍燕)兩岸茶企共同研制的“臺式烏龍茶”5個系列標準實施后,漳平臺式烏龍茶次年產量、產值分別增長115%和112%;
兩岸媽祖信眾共同編寫的《媽祖祭典》團體標準,促進了兩岸同胞心靈契合;
兩岸高校共同建立了“兩岸共通藍碳標準體系”,推動完成兩岸首筆鹽沼藍碳交易,交易碳匯量1926噸……
近年來,福建在兩岸標準共通領域的一系列探索實踐,正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融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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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現場。實習生 鄭舒塵攝
下一步,如何讓臺灣同胞參與兩岸標準化活動不僅是“進得來”,還要“融得進”,更能“發展好”?
12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為大陸首部聚焦兩岸標準共通的地方性法規,這部共18條的法規涵蓋職責定位、工作程序、支持措施、成果應用四大板塊。
該《條例》有哪些特點?
《條例》在制度設計上實現多個創新:率先明確了“共同選題、共同比對、共同研制、共同使用共通標準”的“四共同”工作機制;明確了“臺灣地區先進標準本省采用、本省先進標準在臺灣地區采用、空白領域標準共同研制采用”的“三采用”實施路徑;明確了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支持臺灣地區專家參與大陸標準體系建設,具有較強的創新性。
從標準制定、實施、應用到宣傳推廣,《條例》構建起全鏈條管理體系,確保政策落地無死角。針對臺胞臺企關切的實際問題,法規精準推出人才扶持、知識產權保護、融資增信等專項支持措施,為解決發展痛點提供有力支撐。同時,《條例》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標準化主管部門的具體職責,讓各項工作推進有主體、落實有抓手,確保法規落地見效。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突出成果轉化導向,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社會團體等積極推動共通標準應用,并支持在政府采購、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工作中將共通標準作為技術參考,推動標準共通真正轉化為產業優勢、發展優勢。
該條法規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會上介紹,兩岸標準共通作為“新四通”之一,成為兩岸融合的重要組成部分。2023年12月24日,福建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審議通過《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制定該條例。隨后,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將《條例》納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福建省政府將《條例》列入2025年度立法計劃,經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于2025年11月27日經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省知識產權局局長黃水木指出,《條例》的出臺具有三重意義:
首先,近年來,福建省在兩岸標準共通上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出臺兩岸共通標準308項,覆蓋了農產品、服務業、新能源等領域,有力促進了兩岸融合發展。《條例》將福建省在標準共通中的成熟經驗,固化提升為法規制度,為深化兩岸標準共通筑牢基礎。
其次,目前國家層面尚無專門的兩岸標準共通上位法,福建省原有涉臺法規也沒有覆蓋標準共制等關鍵環節。《條例》的制定精準填補了這一制度空白,構建起綜合性、全鏈條的涉臺標準化法治保障體系,有利于為兩岸要素自由流動、產業深度合作掃清規則障礙,讓臺胞臺企在標準制定、應用等方面享有更充分的法治保障,增強發展信心。
此外,《條例》的出臺,為兩岸產業協同發展搭建了標準化橋梁,有利于推動兩岸優勢標準雙向互認、產業融合深入發展,打破行業壁壘與技術隔閡,促進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協同創新,讓兩岸產業在標準共通基礎上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提升市場競爭力。
作為臺胞最主要的祖籍地,福建長期以來持續深化拓展涉臺領域立法,現行有效的涉臺專項地方性法規15部,數量居全國首位。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僑(臺)工委副主任葉勇鵬表示,此次《條例》的制定,是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為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下一階段,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將繼續履行法定職責,發揮人大監督職能,推動法規落地見效,為高質量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貢獻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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