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發布通知,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農藥管理規章,進一步健全完善農藥生產經營管理,擬對《農藥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和《限制使用農藥名錄》作出修改,并向相關單位公開征求意見。業內人士認為,此次修改并非孤立舉措,而是農業農村部今年以來農藥管理體系優化的重要延續,與7月發布的《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規章修訂形成政策閉環,旨在解決行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從修改內容來看,政策銜接與風險防控是核心動因。2025年7月農業農村部已對《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規章作出修訂,新增委托加工合同規范、禁止證件出租出借等條款。此次《農藥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改將細化這些新規的審查標準,比如明確委托合同必備條款、生產場地環保設備配置要求等。而《限制使用農藥名錄》的調整,則與2024年底磷化鋁、氯化苦等高危農藥的管控措施相呼應,擬將其使用范圍限制、供應渠道規范等要求正式納入名錄。同時,隨著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升級,部分殘留風險較高的農藥品種也有望被新增管控。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修改將帶來多重積極影響。在生產端,細則的完善將倒逼企業升級生產設施,尤其在環保與安全設備方面,這與七部門《石化化工行業穩增長工作方案》中“推動農藥產品提質升級”的要求高度契合。具備綠色生產能力的企業將獲得競爭優勢,而不符合標準的小企業可能被加速淘汰,助力行業集中度提升。
在安全管控方面,通過明確高毒農藥的使用場景和專業操作要求,能有效減少濫用風險,呼應“深化農產品藥物殘留攻堅治理”的政策導向。此外,細化的審查標準和管控名錄也將為基層監管提供更清晰的依據,降低執法難度,形成“生產有規范、使用有邊界、監管有抓手”的良性循環。
相信最終落地的新規將推動農藥行業向“高效、安全、綠色”轉型,既保障農業生產需求,又守護農產品質量與生態環境安全,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實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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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中國農藥工業協會,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農藥管理規章,進一步健全完善農藥生產經營管理,擬對《農藥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和《限制使用農藥名錄》作出修改,現征求你單位意見。
有關意見建議在2025年12月26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pmd@agri.gov.cn。
附件:
1. 《農藥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改前后對照表
2. 《限制使用農藥名錄》(征求意見稿)
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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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綜合整理自農資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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