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卓謙
責編|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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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土地,素有“耕地中的大熊貓”之美譽。吉林省坐擁豐富的黑土地資源,為守護這份“沃土瑰寶”,吉林法院充分發揮司法保障作用,積極探索黑土地司法保護新路徑。2022年,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決定在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設立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并與10家基層法院形成“1+10”集中管轄模式,統一受理全省環境資源案件。
從嚴厲打擊破壞黑土地犯罪,到全面維護黑土地生態環境;從聚焦審判核心職能,到延伸司法服務觸角,吉林省“1+10”指定管轄法院以法律為堅實屏障,通過一系列精準有力的司法舉措,為黑土地資源筑起堅固防線,在白山松水間奏響黑土地司法保護的綠色樂章,為夯實大國糧倉生態根基、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注入強勁司法動能。
嚴字當頭立新規:以典型案例引領黑土司法實踐
自吉林省環境資源“1+10”案件管轄機制運行以來,全省法院始終堅守司法公正底線,依法公正審理涉黑土地保護案件8890件,包括刑事案件419件、民事案件7649件、行政案件822件。為統一裁判尺度,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協助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連續三年發布“吉林法院黑土地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共計17篇,其中9篇來自指定管轄法院;琿春林區基層法院還針對性制定《琿春林區基層法院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常見犯罪量刑參考(試行)》,為涉黑土地刑事案件審理提供明確指引。
黑土憑借土壤性狀優良、肥力充沛、水肥氣熱協調的優勢,不僅是農業生產的“黃金資源”,更受苗圃基地、花卉市場青睞。這也讓黑土成為不法分子覬覦的目標,他們通過大肆盜挖、銷售黑土牟利,嚴重破壞黑土地資源與生態平衡。
2022年11月至12月初,劉某某在梨樹縣某村他人承包的耕地(系永久基本農田)內盜挖黑土出售。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劉某某采挖黑土面積約4616.73平方米(折合約6.93畝),黑土地耕作層被全部破壞,種植條件被嚴重毀壞。
劉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其家屬將案涉土地予以平整修復,并取得了耕地承包人的諒解。梨樹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在他人耕地中非法取土,數量較大,造成黑土地被嚴重毀壞,其行為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劉某某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并已將涉案土地修復完畢,可依法對其從寬處罰。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
該案作為依法追究盜挖耕地黑土行為刑事責任的典型案例,為法院辦理盜挖、濫挖型破壞黑土地資源犯罪案件提供了清晰指引,明確了罪名適用與量刑考量的標準。
在今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于辦理破壞黑土地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典型案例。上述案件和吉林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審理的李某某等人非法采礦案入選其中,為類案辦理提供指引。
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張天驥表示,吉林法院兩件案例成功入選,凸顯了集中管轄的優勢作用,反映出吉林法院在堅持專業化建設、開展專業化審判、提升專業化能力方面成效顯著,標志著吉林省黑土地司法保護水平邁上新臺階。
制度先行強保障:讓恢復性司法為黑土“療傷”
守護黑土地,完善制度是首要前提。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加強統籌規劃,制定《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黑土地司法保護工程”實施方案》,構建起黑土地全方位、全鏈條、全領域、全覆蓋的司法保障體系,建立法庭、鄉鎮、村屯三級網格化管理模式,設置村內調解員,將黑土地保護工作納入社會綜合治理大格局。
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則聚焦泥炭土資源,建立盜采泥炭行政處罰與刑事懲治銜接機制,制定《涉泥炭案件專項臺賬》,對案涉泥炭資源進行分類統計、精準管理,有效避免因處置不當導致的泥炭資源二次破壞。
泥炭土作為黑土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既是珍貴的土壤資源,也是我國重要的礦產資源,兼具戰略價值與經濟價值。近年來,部分不法分子受利益驅使,非法采挖、販賣泥炭土,甚至以“合法項目”為幌子掩蓋犯罪行為,隱蔽性更強、社會危害更大,嚴重威脅黑土地資源安全與糧食生產安全。
2022年,李某某等人在柳河縣某林場踩點發現有泥炭土。同年8月,李某某等人通過某林場申請冷水魚項目,并以清淤名義盜挖泥炭土。經鑒定,李某某等人盜采的泥炭土體積共102007.15立方米,總價值713.61萬元。
通化鐵路運輸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等人違反礦產資源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開采泥炭土,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采礦罪。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系初犯、認罪認罰、自愿繳納生態修復資金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以非法采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四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該案有力震懾了非法采礦型破壞黑土地資源違法犯罪分子,彰顯了法院全力守護黑土地、夯實糧食安全根基的鮮明司法態度。”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庭長包娜說。
懲治犯罪不是最終目的,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才是關鍵。吉林法院在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積極探索生態司法、生態修復與社會治理融合路徑,做實黑土地司法保護“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督促當事人繳納生態損害賠償金317萬余元;創新優化生態修復方式,深化原地管護、碳匯賠償、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等責任履行模式,累計修復受損黑土地15.3萬余畝。其中,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創新推出“植樹造林抵償礦產資源損失”的替代履行機制,推動檢察機關與生態破壞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成功破解礦產資源損失難以替代性修復的難題,用林業生態效益代替賠償國家礦產資源損失,實現“懲戒+修復”雙重價值統一。
協同共治聚合力:構建黑土地司法保護“共同體”
黑土地保護是系統性工程,離不開多方協同的司法保護合力。吉林法院主動融入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以審判工作為核心,不斷完善跨部門、跨區域協作機制,推動形成多元共治的黑土地保護格局。
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聯合生態環境、公安、檢察等十部門,共同組建長春市環境治理司法協同中心,將包含黑土地資源在內的自然資源保護作為司法和執法共同價值導向與行動目標;長春鐵路運輸法院與行政機關建立起“聯席會議+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工作機制;吉林鐵路運輸法院與行政機關、當地鎮政府共同建立黑土地協作保護示范點,大力推進行政爭議訴前協調化解,為黑土地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為了進一步實現審判專業化,吉林法院還注重借助“外腦”力量: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出臺《關于建立環境資源專業人民陪審員庫實施方案》,選聘 117名專業人民陪審員,在涉黑土地案件審理中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提升審判的專業性、科學性;吉林鐵路運輸法院探索制定《吉林鐵路運輸法院關于生態技術調查官選任及參與訴訟活動的若干規定》,并在一起種植回收合同糾紛案件中,引入技術調查官輔助查明技術事實,為當事人節省鑒定費用204萬元;長春鐵路運輸法院創新設立特邀觀察員制度,聘請行政機關代表、企業負責人、專家學者等社會各界人士擔任環境特邀觀察員,推動形成“法院主導、社會參與”的黑土地保護合力。
此外,吉林法院始終將傳遞黑土地保護共識、發揮環資審判預防功能作為重要任務,通過多樣化法治宣傳活動,增強公眾法律意識與責任擔當。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制定《關于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全省128個“法官說事點”和37個巡回審判庭為載體,將黑土地保護法治宣傳延伸至基層一線;梨樹縣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法官進網格”糾紛化解工作制度,解決涉黑土地矛盾糾紛;各指定管轄法院還結合“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日”“全國生態日”等重要節點,開展針對性普法宣傳活動40余次。吉林法院創新黑土地司法保護的實踐經驗,有效提升了人民群眾對黑土地保護的法治自覺,為黑土地資源永續利用營造了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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