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29歲男子與朋友通宵包夜打《英雄聯盟》,次日清晨在電競館衛生間門口倒地猝死。家屬將電競館及老板告上法庭,索賠157萬余元。法院認定,電競館違法通宵營業且未盡充分提醒救助義務,承擔20%責任,賠償31萬余元;死者自身有基礎疾病且無視健康風險,承擔主要責任。此案為過度娛樂與場所安全敲響警鐘。
朋友們,今天聊一個讓人惋惜又值得深思的案件。一個29歲的年輕生命,在一場通宵游戲后,永遠倒下了。
一、悲劇之夜:從“通宵開黑”到突然倒地
2025年2月13日晚上,29歲的金某和朋友李某,相約去一家電子競技館打《英雄聯盟》。兩人開了包夜,一直玩到次日清晨6點多。朋友熬不住先回家了,金某還在電競館里,看別人玩游戲。
早上7點25分左右,意外發生了。 金某在衛生間門口突然倒下。約15分鐘后,才被其他顧客發現。網管和路人雖然幫忙施救并撥打了120,但急救醫生趕到后,最終宣告金某猝死,年僅29歲。
經司法鑒定,金某死因是冠心病急性發作導致的心源性猝死。他本身就有高血壓、脂肪肝等基礎病。
悲痛之余,金某家屬認為電競館有責任,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索賠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57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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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判決:二八分責,電競館為何要賠31萬?
案子經過一審、二審,法院最終判決:電競館及其經營者承擔20%的賠償責任,賠償31萬余元;死者金某自身承擔80%的主要責任。
很多網友可能會問:他自己有病還通宵玩,為啥網吧還要賠錢?法院主要基于兩點認定電競館有責:
第一,違法經營是“硬傷”。
根據國家《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于8時至24時。也就是說,通宵營業本身就是違法的。這家電競館為金某提供了違法的包夜服務,為其長時間滯留、過度疲勞創造了條件,這是其過錯之一。
第二,安全保障義務沒到位。
法院認為,在違法通宵營業時段,經營者更應盡到充分的提醒、告誡、勸導義務,比如提醒消費者注意休息、避免過度疲勞等。同時,應加強巡查,以便及時發現異常。金某倒地后近15分鐘才被發現,說明場館在及時發現和救助方面存在疏漏。這些都與悲劇的發生有一定因果聯系。
三、法律與警示:誰的命?誰的責任?
這個判決,給我們每個人都上了一堂沉重的法律與健康課。
對個人而言: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法院明確指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金某理應對自己的身體健康負責。通宵熬夜易誘發心腦血管疾病,這是普遍認知的常識。明知自己有基礎疾病,仍選擇高強度、長時間的娛樂方式,將自己置于風險之中,必須承擔主要后果。法律保護權益,但不鼓勵對自身安全的漠視。
對經營者而言:合規經營與安全提醒是底線。
此案給所有網吧、電競館等場所敲響了警鐘:
1. 遵守營業時間:莫為小利觸碰法律紅線。
2. 履行安全義務:特別是夜間,應通過顯著提示、人工巡查等方式,關注消費者狀態。設立簡單的急救預案,培訓員工基本應對知識,關鍵時刻能救命。
3. 保留相關證據:如監控錄像、巡查記錄等,既是管理所需,也能在糾紛中厘清責任。
【結論與熱議】
一個生命的逝去令人痛心,一場官司的判決更發人深省。它不是在“和稀泥”,而是清晰地劃定了在違法行為引發的悲劇中,個人過錯與場所責任的比例。
這件事也拋給了我們許多值得討論的問題:
1. 你如何看待這個“二八開”的判決? 是覺得網吧賠少了,還是賠多了?
2. 對于通宵營業的網吧、電競館,你覺得除了提醒,他們還應該具體做些什么來保障消費者安全?
3. 當朋友想通宵娛樂時,你會因為擔心對方健康而出言勸阻嗎?如何把握關心與干涉的度?
4. 這個案例是否應該促使相關條例(如營業時間限制)根據現實情況進行重新評估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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