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先交3800元門檻費,然后依次疊加,交滿69800元,就可以加入“團隊”,享受最終1040萬元的分紅……數字幻夢背后,實際上是一場徹頭徹尾的傳銷騙局。
今年7月份,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區公安分局涌泉派出所接到一通報警電話,電話那頭,一名年輕男子的聲音帶著焦慮與不安,向警方描述了自己被邀請來成都考察“陽光工程”的奇特經歷:每天定時組織活動,團隊成員實行“家庭式管理”,宣傳“致富經”,然后每拉一個人頭,分紅利潤就可以再多壘一層……最終,警方循線調查,一個隱蔽性極深、成員以年輕人大學生為主、涉案金額2300余萬元的傳銷網絡浮出水面。
12月16日,記者通過采訪辦案民警和走訪,對這起傳銷案件進行了一番了解和調查。
![]()
警方抓獲多名傳銷組織成員
一條報警線索
牽出巨大傳銷網絡
“喂,您好,我想報警,我好像遇到了傳銷……”打電話的人,是在某高校讀書的大學生小林(化名),一個女性好友聯系到他,對方熱情地介紹在成都一個“國家暗中支持的新興項目”,免費旅游還能掙錢,機會難得,邀請他前來“考察”。
抱著想談戀愛的和發展職業生涯的憧憬,小林到了成都,卻不知自己正一步步陷入一個以“陽光工程”為名的傳銷陷阱。
抵達成都后,小林受到了“超乎尋常”的接待。他應邀住進了溫江區某小區的一間合租房,里面已經住了好幾位和他年齡相仿的年輕人。起初幾天,他被帶著參觀市容、聚會吃飯,氣氛融洽。
然而,漸漸地他發現,所謂的“項目考察”有些不對勁。因為,加入團隊之后,這些人每天都宣傳“致富經”,不斷強調這是“國家項目”“政府允許”,并展示著各種黃金車輛等顯示經濟實力和盈利能力的東西。
“他們反復告訴你,外面的人不理解是因為層次不夠,只有抓住這個機會才能實現階層跨越。”小林描述,實際上,在這個團隊里面,每天的活動內容都很豐富,成員定期參加聚會、跑步以及外出旅游等等,在反反復復地包裝和誘惑下,有的人逐漸動搖,開始“拉人頭”,湊齊“入門費”。
但小林心中始終存有一絲疑慮。他注意到,所謂的工程,其實就是不斷地邀請新人加入,并想方設法讓他們也交出69800元。雖然在這個過程中,他也賺得了一些錢,但是和當初團隊承諾的完全不成正比,因此,在疑慮一段時間后,他選擇了報警,而這起報警線索,也成為警方循線跟蹤調查的主要來源。
![]()
傳銷團伙話術(圖片由成都市公安局提供)
循線追蹤:
35名骨干成員被抓獲 涉案金額2300萬元
2025年7月,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區公安分局根據這條報警,成功突出一條隱藏在轄區內的傳銷團伙線索。
為進一步摸清該團伙詳細情況,專案組民警通過分析研判,很快突出以朱某某為首的骨干成員分別控制一名傳銷團隊負責人,通過“拉人頭”的方式不斷壯大傳銷網絡,犯罪鏈條呈現出典型的傳銷金字塔式層級擴張。
在他們的蠱惑下,短短數月便發展了200余名“下線”。
經過一個多月的縝密偵查,相關證據充分固定,收網時機成熟,8月15日,溫江區公安分局組織警力,會同區級相關部門對溫江區多個涉及傳銷的小區窩點開展統一收網行動,一舉擋獲涉傳銷人員195人,查獲大量培訓資料、賬本等涉案物品,并對以朱某某為首的26名涉案骨干成員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隨后,專班民警通過對26名骨干成員的各類活動信息進行深度研判,持續開展深挖細查,聯合市局經偵支隊和相關公安分局,又突出了與該團伙相關聯、潛藏在轄區內的另一個傳銷團伙。
11月27日,溫江區公安分局再次組織開展聯合行動,成功搗毀涉傳窩點27處,擋獲涉傳人員137人,對以楊某某為首的9名涉案骨干成員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至此,該傳銷團伙從高層到基層被全鏈條摧毀。
目前,3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溫江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溫江公安分局會同區市場監管部門對297名涉傳人員分別給予行政處罰并全部勸返回原籍。
![]()
被抓獲的傳銷組織成員(圖片由成都市公安局提供)
揭秘團伙傳銷細節:
成員多是大學生 以工作、交友實施誘騙
警方調查發現,該組織架構嚴密,以朱某某、楊某某等人為首的骨干成員,各自控制著多個傳銷團隊,呈現出清晰的金字塔式層級。
他們利用微信、QQ等網絡平臺,以外省在校或剛畢業大學生為目標,以介紹工作、旅游、交友為誘餌,將其騙至成都。隨后通過一套完整的“洗腦”流程——從熱情接待消除戒心,到封閉培訓灌輸暴富理念,再到虛構案例營造成功假象——逐步控制受害人思想,誘騙其繳納高額費用并發展下線。
“這類傳銷發展對象主要是在讀或剛畢業大學生群體,特別是就業差或厭學的大學生群體,甚至其中有人因傳銷導致大學肄業。”溫江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曠明介紹說。
這些大學生來到成都后,會進入到團隊,然后上交手機,團隊實行企業化管理模式,每一個房間就是一個辦公室,辦公室里面分為組長或者“老總”,成員之間互不認識,由“老總”每天組織和安排活動,每天他們的行程被安排得滿滿當當,包括定期的跑步聚會和團建等,然后鼓吹這是“國家項目”“由國家暗中支持”,企業向國家納稅、是合法行業為幌子,偷換“傳銷”概念,以“陽光工程”、“連鎖經營”為由頭,以“五級三晉制”模式,誘騙參與人員繳納69800元獲得加入資格,虛構通過發展下線,最后可獲利1040萬元的謊言進行傳銷活動。
而在這個所謂的“1040”類型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中,違法犯罪人員更多利用大眾逐利心理、虛構新興經濟概念、借助前沿網絡技術大肆實施網絡傳銷犯罪。
比如,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虛擬幣投資、積德行善等新的投資概念、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迷惑群眾;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
![]()
傳銷組織成員被警方當場抓獲(圖片由成都市公安局提供)
警方提醒:
“1040”是傳統陷阱 謹防暴富騙局
據警方披露,該團伙屬于典型的“1040”式傳銷。盡管其常常披著“國家項目”、“資本運作”、“連鎖經營”等光鮮外衣,甚至蹭“虛擬貨幣”、“電子商務”、“消費返利”等新興經濟概念的熱度,但其核心模式依然是“拉人頭”、收取“入門費”和“團隊計酬”。
隨著調查深入,該團伙的“洗腦”流程和運作細節被徹底曝光。其騙術核心是精心編織的“1040萬”暴富幻夢。
第一步,實施溫情誘餌。 比如有朋友或者異性,以熟人關系為紐帶,用“介紹工作”“邀請旅游”談戀愛等理由,初期營造“家庭成員般的溫暖氛圍,降低防備。
第二步,偷換概念,通過在封閉環境中,輪番式的宣傳和強化認知,將傳銷美化為“國家秘密支持的資本運作項目”“陽光工程”,聲稱其合法且納稅,并歪曲利用“西部大開發”等政策概念進行包裝。
第三步,金錢蠱惑。 核心話術是“投資69800元,最終回報1040萬”。他們虛構大量通過項目賺到錢的案例,鼓吹“一次性投入,一生受益”等概念,精準利用年輕人的財富焦慮與逐利心理。
第四步,深淵捆綁。 一旦新人被蠱惑,團伙便會慫恿其交更多的錢,除了個人積蓄,更誘導其向家人行騙、借貸。
“無論話術如何翻新,只要具備‘交納費用獲取資格’和‘發展人員形成層級關系并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這兩個特征,就涉嫌傳銷違法犯罪。”溫江區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強調。
該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始終將打擊傳銷作為守護群眾“錢袋子”、維護社會穩定的重點工作,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他同時提醒公眾,尤其是剛剛步入社會的年輕人:務必警惕“低投入、高回報”、“躺賺”等不切實際的宣傳;認清“發展下線獲利”是傳銷的核心特征;不要輕信任何所謂“國家暗中支持”的資本運作項目;面對網友或熟人介紹的外地“高薪機會”,要多方核實,謹慎前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