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王怡文
記者 任利
據大風新聞報道,今年9月份山東臨沭縣的胡先生向媒體反映,2024年,他年僅4歲的兒子在臨沭縣城南幼兒園(河東岸分園)遭到老師暴力虐待,兩名教師被刑拘,其中一人王某因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被公安部門依法逮捕,另一人袁某被取保候審。12月14日,胡先生向縱覽新聞稱,近日,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零3個月,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
2024年5月,胡先生4歲的兒子點點(化名)來到城南幼兒園(河東岸分園)小二班就讀。胡先生向縱覽新聞稱,這是當地一家比較有名的民營幼兒園,收費不菲。到該園就讀沒有多久,胡先生就發現孩子回到家后開始沉默寡言,常常一個人躲在房間里玩耍。他還以為點點剛上幼兒園不適應,出于對這家知名幼兒園的信任,他當時根本沒有懷疑孩子是遭受了虐待。
2024年12月,一名同班家長將幼兒園幾段監控發到幼兒園的微信群后讓胡先生和其他家長又吃驚又憤怒。胡先生說,這名家長發布的是幾段有孩子在幼兒園里遭到老師打罵的視頻。胡先生和其他家長來到幼兒園進行交涉,要求查看最近一段時間的監控,但遭到了園方的拒絕。經過報警,胡先生等家長查閱了幼兒園多份監控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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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幼兒園。(來源/受訪者)
胡先生說,通過查看過往監控,他發現班主任王某對他的孩子經常拖拽、毆打、辱罵,甚至不給吃飯、關小黑屋(活動室)。將點點關小黑屋后,王某任由孩子在里面哭喊、求救,“我們實在想不明白她(王某)為什么要虐待這些孩子,她曾解釋是,因為孩子不聽話,這樣做便于管理。”另一位虐打孩子的老師袁某是隔壁班的老師,在12月20日其將點點拖拽到小黑屋后強行讓孩子下跪并侮辱,還抓著點點的頭撞墻,“袁某的孩子和我的孩子同班,她說是因為我孩子和她孩子發生了矛盾,在替她孩子出頭。”
據大風新聞此前報道,2024年12月,臨沭縣教體局向涉事的幼兒園下達《停止辦園通知書》,之后該幼兒園改名“合東岸幼兒園”繼續開辦,教育主管部門于2025年7月吊銷其辦學許可證,但幼兒園至今仍在辦學。胡先生告訴縱覽新聞稱,一直到今天,這家幼兒園還在營業。針對胡先生所說的涉事幼兒園被吊銷辦學許可證仍在經營的情況,12月15日下午,縱覽新聞聯系了臨沭縣教體局,工作人員留下記者電話后表示,相關問題需聯系多個科室了解后才能進行答復。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收到回復。
胡先生稱,他和其他家長還了解到,合東岸幼兒園所獲取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許可決定日期為2024年11月6日,也就是該幼兒園此前幾年均是無證辦學。今年8月6日,臨沭縣教體局在12345熱線的回復也證實了胡先生的說法。該回復稱,合東岸幼兒園自2019年11月開園至2024年8月屬無證辦學,該局曾聯合臨沭街道辦多次整治,共七次下達《停止辦園整改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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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涉事幼兒園被下達停止辦園整改通知書。(來源/受訪者)
根據胡先生提供的臨沭縣公安機關一份相關函件顯示,經偵查,臨沭縣城南幼兒園(河東岸分園)老師王某長期不給胡先生的孩子盛飯喂食,以及對兩名學生使用暴力拖拽、毆打、關小黑屋的方式進行虐待。2024年12月,該校老師袁某因自己的孩子與胡先生的孩子發生碰撞,袁某便將其拖拽到小黑屋,拉到墻腳,坐在孩子的身體上并抓著孩子的頭部撞擊墻,期間王某在旁邊不予制止,放任袁某的行為發展。2024年12月20日,臨沭縣公安局對王某、袁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今年6月12日,經臨沭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涉嫌虐待被看護人一案,在臨沭縣法院進行了開庭審理。8月20日,該案進行了一審二次開庭。胡先生說,在庭審中,王某進行了道歉,認罪認罰,但他們不會接受道歉,不會諒解。12月12日,該案進行了一審判決。
根據判決書顯示,檢方指控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王某在擔任小二班班主任期間,多次對班內學生胡某1(事發時4周歲。注:胡先生兒子)、陳某1(事發時3周歲)等人采取暴力拖拽、毆打、關小黑屋(活動室)、不予發放餐食等方式進行虐待。
記者看到,判決書一共列舉了21條王某虐待班內兒童的行為。第一條就顯示,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王某多次以胡某1不好好吃飯為由,在午飯和晚飯期間不給胡某1發放餐盤、盛飯喂食。又如,2024年11月19日11時35分至11時42分,胡某1喝奶粉期間,王某強行對胡某1喂飯,多次用手打胡某1手部,肩膀和后背等身體部位,胡某1抗拒,躲避,哭泣,嘔吐后大哭不止,王某將胡某1拽離座位往外走,其間,胡某1跪摔在地,王某強行將胡某1拉起,讓胡某1坐到其他座位后,仍繼續強行給胡某1喂飯,喂飯期間還用手拍打胡某1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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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中王某強行給胡先生的兒子喂食。(來源/受訪者)
判決書還寫道,法院查明王某并無教師資格證。法院認為,王某明知自己對班內幼兒負有看護職責,仍采取毆打,暴力拖拽,長期不予發放餐食等方式虐待被看護幼兒,情節惡劣,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幼兒的身心健康,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應予依法懲處。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
對于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王某系偶犯"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多次對多名幼兒進行虐待,對胡某1長期不予發放餐食,不是偶犯。上述辯護意見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納。對于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王某主觀惡性不大,犯罪情節較輕,未給胡某1等孩子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在案監控錄像記載王某在教學過程中多次對多名幼兒實施包括毆打頭面部,胸背部等身體部位,掐脖子,拽頭發,拖拽身體等行為,行為方式和動作力度明顯超出正常教學范圍,孩子面部表情痛苦,出現哭泣,躲避等表現,非一般公眾所能接受,王某的主觀惡性明顯。本案被害人均為幼兒,屬于弱勢群體,王某的行為對幼兒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同樣未進行采納。
最后,法院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零3個月,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從去年12月發現自己兒子被虐待到今年12月拿到判決書,已經整整一年。胡先生形容這一年過得格外漫長又異常煎熬,他的事業和家庭生活都因為點點的遭遇發生了改變,有些七零八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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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對胡先生兒子出具的病例。(來源/受訪者)
這次遭遇點點變得越來越沉默,不愿意和周圍人說話,不愛吃飯,情緒也不穩定,常常莫名其妙地發脾氣。今年2月14日,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診斷點點為“孤獨癥譜系障礙”。這一年里,除了忙著打官司給孩子討個公道外,他就常帶著點點到外地進行康復性治療,點點也一直處于休學狀態,未再重新尋找學校。之前,胡先生在當地做著一些收入不錯的小生意,這一年里基本處于了停滯狀態。剛開始有多名家長在一起維權,如今,只剩下了胡先生和另一名家長還在堅持,“我能理解其他家長的放棄,老百姓實在是耗不起,但我一定要為兒子討個說法,他還那么小,我作為父親應該保護他。”
胡先生表示,今年3月份,公安機關已將袁某的“刑事拘留”改為了“行政拘留”,他對此表示不認可,準備向公安機關提起刑事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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