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江西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對“天價救護車”事件中涉事的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4月8日晚10時左右,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員工熊宗勇駕駛掛靠于該醫院的救護車,以該醫院名義私自轉運江西省兒童醫院患者唐某某至上海市內醫院急診,全程往返路程為1600公里,轉運業務收取該患者轉運費28000元。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救護車費”公示收費標準為“20元/3公里”,即每公里為6.67元,南昌市至上海市轉運救護業務來回路程共計1600公里,按照公示標價計算,應收10672元。因該醫院未對案涉救護車及熊宗勇進行有效管理,致使該醫院工作人員駕駛救護車轉運服務中,在“救護車費”公示標價外加收價款17328元。
“民營救護車800公里收費2.8萬元”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后,當事人在6月18日已將多收的17328元款項退還給患者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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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醫院在其公示標價之外加價收取救護車轉運費的行為,南昌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責令涉事醫院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針對涉事醫院在其他醫療服務過程中存在的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使用超過有效期藥品等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已沒收過期藥品,對多項違法行為總共罰沒87220.86元并上繳國庫。
此前,在“天價救護車”事件引發爭議后,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6月18日深夜發布情況通報。其中提到:
調查發現,救護車所有方南昌贛醫醫院存在收費不合理等問題。目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已責令其退回了不合理收費,并暫停醫療轉運服務。下一步,我委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事件進一步調查核查,如發現違規違法問題將嚴肅查處,同時對轉運救護車規范使用加強監管,堅決維護患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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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在評論中提到——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意見》,提出“公平、均衡、普惠、可及”的八字方針。
看病難、看病貴是群眾“急難愁盼”的事項之一,這些年,救護車和醫療轉運車收費高、亂收費等亂象在許多地方時有發生。
這既有非法逐利、監管不力的原因,也有投入不足、運營機制和醫療資源未被整合利用的原因。各地有關部門要站穩人民立場,堅持問題導向,從關鍵處入手,聯手破解民生痛點。
來源:中國青年報綜合新華社、央廣網、紅星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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