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寫完《動輒稱“與國際接軌”的,非蠢,而是屁股問題》一文后,老朱便開始留意哪些專家教授的愛拿“與國際接軌”說事,誰料,一個國家的名字意外頻頻出現在了老朱的視野里——瑞典。
老朱對這個國家敏感, 不僅是因為老朱知道瑞典也有個與美國一樣性質的“國際開發署”,也是專門搞意識形態的,說白了就是資助“顏色革命”的,還有便是,網傳北大法學院的教授趙女士從2004年開始就與瑞典隆德大學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共同舉辦人權法碩士項目,瑞典方面負責提供經費,為中國培養“人才”。
2025年8月12日,這位趙女士在北京一所高校結束講座后,離開會場時,遭遇到一群人員的圍堵抗議,老朱對這事比較上心,是因為,彼時現場有人舉著標語,高呼口號,指責這位趙姓女教授“發表不當言論”、“危害國家安全”。
“危害國家安全”這幾個字,一下子刺激了老朱的神經,老朱研究了一下趙女士的觀點,因警方截至今天并沒有給其定性,故,老朱也不好說什么,但有一點是可以說的,那便是,趙教授是否需要公開她接受的瑞典方面的資助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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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資助是國際慣例,也就是所謂的“與國際接軌”,可是,另一個軌呢?趙教授是否也要接一下呢?
老朱說的另一個軌是,在瑞典的憲政體系中,有一條“公共文件公開”原則,說白了就是,法律保障公民對公共權力和官方文件的知情權,比如,高校屬于公共機構,那么,高校的公共權力和官方文件普通公民是有知情權的,也就是說,哪個高校的哪個下屬機構的哪個人從哪個國家或哪個非政府組織獲得了多少資金的資助,公眾是有知情權的。
趙女士是北大法學院的教授,應該算是我國法律界能左右國家立法的“高端人士”了,她會不知道瑞典的這一規定么?還是說,她知道,卻還是要以“ 學術無國界,接受基金會資助是國際慣例,要求我公布細節是網絡暴民的獵巫行為,侵犯了我的隱私和學術自由”為由予以拒絕,因為這涉及到了她的錢包與可能的觸犯了法律的定性呢?我們不得而知。但接受外國組織資助應該屬于公眾信息范圍、老百姓有知情權、根本不算隱私這點連吃瓜群眾都知道的事,為何趙教授卻仍然要以“隱私”來拒絕呢、她在企圖掩蓋什么?為何在這件事情上知識淵博的趙教授就不提“與國際接軌”了呢?
行文至此,老朱又想到了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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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東燕女士的基本信息是,1974年3月出生,浙江紹興人。法學博士,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一個清華,一個北大,都是法學教授,都在提“與國際接軌”,老朱想知道,她們在”中國公民個人接受境外組織資助“方面,可曾提過“與國際接軌”這事?是覺得我國在這方面沒必要“與國際接軌”、還是自己也拿了外國的錢了不好意思說?
“與國際接軌”,說白了就是外國怎么做就要中國怎么做,如果是在經濟領域或是軍事領域,那可能是恨鐵不成鋼,可如果是在“意識形態”領域,那就另當別令了——沒拿錢的或許只是崇洋媚外,拿了錢的便是企圖顛覆我國政權的“賣國”行為。
嚴重建議,在學信網下專門開辟一個欄目,國家要求境內所有學者專家,凡是在近20年內接受過境外非政府組織資助的,自行填報受助金額與用途明細,咱也與以“人權”著稱的瑞典接個軌,大家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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