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者點贊宿城法院開放旁聽!
11月10日,知名法學教授、辯護律師徐昕教授與周付生律師等十余名辯護人辯護的孫玉婷、蘇路江等人被控通過“真珠國際”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在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根據起訴書,公訴機關認定本案傳銷活動涉案金額高達100億元!如此重大的一件大案開庭,吸引了各地上百名律師、企業家前來旁聽。提到旁聽,必須提一下宿城區法院的開明、開放做法,中午休庭后,甚至有律師專門發微博、文章高度稱贊宿城區法院真正做到了公開開庭,不僅安排了足以容納上百人的大法庭,更難能可貴的是,不僅沒有無理限制旁聽或占坑式旁聽,而且來者不拒,旁聽者只需按程序領取旁聽證即可。
當然,美中不足,雖然經過各位辯護人的反復主張,法院最終沒能進一步同意對本案網絡直播。
檢察官頻頻打斷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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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宣讀完庭前會議報告后,各辯護人依次針對管轄、回避、是否應當庭審直播等問題發表意見,庭審程序一度從從容容、按部就班。
徐昕律師在發表意見過程中,提到了本案偵查人員涉嫌嚴重違法辦案的情況:
“有些情況我還是第一次知道!孫玉婷說到他們有珠寶、鉆石、手表幾千萬的東西被盜竊!這就是本案跟宿遷的關聯……”
徐昕律師話還沒說完,臺下上百名旁聽者也正在豎著耳朵聽著這樁駭人聽聞的偵查人員涉嫌盜竊嫌疑人千萬財物的案中案,公訴人郭健檢察官卻毫無征兆的突然大聲打斷了徐昕律師:
“法庭!提醒法庭注意!提醒辯護人注意用詞!”
就是這位郭健檢察官,在庭前會議上戴著口罩發言,被徐昕律師嚴厲要求摘下口罩!摘下了口罩的郭檢察官,在庭上果然伶牙俐齒!
審判長偏向公訴人對徐昕律師的發言提出了一些要求,徐昕律師嚴肅的向法庭表示:
“在我發表意見的時候,希望公訴人不要打斷!如果有這個習慣,未來公訴人發言也可能會遭到辯護人的打斷!法庭應當對公訴人的這種打斷及時制止!”
勿謂言之不預!
徐昕律師繼續發表意見:
“我正在描述這個案件和宿遷有什么關系,目前我們看到的關系是孫玉婷指控她的錢被公安盜竊……”
徐昕律師話音未落,郭健檢察官毫不顧忌基本的法庭禮儀和尊重別人的發言權,再次強勢插話:
“提醒法庭再次提醒辯護人注意用詞!”
徐昕律師大聲向審判者抗議:
“審判長!公訴人必須先舉手獲得同意才能發言,不能舉手的同時就發言!”
于是,審判長再次花時間回復了這個問題,同時確立了先舉手征得同意再發言的規則。
然而,后續的庭審證明,郭健檢察官不僅沒有收斂,甚至尤其偏愛在辯護人發言時猝不及防的插一話、打斷,甚至評論一番!
尤其是每當有辯護人提及辦案人員涉嫌違法辦案時,每當辯護人提及嫌疑人高達千萬元的財物高度疑似被辦案人員轉移時,馬上會激起郭健檢察官的高度過敏反應!
用之后另一位剛剛介入案件的辯護人話說:
“雖然庭前會議提及過這些事情,但是由于剛剛接手案件,我就沒有聽過,上百名旁聽群眾也沒聽過!而且往往這種隱蔽的真相,往往才是本案最重要的真相!”
本來應該從從容容、游刃有余,郭健檢察官,你在緊張什么呢?試圖掩蓋什么呢?
在提及管轄問題時,這位辯護人指出:
“本案中公訴人確定管轄的主要依據是被控企業有很多宿遷的用戶,但在卷宗中,這些宿遷用戶又是所謂的證人身份——僅僅因為證人是宿遷的,公訴人就認為宿遷具有管轄權——按照這樣的邏輯,有一家公司的案件最適合宿遷,那就是京東,任何的糾紛、案件,都可以找到一個最強的連接點,那就是京東的創始人劉強東就是我們宿遷人……”
“法庭!提醒法庭……”
郭健檢察官的聽覺系統再次發出警報,打斷了辯護人!
實在想不明白,如果證人都可以成為刑事案件的管轄連接點,創始人為什么不可以?!
另一位辯護人在就本案級別管轄發表意見時提到:
“本案指控金額高達100億,如此巨大的金額顯然不應當由基層法院管轄,而且在一些案件中,辦案機關常用的策略就是把案件控制在基層法院,上訴也只能到市一級的中級人民法院——案件出不了市,案件的問題就不會被更高層面的法院看到……”
同樣話音未落,郭健檢察官對第三名辯護人、至少第四次直接打斷:
“提醒辯護人不要揣測性發言!”
正在進行的庭審程序就是辯護人對庭前會議報告發表各自的意見,不是法庭辯論,更不是課堂上老師訓學生!
郭健檢察官,怎么就不能讓辯護人完整的發表意見呢?!
公訴人助理參與傳銷又指控傳銷
下午庭審中,有辯護人再次爆出重大情況:
本案另一位檢察官景勇,與一位名為許歡歡的助理在2024年接待辯護人時,許歡歡曾直言自己也是“真珠國際”的用戶,不僅購買過化妝品使用,甚至還加入過相關群聊,高度疑似參與了“真珠國際”的相關經營活動!
圍繞這一重要情況,多位辯護人紛紛質疑,強烈要求法庭先調查清楚相關情況,確定許多多是否參與辦理本案,確定景勇檢察官是否因此與本案存在利害關系!
景勇檢察官沒有否認辯護人提出的上述情況,但也沒有正面回答辯護人的質疑或向法庭說明實情,而是對辯護人發出了靈魂反問:
“這是一年多前發生的事情,辯護人為什么沒有在當時提出,而是偏偏要在開庭時提出?這個問題庭后會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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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辯護人直接反駁:
“對司法人員可能存在的違規行為提出質疑或控告本就是辯護人的重要權利,何時提出、什么場合提出都是如何行使權利的問題,而且正是因為這是公開庭審,才更要在此時公開提出,才更能引起法庭和公眾的關注和重視!”
是啊,對自己助理如此敏感甚至應當主動回避的行為,景勇檢察官你不應當反問辯護人為什么一年后才提出,而是應當捫心自問為什么一年的時間里沒有主動向單位匯報、作出說明?
又有辯護人指出:
“許歡歡參與本案被控的所謂傳銷行為,不僅涉及景勇檢察官是否回避的問題,按照指控邏輯和卷宗中其他地區的關聯刑事案件,如果許歡歡本人參與真珠國際達到了一定的程度或金額,同樣有可能存在涉嫌本罪!”
景勇檢察官想要繼續回應辯護人時,公訴人席上快速閃現了一幕耐人尋味的場景!
有辯護人發現,郭健檢察官居然快速的將景勇檢察官的話筒摁了下去,不讓她發言!
看來郭健檢察官對辯護人還算客氣,僅僅只是頻繁打斷,而郭檢察官狠起來,對自己的同席檢察官,說話的機會都不給!
隨后一輪發言中,郭健檢察官果然直接代替景勇對許歡歡的身份做了說明:
“許歡歡不是本院正式干警,也不是助理!”
這也不是,那也不是,難道又是臨時工?!
很快,就這個問題,辯護人在網絡上檢索到了許歡歡的資料,顯示她早在2020年通過招錄程序作為司法輔助人員考入了宿城區檢察院。
辯護人再次質疑郭健檢察官:
“首先郭健檢察官當時并不在場,并非該事的親歷者,無權越俎代庖代替景勇檢察官回答這個問題!相關說法不可信!其次,許歡歡早在5年前就通過招錄程序考入了檢察院,但在郭健檢察官口中,居然連個正式的名分都沒有!不要說這是國家機關,就是一個私企,如果老板說一個入職5年的員工沒簽合同、不是正式職工,都要承擔雙倍工資責任,是嚴重違反勞動法的違法行為!”
總之,下午庭審中,辯護人就這一問題反復提出法庭應當首先查明情況,否則極有可能遺留重大的程序問題,導致后續庭審無效,法庭為此休庭近一個小時。
公訴人輪番打斷辯護人的回避意見!
下午繼續開庭后,各被告人、辯護人依次就檢察官回避問題發表意見,孫玉婷、蘇路江先后提出要求兩名檢察官回避,理由也非常近似:
兩名檢察官在提審時,都曾毫不掩飾的表現出“有錢因為犯罪”的態度——赤裸裸的仇富式定罪!
在徐昕律師發表意見過程中,兩名公訴人開始不耐煩,郭健檢察官甚至直接說:
“不停的補充、不停的補充,公訴人沒有說話的時間!”
公訴人不是沒有說話的時間,因為現在是辯護人的發言程序,還沒輪到你啊!而且正在進行的,就是辯護人申請你回避的環節,你不僅不能插話,還要認真聽!
徐昕律師氣憤的說:
“為什么那么怕聽到我們說刺耳的話?頻繁打斷辯護人的發言不符合國家公訴人的形象!你要聽取辯護人的發言,尤其是關于申請你回避的發言,你都不愿意聽嗎?!這也不當那也不當,哪有那么多不當?!辯護人發表意見,對自己的每一個字負責!違反了你宿遷的法律可以抓我!就有人反映,昨天就有公安到酒店去監控!徐昕也不是嚇大的!”
徐昕律師的話擲地有聲!
但是非常諷刺的是,徐昕律師關于申請檢察官回避的意見,居然在檢察官的頻頻打斷中結束。
法庭上的檢察官可以這樣嗎——不知兩位檢察官的領導,柳梅檢察長,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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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也就是下周一,本案第二階段的庭審將正式開始!
歡迎各地律師同行以及企業家、美妝從業者等各界人士前往法庭旁聽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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