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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101大廈 資料圖
果不其然,對于島內(nèi)立法機構(gòu)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下稱‘財劃法’)”,臺灣行政部門負責人卓榮泰12月15日公開宣布不予副署。這樣一來,臺灣領(lǐng)導人賴清德就可以借機不公布該規(guī)章,該規(guī)章就不能生效實施。
從規(guī)矩上講,這是徹頭徹尾的違規(guī)行為。臺灣的相關(guān)規(guī)定白紙黑字寫在那里,對于立法機構(gòu)復議之后通過的規(guī)章,臺灣行政機構(gòu)負責人“應即接受該決議”。
此前的12月12日,賴清德為了統(tǒng)一黨內(nèi)意見,召集民進黨的51名“立委”一起共進午餐吃盒飯。大家都知道這次午餐非常重要,所以51位“立委”全部到齊。會上,超過一半的人不表態(tài),表態(tài)的都是擁護賴清德的,只有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發(fā)言表示,對于“財劃法”,卓榮泰“沒有不副署的空間”。
以民進黨目前的政治氛圍,凡大事,只要有一個人反對,這個人一定是對的。可惜,柯建銘雖然是民進黨內(nèi)元老級的人物,卻依然無法說服賴清德改弦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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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賴清德 資料圖
現(xiàn)在,球到了國民黨(以及民眾黨)腳下。
擺在國民黨面前的只有兩條路:要么認慫,要么不認。
認慫很簡單。藍營、白營先吵吵嚷嚷一番,甚至不排除發(fā)動支持者上街抗議,等熱度過了,再由中間人撮合,搭個臺階走下來。
臺階有的是。在相忍為“國”的大帽子下,臺灣立法機構(gòu)將“財劃法”再度修改,一直修改到賴清德滿意為止,然后公告實施。或者,過一段時間選擇性遺忘該事件。
如果不認慫,辦法倒是有一個:發(fā)動倒閣,將卓榮泰趕下臺。藍、白在“立法院”占多數(shù)(國民黨和無黨籍54席,民眾黨8席,民進黨51席),趕走卓榮泰不是問題。
但問題是,臺灣的規(guī)章賦予了卓榮泰一招防身術(shù):同歸于盡。他如果被“立法院”趕走,在被迫辭職的同時,可以要求賴清德解散“立法院”。這樣一來,本屆“立委”的任期就草草結(jié)束,臺灣將再一次舉行“立法委員”選舉。這對個人、政黨而言是嚴峻的考驗,對臺灣社會而言是一種巨大的資源浪費。
很顯然,卓榮泰吃定國民黨不敢玩這一手,所以在12月15日宣布不副署“財劃法”之際,也叫板國民黨和民眾黨,不服的話可以倒閣。
為此,臺灣《中國時報》12月16日以主筆室的名義發(fā)表評論,題目就是《吃定在野黨》。評論勸誡卓榮泰“身為閣揆無法化解朝野僵局,自應好好檢討,而不是采取更強烈的手段,激化朝野對立,拖著臺灣社會跟著陪葬。”
對這個事件進一步分析,即使卓榮泰被倒閣了,臺灣“立法院”重新選舉了,“財劃法”的問題依然懸而未決。
除非,“立法院”再一次選舉之后,藍、白依然占據(jù)多數(shù),將原法案一字不改再通過一遍,看看賴清德和他新任命的行政部門負責人(也許還是卓榮泰)還敢不敢再玩一次“不副署、不公布”。
國民黨(以及民眾黨)有這個膽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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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主席鄭麗文 資料圖
(作者 王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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