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慶,一個飯局花了一千二百多塊錢。但是六個小時后,九個人就都跑了,只剩下一個張先生。他面對老板,說話吞吞吐吐,說自己沒帶夠錢。這個事一下就火了,上了熱搜。很多人都在猜,是朋友坑了他,還是有別的原因?那些跑掉的人會后悔嗎?大家還在討論,結果結局就出來了。這個結局,真的比想的還要讓人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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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十二月四號下午四點多,重慶九龍坡區有一家飯館,接到了一個電話訂座。客人要留十個位置。大概五點半的時候,十個人陸陸續續來了。他們有男有女,看著都在三十到四十歲之間。大家穿得很好,有說有笑的,一看就是那種有錢有家的人。他們點菜的時候,真的特別大方!什么紅燒肥腸、辣子雞、蒜蓉蝦,飯館的招牌菜都點了一遍。本來菜就很多了,但是他們吃著吃著,又加了二十多個菜。啤酒也是一箱接一箱地拿,不夠喝了,還派人出去搬,還買了很多零食和飲料。包間里特別熱鬧。誰能想到呢?這頓看起來很普通的飯,其實是一個早就設計好的圈套?真的讓人很意外。
到了晚上十一點左右,奇怪的事情就發生了。先是有兩三個人說要出去接電話,然后他們就沒再回來。又有人說要去停車場挪車,說等下送大家走,結果也是一去不返。還有人找借口上廁所,也溜了。最讓人想不到的是,組織飯局的那個人,騙旁邊的張先生說“我先出去給老婆打個電話”,然后他也跑了。才過了十來分鐘,原本熱鬧的包間突然就安靜了。張先生這時候才發現,這么大的包間里,就只剩下他自己了。那一瞬間,張先生的腦子嗡了一聲,整個人都傻了。他本能地拿出手機,手抖著一個一個地打電話。但是電話那邊,不是關機,就是響個不停沒人接。真的太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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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過來收錢時,張先生只好硬著頭皮解釋。他說他不知道會這樣,還以為大家會分攤。他還說自己只是被叫來湊熱鬧的,身上沒帶這么多錢。服務員也呆住了,就趕緊叫來了老板鄭先生。鄭老板在飯館這行做了這么多年,什么事都見過。但是十個人吃飯跑了九個,這還真是他頭一次遇到。鄭老板嘆了口氣,說:“報警吧。”警察來了以后,通過張先生給的電話,打給了組織飯局的人。很奇怪的是,張先生打了半天打不通的電話,警察一打就通了。電話那頭,組織飯局的人就開始裝可憐,說自己是開滴滴的,一個月才掙幾千塊錢,要慢慢湊錢。他還說,要到下周二或者周四,平臺的錢才能取出來。他說完就掛了電話,再打過去就關機了。真是氣人。
在警察的幫忙下,張先生寫了一張保證書。他保證第二天下午六點前把一千二百六十二塊錢付清,不然就愿意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他還把身份證放在了飯館里。他走的時候,還拍著胸脯說:“如果他不給錢,我來給!”鄭老板看著這個很不好意思的中年人,心就軟了,然后讓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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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鄭老板很早就坐在店里了。他的手機放在前面,他總是看有沒有轉賬消息。下午六點,七點,八點……時間一點一點過去了,別說錢了,連個人影都沒有。電話終于打通了,但是張先生說的話,讓鄭老板差點氣笑了。張先生說:“組織飯局的人沒給我錢,我憑什么要給錢?我才不做這個冤大頭!”前一天還說得好好的,現在卻一點都不認賬。更讓人氣憤的是,后來再打電話、發消息,張先生就直接不理了。
鄭老板這下是真的生氣了。十二月八號,他把這件事拍成了視頻,發到了網上。“十個人吃飯,九個人跑了”這個話題,一下就火了,沖上了熱搜。十二月九號,記者找到了張先生去采訪他。他面對鏡頭,說的話更讓人吃驚。他說:“我確實答應了,但是我要是把錢付了,我不就是冤大頭了嗎?這筆錢本來就不該我付!要告就告唄,我才不怕!”他那副理直氣壯的樣子,好像他才是受害者。真是讓人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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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老板徹底火了,十二月十一號就直接去問了律師。律師說的話讓他心里有了底:那個承諾書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直接告張先生一個人。而且逃單不是小事,嚴重的話可能就是犯罪。鄭老板在法院小程序上交起訴材料的時候,一個大秘密就出來了。網上有人說,組織飯局的那個張某銀,竟然是張先生的親堂哥!原來這對從小一起長大的堂兄弟,早就有了矛盾。這次的飯局,根本就是堂哥故意設的一個圈套,就是為了坑張先生。張先生對桌上的好幾個朋友都不認識,所以其他九個人很可能都是幫著組織飯局的人。
事情傳開后,有一個說是張先生親戚的“好心人”聯系了鄭老板。他愿意幫張先生付錢,但是要拿回承諾書和身份證。這個人還說:“你們不用多問了,這是私人恩怨。”但是鄭老板堅持要告,不同意和解。網友們對這件事的看法也不一樣。有人說為了這點錢,把自己名聲都毀了,不值得。對于飯館老板,有人支持他維權,也有人覺得他“為了出名”“太認真”,說他目的不純。隨著這件事一直鬧下去,張先生承受不住網上所有的壓力,也明白了法律的厲害。十二月十四號早上,鄭老板起訴后的第三天,張先生終于低頭了。他通過微信轉賬付了一千二百六十二塊錢,還主動聯系老板說:“飯錢一千二百六十二塊錢已經給你了,請你把身份證快遞給我,運費我自己付。”收到錢后,鄭老板本來不想還身份證,他還想繼續告下去。但是因為有些網友的質疑,他最后同意把身份證還回去。他發了視頻,感謝網友的關心,還說不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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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雖然完了,但是后果很嚴重。這件事在網上火了以后,很多熱心網友通過各種辦法,找到了這十個人的身份信息。這在當地引起了很大的轟動。張先生成了網上大家討論的“壞榜樣”。這對堂兄弟的關系也徹底斷了。看到這里,可能有人會問:飯館為什么能只告張先生一個人呢?其他九個人都跑了,為什么不去找他們?這里就說到了一個很重要的法律概念,叫做連帶責任。十個人一起吃飯,如果他們沒有提前說好“各付各的”,那么就默認大家要一起承擔這筆錢。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飯館可以找其中任何一個人,要所有的錢。最高人民法院今年有一個判決,更是說得很清楚:飯館可以直接找留下來的那個人要全部的錢,不用一個一個去追。這就是鄭老板能單獨告張先生的原因。從法律上張先生確實很倒霉,但是誰讓他就是最后一個留下的人呢?更糟糕的是,張先生還簽了那個承諾書。這個承諾書一簽,不管他是主動承擔欠款,還是做擔保,他都逃不掉這筆錢了。
其他九個人為什么會一起跑單呢?除了堂兄弟之間的私人恩怨,還有很深層的原因。心理學上有一個說法,叫“責任稀釋效應”。就是說,人越多的時候,每個人就越會覺得“反正有這么多人,不差我一個”。但是他們忘了,連帶責任就是說飯館可以找任何一個人要所有的錢。這些人還抱有僥幸心理,覺得“法律不會懲罰這么多人”“肯定會私下解決的”。但是他們完全低估了法律的力量。去年深圳就有一個差不多的案子,有六個表兄弟吃飯逃單。結果他們不僅要一起付三千八百塊錢飯錢,而且其中三個人還因為不執行判決,上了失信名單,成了“老賴”。為了逃一百二十六塊錢,卻把自己的名聲和臉面都搭進去了,這筆買賣真的劃算嗎?我覺得一點都不劃算。在這個網絡時代,任何不老實的行為,都可能會被無限放大。與其后面花更大的代價去彌補,不如一開始就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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