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價8800萬,捐贈文物為何出現在拍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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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總有一些官司是荒唐到超越我們想象的。
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一則消息,來自澎湃新聞:
2025年12月16日,龐叔令簽署了《強制執行申請書》,正式向法院申請強制南京博物院提供龐家捐贈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等古畫的詳細流轉去向材料。
這個官司有點奇葩。
照理說,捐贈者捐贈了字畫后,了解流轉去向不是天經地義的嗎?為什么了解不到,要走到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一步呢?
不用想,肯定是有人在遮掩,捐贈者實在沒辦法了。
有人就要問了,遮掩的是啥?
我也好奇啊,就細看了看這背后的事件脈絡。
看了之后,好氣。
話說,龐元濟(1864年-1949年),字萊臣,號虛齋,浙江南潯人。龐先生是個超級牛人,辦了許多企業,繅絲廠、棉紡廠、造紙廠等等,更重要的是,他是中國近現代收藏大家,站在中國收藏界的塔尖,有句話是這么說他的:“江南收藏甲天下,虛齋收藏甲江南”。
1949年建國后,龐家開始向各個政府機構大量捐贈家藏字畫,比如,故宮博物院、上海博物院、蘇州博物館等,其中,1959年,龐元濟之孫龐增和攜家人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虛齋舊藏古畫”137件(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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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是無償捐贈。1962年11月,江蘇省人民委員會還為此給龐家后人頒發了獎狀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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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光榮。
時間來到2014年12月,南京博物院“藏天下:龐萊臣虛齋名畫合璧展”,這本來是一場文化盛事,但該院策展人卻這樣寫道:“龐萊臣也沒有想到,他的子孫會敗落到賣畫為生。”
這話太刺人了。龐家子孫明明是基于愛國情懷,將家藏珍品無償捐贈給政府機構,怎么就成了“敗落賣畫”?
于是,龐家就寫信給南京博物院,要求澄清并道歉。這是完全合情合理,而且很禮貌的行為。
但是,重點是但是,南京博物院不予理睬。
這就更傷人了。
無法對話啊,龐家就只能起訴了,打名譽權官司,勝訴。
但打官司的過程中,故事來了。南京博物院方面在法庭上提供了一個證據,試圖證明龐家“賣畫”: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上世紀90年代被南京藝蘭齋購買收藏,并成為其鎮館之寶,有報道說是來自龐萊臣的女兒。
這個證據讓龐家很受震驚。因為《江南春》恰恰就是1959年捐贈給南京博物院的古畫珍品。而且這幅作品很有名,1953年,時任國家文物局局長鄭振鐸在寫給上海文管會會長徐森玉的信中,就將《江南春》作為“非要不可”的征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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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外觀。圖自澎湃新聞
自此之后,龐家就不斷給南京博物院寫信,希望看看當年捐贈的137件藏品的現狀。
但是,重點是但是,南京博物院還是沒有回復他們。
這確實令人匪夷所思。
龐元濟的曾孫女叫龐叔令,她說,2018年時,她的媽媽,也就是1959年捐贈者龐增和的夫人,還為此寫信給南京博物院。“她在世的時候,一直惦記這事。后來她突發心臟病,就是因為有親友來講了南博這個事情,一下子讓她突然生氣,沒緩過來去世了……”
竟然把這樣一位對國家一片赤誠的好人給氣死了。
之后,龐家一直在尋找線索,了解捐贈文物的去向,可惜沒什么收獲。2024年10月,龐叔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南京博物院履行龐家捐贈文物告知義務。
又開庭了。法庭上,南京博物院直接質疑龐叔令的訴訟資格:你“不是捐贈人本人”。
法律知識被用在這樣的地方,真是喪了良心。
好在法院也不是南京博物院說了算的,認定龐家有權知曉捐贈文物去向,并要求南京博物院在2025年6月30日前,安排龐叔令查驗全部捐贈藏品原件,并就缺失藏品的流轉情況予以說明。
此時,故事又來了一個大波浪。
在北京一家拍賣公司的春拍圖錄上,出現了那幅明代仇英《江南春》,起拍價8800萬元。收藏界頗為矚目。
得知消息后,龐家立即向國家文物部門舉報,該畫撤拍。
龐叔令拿著法院司法文件,拿著當初留存的捐贈清單,走進南京博物院庫房,卻發現:137件(套)捐贈文物,只看到了132件,有5件不知去向。
失蹤的,除了《江南春》之外,北宋趙光輔《雙馬圖軸》、明代王紱《松風蕭寺圖軸》、清初王時敏《仿北苑山水軸》、清代湯貽汾《設色山水軸》。
之后,南京博物院回應說:這五幅畫被認定為“偽作”,已從藏品序列中“剔除”,并進行了“劃撥、調劑”處理。
剔除?剔除到拍賣會上?
其實,故事到了這里,我對之前很多不明白的事情也就明白了一些。
在業界來看,龐先生以真偽鑒定嚴謹著稱,只要蓋上“虛齋”印章,就是品質保證,受海內外認可,而且《江南春》屬于龐元濟藏品中的珍品。
從邏輯上說,如果捐贈文物真的屬于“偽作”,那么,最應該做的不是退回捐贈人嗎?
龐叔令繼續起訴南京博物院,要求其說明失蹤的5件古畫具體流向,并返還給龐家。
這個要求,一點也不過分。
結果,法庭上提供的證據又出了波瀾。
龐叔令向前來采訪的澎湃新聞記者介紹庭審證據情況時說:“他們把龐家大部分捐贈的都寫上了‘偽作’、‘假的’,又在邊上寫上‘資’的字和‘存’的字。”
這種做法的邏輯是:精品一旦標注為“偽作”,以后“剔除”出館藏就合乎程序了。
荒誕在于,南京博物院在2014年舉辦的“藏·天下:龐萊臣虛齋名畫合璧展”卻又給這批藏品極高評價,認為“流傳有序”且鑒定嚴謹。2015年,南京博物院一位王姓副院長說,南京博物院的虛齋藏品,是南京博物院最珍貴的書畫藏品。
那么,《江南春》是怎么跑到拍賣會上的?另外4件古畫文物去哪了?南京博物院也沒回答。所以才有12月16日,龐家向法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強制南京博物院說明文物去向。
官司打到這里,其實是很荒唐的。
這么簡單的一件事竟然要打官司,而且要打這么多年?法院之外,其他單位都干嘛去了?南京博物院頭鐵就算了,它沒有上級主管單位?
都裝聾作啞?
龐家向政府機構捐贈大量珍藏文物本是對國家的善意,結果,不僅被潑臟水,還被氣死一人,僅僅只是為了知道文物去向,就不得不三番幾次上法庭,迎面而來的是一輪輪的惡意。
捐贈捐成了敵仇。這種“意難平”正常人都能感同身受。
龐家捐贈的文物如此,其他人捐贈的文物如何?捐贈的文物如此,原本館藏的文物又如何?文物是一國文脈所系,誰在圍著它偷偷啃食?
就我個人的意見,我認為,龐家不僅有權利要求將南京博物院退回5件失蹤的藏品,而且有權利要求南京博物院退回全部137件(套)捐贈藏品。
為什么呢?在我認為,捐贈給政府機構的文物,其所有權是附帶義務的,即受贈機構有義務妥善保管,嚴格來說,他們得到的主要是基于公共利益的“保管權”,而不是完整的所有權。如今,既然受贈單位長期沒有履行這一義務,失去了捐贈時“基于公共利益”的本意,那么,它就不宜繼續主張該文物的所有權,也不宜繼續主張“保管權”,應當將所有文物退回給捐贈人。
既然你不愿意告訴人家捐贈文物去哪了,那么,你把文物退還給人家,人家就不會再找你了解文物去向了嘛。正所謂:退捐還畫,兩難自解。
至于失蹤文物有沒有涉及刑事犯罪,就是司法機關的事了。來個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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