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按月繳費及待遇銜接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4〕38號)和省醫保局等三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54號)文件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靈活就業人員)實行統一按月繳費。
一、實行按月繳費
所有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含單位職工與靈活就業人員)須按月繳納醫保費用。單位中斷繳費的,自次月起暫停職工待遇,補繳欠費和滯納金后于次月恢復待遇;補繳期間只計繳費年限,醫療費用不予報銷。靈活就業人員中斷超3個月的,設3個月待遇等待期(含繳費當月),等待期及中斷期間費用不予支付。
二、關系轉移接續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辦理醫保關系轉移,在轉出地停保后3個月內接續并補繳的,自繳費當月起享受待遇;超過3個月接續的,自繳費次月起享受待遇,補繳期間僅計算繳費年限,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請廣大參保人員及用人單位按時繳納醫保費用,跨地區流動時及時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切實保障醫保待遇連續享受。
特此公告
濱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