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有利于“環保”的舉措,都應該支持,但打著環保的旗號,在法律框架之外,給百姓增加負擔和不便,則為社會所不容。
近日,河南開封蘭考縣的多位學生家長都接到了學校下發的通知,多個家長提供的家校群截圖顯示,雖然每個學校的通知內容不一,但都提到從12月11日起,開始禁止燃油車接送孩子,給出的理由是“接上級要求”。
而有的學校下發的通知更為嚴厲,除了禁止開燃油車接送孩子外,還強調一旦發現開燃油車接孩子的,還會“記錄車牌號批評教育”。
![]()
這樣的規定聞所未聞,讓人震驚之余也深感氣憤,國家有哪一條法律規定燃油車禁止接孩子,打著環保的名義,對車輛進行區分既沒有法律依據,也超出了學校的職責范圍。
輿論經網絡發酵后,12月17日,有記者只帶你蘭考縣教體局,有工作人員回應稱,因為冬天天氣不太好,倡議家長接送孩子盡量開新能源和電動車,可能是學校轉發信息給轉達錯誤了,現在也正在聯系分管幼兒園的街道或者學校一定要改變“禁止、不允許這樣的詞語”。
![]()
這樣的回應非常讓人無語,首先,多個學校都進行了轉發,最終卻成了學校轉達錯誤,要知道,學校本就事物繁多,如果不是上級明確指令,他們誰愿意去做這些出力不討好的事,這明顯是出了問題讓基層單位背鍋。
退一步說,即便真的是學校理解錯誤,或者用語不夠準確,太過絕對,那么按照教體局的意思還是要提倡新能源。且不說燃油車和不環保,以及冬天天氣不好有沒有必然的聯系,教體局作為教育部門,哪來的提倡新能源車的義務和權力。
![]()
不難看出,教體局也大概是奉命行事,在很多地方看來,以孩子做要挾是最最容易成功和見效的。因為在社會上全面禁止燃油車于法無據,但如果那孩子做條件,用上“記錄號牌批評教育”這個大招,哪個家長不屈服?
國家鼓勵發展新能源汽車,但從來沒有廢止燃油車,也沒有任何一個部門和地方,給出明確的針對燃油車的歧視措施。
新能源車發展才短短幾年,社會上燃油車的保有量巨大,作為耐用消費品,燃油車不可能短時間淘汰,依然是很多家庭重要的代步工具。冬天天氣寒冷,接送孩子不讓開燃油車,會給多少家庭造成不便?
![]()
連交通部門都不禁止的燃油車,反倒成了教育部門禁止或者提倡的目標,一輛新能源車動輒幾萬到幾十萬不等,倡議者分文不給,憑什么給家長建議和倡導?
其實現在很多地方推出限行政策,已經造成了新能源車和燃油車不同權的局面。一些地方為了刺激消費,力度過大幾近乎瘋狂,把推廣新能源汽車的使命和幼兒園孩子綁架在一起,從出發點就帶著公權的傲慢。
這件事不應該就此為止,應該調查出臺這項通知的前因后果,那些隨意出臺政策,給百姓帶來不便和損失的人,應該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