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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晚,河南方城縣“英才學校13死4傷火災案”一審宣判,為這場牽動全國的校園悲劇畫上了階段性的司法句點。
學校創辦人李宇獲刑七年,校長徐向陽獲刑六年六個月,宿管老師賈霞獲刑六年,同時,他們三人還伴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禁止從事教育教學相關職業”的從業禁令。
火災責任人無論7年還是6年鐵窗之內的刑期,終究還是難以彌補13條稚嫩生命的消逝,和13個家庭破碎后家長余生漫長的無盡悲痛。
這場火災留下的,不僅是無法用時間抹平的沉重創傷,更是關于校園安全與教育監管的深刻拷問。
火災案發英才學校的全稱為方城縣獨樹鎮硯山鋪社區英才學校,這所頂著諸多光環的民辦學校,在火災后被揭開了另一個讓人觸目驚心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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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披露,該校在長期未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情況下,違規辦學,屬于典型的無資質辦學。
根據相關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是民辦學校合法辦學的核心資質,相當于教育領域的“營業執照”。沒有此項登記,學校不僅無權招生辦學,更無法為在校生辦理合法學籍。
作為學生接受教育、獲得學業認可的法律依據的學籍,直接關系到學生的升學、考試等關鍵權益,令人疑惑的是,就是這么一所長期裸奔的違規學校,他是如何讓數百名在校生的學籍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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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所長期缺乏核心辦學資質的學校,竟然還曾收獲一連串令人咋舌的榮譽。鎮“社會辦學先進單位”“先進民辦學校”、縣級“師德建設先進單位”、市級“作文教學先進單位”,甚至還入選省級“百強民辦學校”。
這些覆蓋鎮、縣、市、省四級的榮譽稱號,與長期違規辦學的事實形成刺眼反差。
如今,涉事的英才學校已顯示“注銷”,三名直接責任人被判處刑罰。但注銷的只是登記信息,抹不去的是14個家庭的傷痛;服刑的只是直接責任人,留下的卻是當地教育監管體系中的巨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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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所無資質學校在沒有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情況下,為何能長期招生辦學?該校數百名學生的學籍究竟是如何解決的?學校曾經獲得的四級榮譽稱號的評選依據是什么?是否存在權力尋租或監管失職的情況?
沒有合法資質的約束,學校在校園管理、安全設施投入、人員配備等方面必然缺乏有效監管。
宿舍消防通道、滅火器材的定期檢修,以及宿管人員是否具備基本的應急處置能力,這些本應是校園安全的生命線,卻在英才學校長期的違規狀態下形同虛設。
以上這些問題的答案,筆者認為,比單純的刑罰判決更關乎未來的校園安全。
13條生命離去的沉重悲劇拷問,不能僅僅以火災責任人被判刑而結束。相關部門更要以此次案件為突破口,深入徹查方城英才學校背后的監管漏洞與潛在黑幕。
校園安全無小事,教育底線不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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