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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龐增和回蘇州,想把借出的兩幅畫按原路請回,門口碰了釘子,倘若懂得走程序,律師與公函與回執單一套接一套,證據鏈會自然長出來,實際是寫信托付人情,王守貞寄出一封又一封,回信沒有落地,1988年提起訴訟,法院回了一句“歷史遺留問題”,這句話像蓋章,又像把門的柵欄,理性與法治的路徑沒鋪開,胡適的書在書架上,課堂外面還沒真的被讀進去。
2025年維權走到臺前,南博拿出1964年鑒定材料,頁面上大面積遮擋,信息殘缺,胡適講“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證據該讓懂行的人看清楚,徐湖平在鏡頭前說,“我80多歲了,身體不好,別糾結真假了”,這句話像把焦點往外推,責任卻還是繞回來落在簽名的那一筆上,崗位在那一年寫得很明白。
捐贈的那一天如果往前想一步,龐家會把三條寫成條款,每件附詳盡鑒定報告,捐贈者的信息知情與查詢權,任何處置需書面通知并留痕,那份熱忱若能扣在規矩上,后來這條鏈子不會這么松,6800元的處理就不會輕易落筆。
到2025年,1997年的調撥單對外公開,徐湖平 錢鋒 凌波三個名字清晰,回應也各自擺在那,“沒經手鑒定”,沉默,“按程序辦事”,制度失靈的環境里,個人既是執行者也是被動者,簽名既是授權也是責任,時間往回看,字跡會成為證據。
談回真偽,胡適看書有一句“偽書也有偽書的價值”,放在畫上同理,清代高仿也能進入研究與展示的體系,價格可以低,尊重與歸檔不能低,不該被6800元一刀切成“無價值”,黑白之間還有層次,專家意見該有記錄,社會也該看得見。
龐叔令提到,龐萊臣的收藏講究流傳有序,從清末到民國,節點都有憑證,這就是學術鏈條,南博的那條鏈子卻在“偽作”“調撥”“售出”之間出現斷點,庫房與市場兩種身份,缺的是同一套能被追溯的檔案系統。
設身處地回到1959年,胡適會勸一句,“捐贈是好,先把規矩立好”,龐家把赤誠交給國家,國家用一個“偽作”回應,再加一紙調撥,落差不在情緒,在流程,捐贈者想看到被尊重的程序與清楚的去向。
六十六年的來回,南博的軌跡里,公開溝通的會議記錄缺席,聽證沒有,復議沒有,庫房里是“偽作”,市場上是“高估價”,同一幅畫被貼了兩張相反的標簽,胡適會把這叫做缺少科學精神,科學三個字的重量,在證據與程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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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科學,落點仍是證據 邏輯 程序,“偽作”的結論沒有捐贈者通知,沒有公開論證,完整檔案也不見,決策流程就變成經驗與習慣的疊加,這不穩,風一吹就搖。
胡適的那句“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再次抬出來,南博拿得出的兩張紙,1964年的“偽作”與1997年的調撥單,缺第三方復核,缺捐贈者在場,缺價格評估,制度清單勾選不全,風險自然就出來。
簽名是承諾 是責任 是抹不掉的痕跡,凌波的簽名在1997年是履職,到了2008年是職位影響,到了2025年是接受詢問的起點,年齡與身體狀況可以理解,職責與流程仍然需要交代。
8800萬會不會成交,畫最終去往何處,答案并不最關鍵,關鍵在于大家明白一件事,捐贈不是獻花 是托付,托付給公共機構,就要有透明的制度保障,這些話,胡適在1930年代已經講得很清楚,我們今天把它做實,才算沒辜負這一路的曲折與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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