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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火·薪火
“本以為博物館保管文物最專業也最讓人放心,沒想到,龐萊臣后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藏品竟然出現在拍賣現場!”近日,龐萊臣曾孫女、龐增和女兒龐淑令反映,當年她父親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竟出現在今年北京的一場藝術拍賣中(現已撤拍),且估價8800萬元。龐淑令的發現,刷新了大眾對博物館的認知,也把南京博物院推上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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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龐淑令反映的南京博物院存在的諸多情況,由于還未公布調查結果,暫不好妄下論斷,但南京博物院歷史上確實存在保管文物不當的情況,且不止一次。先說第一件,《浙江日報》1994年9月16日第三版《監守自盜的陳超被依法處決》一文記載:時年23歲的陳超自1992年3月至1993年9月,在擔任南京博物院文物保管員期間,先后盜竊館藏文物、工藝品19件,價值18萬元,其中,價值4萬元的國家二級文物青玉含靈芝1件,價值6萬元的國家三級文物玉鴛鴦壺1件。陳超將盜竊的部分文物銷贓后得款3萬多元,全部揮霍無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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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報》當年對陳超盜竊文物一案報道得比較簡單,好在《揚子晚報》1995年6月7日以《發生在博物院里的特大內盜案》為題,《檔案與建設》1995年第9期以《警鐘長鳴 防患未然——讀<發生在博物院里的特大內盜案>一文的思考》為題,都進行過詳細描述。
1988年,陳超畢業于南京36中走讀中專(文秘檔案),當年10月分配至南京博物院做文物保管工作。1990年,還在試用期的陳超利用幫助清點文物的機會,將一些紫砂做成的精致的小核桃、水果等物揣進自己衣兜。1992年12月,在向接替他的工作人員移交工作開始后,陳超乘機從庫房中偷走一只重達3斤半的玉鴛鴦壺。1993年3月至9月,他又先后偷走翡翠扳指、玉手鐲、白玉刀等館藏文物和工藝品。
1994年6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特大內盜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陳超死刑,立即執行。當年9月15日,陳超被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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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第二件,1993年11月12日,南京博物院工作人員領出幾幅珍藏的古畫拍照,等到傍晚入庫清點時突然發現少了一件一級文物——明代畫家丁云鵬代表作《云山霧靄圖》。有關人員當即報告了公安部和安全部,然而,查了半個月,古畫線索一無所獲。
11月25日,有人想起,當天下午3點多,南京棲霞區紫金山中學高一(一)班團支部曾組織全班35名同學,在兩位老師的帶領下來院參觀,便登門查詢。原來,當天5點多,參觀即將結束,時年17歲的班團支部書記袁春寧與兩名同學結伴走出博物院大殿時,發現大殿前門外右側大石柱下躺著一件像折疊傘樣的東西,于是便將它撿起,看到“傘套”上標著字畫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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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南京博物院一直未透露丟失的是一幅古畫,同學們都以為失去的是壇壇罐罐之類的文物。因此,直到26日上午,袁春寧才主動告訴老師, 她撿到一幅畫。經鑒定,正是丁云鵬的《云山霧靄圖》。當天,古畫回院。27日,南京博物院拿出2000元獎勵學校和袁春寧。
當時媒體報道上寫的丟失的是丁云鵬的《云山霧靄圖》,但我在查詢南京博物院館藏文物時,并沒有查詢到該畫,卻發現南京博物院在2022年舉辦的“萬水千山——歷代山水畫迎春特展”上,有丁云鵬的《溪山煙靄圖》。不清楚是我查詢方式不對,還是記者寫錯了畫作名,當年丟失后被找回的其實是《溪山煙靄圖》,而不是《云山霧靄圖》。
歷史終會成為過去,歷史也終會給出公斷。
【注】參考信息源自官媒,內容嚴謹客觀。本文意在以史鑒今,警示世人,非議時政。
- 完-
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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