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無證駕車上路已是涉嫌違法
若再遭遇“鬼探頭”突發情況
瞬間釀成事故
誰承擔了此次事故的損失?
2025年12月5日,賀州市區瀟賀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4歲未成年人小佳(化名)無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搭載同伴沿瀟賀大道自北向南行駛,行駛至該路口時,與通過人行橫道的周某英相撞,造成周某英受傷、摩托車受損事故。發生事故后,小佳因害怕擔責,棄車離開事故現場。
經民警調查,小佳存在多項違法行為,其中包括無證駕駛、駕駛車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未讓行,致人輕微傷后逃逸。這些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認定,小佳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行人周某英無責任。因小佳是未成年人,事故賠償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合計賠償一萬兩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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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監護人要注意
【家長責任清單】
一、管好車鑰匙:不要讓孩子輕易接觸到機動車。
二、加強法治教育:從小樹立孩子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明確告知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的嚴重后果。
三、做好榜樣:以身作則,遵守交規,安全出行。
四、加強溝通:關注孩子的社交圈和情緒變化,及時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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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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