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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前幾天去世了一位獨居女士,我家夫人比較八卦,看了許多版本的消息后義憤填膺,感覺姐太慘了,居委會要吃絕戶,因為治療自己竟然不能用自己的錢,便讓我問一下消息。
我趕緊找同學打聽怎么回事,一來二去問到了一些,倒是不保真,因為消息到了我嘴里,已經傳了好幾手,但我這里聽到的事情,卻是和網上的一些有點不同。
這位蔣女士年輕時候喜歡過一位風流浪子,可惜的是那位浪子并不喜歡她,但是也沒少利用她,時不時借點錢什么的,導致她最后沒有結婚,成了獨居女士。
她因為腦溢血發病,住進了醫院,一位遠房的表弟前來,墊付了醫藥費后,病人還是住進了ICU,不光有腦溢血,其他器官比如肺也不好了,患者在昏迷前買過重疾險,也有醫保,但是保險公司就是不給她報銷,于是表弟無可奈何找了新聞坊。
事情鬧大后,居委和派出所介入幫忙開好了證明,保險公司打算特事特辦開始給她治療出險,然后發現她從主治的新華醫院轉到了康復醫院。
到了康復醫院不久,人去世了,一般來說病到這種程度,已經沒有多少生還的可能,昏迷期間人都用上紙尿褲了,就算是救回來生活質量也會大打折扣。
但問題是,為什么看自己的病,不能用自己的錢,保險也不給報銷呢?居委吃絕戶的意思倒是沒見到多少,保險賴賬的意思倒是不少,當然還有銀行,儲戶自己的錢,儲戶自己看病,儲戶不能動,這錢到底什么時候能動?
最后錢是沒有到居委手里,因為根本輪不到居委來吃,還有民政局早就截胡走了,人死之后表弟想要辦個追悼會,不說搭個靈棚大操大辦,起碼也像樣的搞個追思會,買個墓地入土為安,結果民政局工作人員告訴表弟,錢是不可能用來辦追悼會的,也是不可能買墓地的,最多海葬。
這倒不是一定要結婚的問題,因為蔣女士本來是要結婚的,但是遇到了渣男沒有結成罷了,人生前沒有繼承人,死后財產歸民政部門,倒是也問題不大。
但是這里有個表弟,人并不是一個人都沒有,直接發病了在家里去世了,多日后被居委發現,只好財產收歸民政部門,而是說表弟在蔣女士昏迷后,就來了,給她墊付了醫藥費,給她找了保險,給她找了銀行,給她找了新聞部門,還給她找了居委。
法是法,但是法要容情,更別說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規章制度還不是法,這樣的親戚做到這個份上,已經比很多孩子都親了,人家沒有提出繼承遺產,沒有說花儲戶的錢給自己,沒有說騙保。
僅僅是取自己的錢治自己的病,僅僅說是自己的重疾險給自己出險,僅僅說是說辦個追悼會,買個墓地,這樣的要求竟然沒有一家許可。
我還能說什么呢?我感到的只有寒心。真的搞到單身人士一到了四十來歲就開始銀行卡疊銀行卡,逾期套逾期,沒人走保險的社會節奏里面,銀行和保險公司就開心啦?不會吧。
我們需要的是更人性化的辦法,不是讓人們發現自己如果單身,就不能買保險,不能存款,只能消費,只能借貸。我們的社會應該是向好的,而不是變得從公司開始冷冰冰,到個人最后只能算計如何給別人舔更多麻煩的方向去。
那樣的社會沒有光,只有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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