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改革開放初期的鄉鎮企業浪潮中,“北禹南魯”的名號曾響徹大江南北。
天津靜海大邱莊的禹作敏與浙江蕭山萬向集團的魯冠球,同為農民出身的企業家,同樣在貧瘠的土地上創造了經濟奇跡,卻最終走向了截然不同的人生終點。
禹作敏從“天下第一莊”的掌舵人淪為階下囚,魯冠球則成為鄉鎮企業改革發展的先行者、商界“常青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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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作敏
相似的崛起
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國改革開放的大幕徐徐拉開,計劃經濟體制開始松動,農村改革率先破冰。
在“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導向下,長期被束縛在土地上的農民開始探索致富之路,鄉鎮企業應運而生。
這些誕生于田野間的企業,沒有國家計劃的庇護,沒有現成的管理經驗,全憑創業者的膽識和韌性在市場夾縫中求生,成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試驗田”。
那時,中國農村普遍面臨貧困困境,工業基礎薄弱,物資匱乏,這既為鄉鎮企業提供了生存空間,也對創業者提出了極高要求。
能夠在這一時期脫穎而出的企業家,往往具備敏銳的市場嗅覺、敢闖敢試的勇氣和強大的組織能力。
禹作敏與魯冠球,正是這一群體中的佼佼者,他們的崛起都帶著鮮明的時代烙印——從解決自身和鄉親的溫飽問題出發,以樸素的創業沖動撬動了區域經濟的發展。
天津市靜海區的大邱莊,地處渤海之濱,土地多為硫酸鹽化潮土,是有名的鹽堿地,糧食畝產不足百斤。
上世紀七十年代,大邱莊流傳著“十難”:吃糧難、吃油難、吃水難、吃菜難、住房難、穿衣難、上學難、治病難、照明難、說媳婦難,村民生活苦不堪言。
1974年,39歲的禹作敏被村民推選為大隊黨支部書記,這個此前曾種過地、當過腳夫的農民,從此肩負起帶領鄉親脫貧的重任。
禹作敏極具商業頭腦和魄力,他敏銳地意識到,單靠種地永遠擺脫不了貧困,必須發展工業。
1976年,他大膽起用村里的技術能人劉萬明,創辦了大邱莊第一家軋鋼廠,以“以鋼為綱”的思路,陸續建起帶鋼、線材、管材生產線。
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縫隙中,禹作敏抓住了鋼鐵行業的發展機遇,憑借靈活的經營策略和高效的組織管理,讓大邱莊的工業產值呈爆發式增長。
到1992年,大邱莊已形成津美、萬全、津海、堯舜四大企業集團,投資10億元建成百億元工業區,年生產能力達100億元。
這個僅有4400人的村莊,擁有16輛奔馳轎車和100多輛進口豪華小轎車,1990年人均收入達3400美元,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0倍,1992年工業總產值據稱達到40億元,遠超同期許多縣級行政區的經濟總量。
大邱莊成為中國農村致富的典范,被冠以“天下第一莊”的美譽,禹作敏也隨之聲名鵲起,各種榮譽接踵而至:天津市勞動模范、全國當代最佳農民企業家、全國改革人才金杯獎、第七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鄉鎮企業協會副會長,甚至以“全國十佳農民企業家”身份登上1989年央視春晚舞臺。
與大邱莊的鹽堿地不同,浙江蕭山的寧圍鎮雖非極度貧瘠,但在計劃經濟年代,農民同樣面臨增收無門的困境。
1944年出生的魯冠球,從小就立志擺脫貧困,他的創業之路比禹作敏更為曲折。
上世紀60年代,魯冠球先后辦過糧食加工廠、修車鋪,卻因觸碰“資本主義尾巴”多次被關停,但他的創業熱情從未熄滅。
1969年,國家政策松動,魯冠球抓住機會,帶領6名農民,湊了4000元錢,在一個廢棄的豬圈里創辦了“寧圍公社農機修配廠”,這就是萬向集團的前身。
最初,工廠業務繁雜,修過農機、生產過犁刀、噴霧器配件等,始終在生存線上掙扎。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改革號角吹響,魯冠球意識到“多角經營”難以形成核心競爭力,果斷決定“砍掉副業,專攻主業”,將全部精力集中在汽車萬向節的生產上。
這一決策在當時引發爭議,但魯冠球堅持己見,他帶領員工攻克技術難關,嚴把質量關,甚至將價值43萬元的不合格產品全部報廢,全體員工因此半年未發獎金,以此樹立質量意識。
1983年,魯冠球主動與鄉政府簽訂廠長個人風險承包合同,以自家2萬多元家產作抵押,承諾利潤指標翻一番,開創了浙江企業承包改革的先河。
他還首創“聯利計酬浮動工資制”,極大調動了員工積極性。
在他的帶領下,萬向節產品逐步占領國內市場,并于1984年實現出口美國,成為中國汽車產業的“出口第一單”。
到上世紀90年代,萬向已從一個小作坊發展為國內最大的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之一,1994年萬向錢潮股票在深圳上市,成為國內A股鄉企異地上市第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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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世紀90年代的大邱莊
禹作敏的蛻變:成功后的膨脹與權力崇拜
大邱莊的迅速崛起,讓禹作敏從一個普通農民一躍成為全國知名的企業家,巨大的成功和接踵而至的榮譽,逐漸扭曲了他的認知。
他開始將大邱莊的成就完全歸功于自己,在多個場合宣稱“沒有我禹作敏,就沒有大邱莊的今天”,這種自我神化的認知,使其逐漸脫離了農民的本色,陷入了權力崇拜的泥潭。
在大邱莊,禹作敏建立了近乎絕對的權威,村民享受著“從搖籃到墳墓”的完備福利體系——住房、教育、醫療等皆由集體提供,但前提是“絕對服從禹書記”。
這種福利與服從的綁定,讓大邱莊形成了“一言堂”的氛圍,禹作敏的話就是“圣旨”,無人敢違抗。
有一次,他賞識的青年入黨未獲黨支部通過,他便親自出面,要求“不同意的舉手”,在其威懾下,全體黨員噤若寒蟬,他隨即宣布入黨通過。
當香港記者問他是否是“土皇帝”時,禹作敏竟坦然回應:“我去了‘土’字就是皇帝。”
這種權力膨脹讓禹作敏變得驕狂自大,目中無人。
他曾對考察的官員說“局長算個球,我要當就當副總理”,也曾將六位政府部長級官員晾在一旁,自顧與記者閑談。
他跟國務委員比工資高低,跟部長比皮帶價格,在村子中心建造模仿釣魚臺國賓館的別墅群,自己住進最顯眼的一棟,還一次性購進16輛奔馳車,用豪華車隊迎接來訪客人,以此彰顯自己的氣派和地位。
更危險的是,禹作敏將這種個人權威凌駕于規則和法律之上。
他認為自己是“帶領窮人變成富人”的救世主,理應擁有絕對的話語權,法律和政策都應圍繞他的意志轉。
早在1981年,上級調查組來大邱莊調查軋鋼廠與國營企業爭原料問題時,禹作敏就組織村民以圍堵、質問等方式干擾調查,最終迫使調查組撤離,這次“勝利”讓他更加堅信,權力可以凌駕于一切規則之上,為日后的違法犯罪埋下了伏筆。
魯冠球的可貴在于始終清醒的自我認知與謙卑之心
與禹作敏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魯冠球始終保持著清醒的自我認知和謙卑之心。
即便成為知名企業家,他依然反復強調“我是農民”,從未因成功而迷失方向。
他深知自己的創業離不開時代機遇和政策支持,常說“改革開放給了我機會,我不能辜負這個時代”,這種感恩之心讓他始終堅守本分,不驕不躁。
魯冠球有著強烈的危機感和敬畏之心,他曾說“一個企業的成功要靠很多方面,而只要一件事做錯就會失敗”,這種“如履薄冰”的心態,讓他在企業發展的每一個關鍵節點都保持謹慎。
在萬向節產品已經占據國內一定市場份額時,他沒有滿足現狀,而是看到了質量短板,果斷銷毀不合格產品。
在企業效益大幅提升、政府獎勵他44.9萬元時,他沒有據為己有,而是全部用于工廠人才培養和鄉村小學建設,截至1993年,他放棄的獎勵累計達300萬元。
魯冠球的謙卑還體現在對學習的重視上。他深知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創業過程中不斷學習政策法規、管理知識和市場規則,同時也注重員工的“腦袋投入”,通過培訓讓員工樹立時間、組織、質量觀念。
他不搞個人崇拜,而是著力構建“人人頭上一方天,個個爭當一把手”的管理氛圍,鼓勵員工發揮主觀能動性。
面對市場競爭和國際合作,他始終保持平等互利的心態,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
當美國舍勒公司提出要獨家代理萬向全球業務時,他果斷拒絕,堅持自主發展,但始終以誠信和實力贏得合作,最終讓對方折服。
如何處理小農意識與現代精神的沖突?
魯冠球在1993年總結禹作敏事件時曾寫道:“部分農民能人沒有充分意識到自己所負載的歷史使命,僅僅陶醉在眼前的成功光環中,這種馬失前蹄是非常讓人痛惜的。而這一障礙的真正根源,其實是傳統的小農意識與現代精神的沖突。”這句話精準點出了“北禹南魯”命運迥異的根源所在。
禹作敏的成功,本質上是依靠農民的精明和強權式管理在特定時代實現的突破,但他的思想深處始終擺脫不了傳統小農意識的束縛——將集體成就私有化,將公共權力個人化,缺乏對現代社會規則、法律制度的敬畏之心,認為“拳頭硬、權力大”就能解決一切問題。
這種意識讓他在企業發展壯大后,無法適應現代市場經濟對法治、規范的要求,最終在權力的漩渦中失控。
而魯冠球則實現了從農民到現代企業家的精神蛻變。
他雖然出身農民,但始終以開放的心態接納現代精神,注重規則意識、契約精神和創新精神的培養。
他主動學習現代企業管理知識,積極推動企業制度改革,從承包制到股份合作制,再到公司制改造和上市,每一步都緊跟時代步伐,將企業從“個人主導”轉變為“制度主導”。
這種對現代精神的接納和踐行,讓他能夠突破小農意識的局限,帶領企業在規范化、法治化的道路上穩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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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冠球和禹作敏被稱為“北禹南魯”
企業發展的制度建構與路徑選擇方面的差異
禹作敏建立的是“人治”主導的“獨立王國”。
大邱莊的發展模式,本質上是“人治”主導的集體經濟模式。
禹作敏作為絕對核心,掌控著大邱莊的經濟、政治、社會等一切權力,企業的決策、管理、分配都由他一人說了算,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
四大企業集團雖然名義上是集體所有,但實際上完全依附于禹作敏的個人意志,沒有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也沒有規范的管理制度。
在這種治理模式下,大邱莊的發展高度依賴禹作敏的個人判斷,雖然在創業初期能夠實現高效決策和快速發展,但隨著企業規模擴大和市場環境變化,其弊端日益凸顯。
一方面,決策缺乏科學性和民主性,容易因個人判斷失誤導致企業經營風險。
另一方面,權力過度集中滋生了腐敗和違法犯罪行為。
禹作敏不僅自身驕奢淫逸,還縱容親屬和親信濫用權力,大邱莊的集體財富逐漸成為少數人謀取私利的工具。
更嚴重的是,禹作敏將大邱莊打造成了一個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獨立王國”。
他認為大邱莊的事務只能由他說了算,地方政府和司法機關都無權干涉。
為了維護自己的絕對權威,他甚至組建了私人武裝性質的“護村隊”,對反對者和異見者進行打壓。
1992年12月,大邱莊發生了震驚全國的“危福和事件”:大邱莊萬全集團總經理禹紹政懷疑員工危福和有經濟問題,將其非法拘禁并毆打致死。
事件發生后,禹作敏不僅不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反而下令封鎖消息,組織人員對抗調查,甚至非法拘禁證人,最終因窩藏罪、妨礙公務罪、行賄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大邱莊的治理模式,缺乏可持續發展的制度支撐,完全依靠禹作敏的個人權威維系。
當禹作敏倒臺后,這種“人治”模式徹底崩潰,大邱莊的經濟也隨之陷入低谷,曾經的“天下第一莊”光環不再。
魯冠球建立的是“法治”引領的現代企業制度。
與大邱莊的“人治”模式不同,魯冠球從創業初期就注重制度建設,始終致力于將萬向集團打造成規范化的現代企業。
他深刻認識到,企業要實現長遠發展,不能依靠個人權威,而必須依靠健全的制度和規范的管理。
1983年的個人風險承包,是魯冠球推動企業制度改革的第一步。
通過簽訂承包合同,明確了企業、政府、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既獲得了企業經營自主權,也為企業的規范化運作奠定了基礎。
隨后,他首創的“聯利計酬浮動工資制”,打破了“大鍋飯”,將員工收入與企業效益掛鉤,既調動了員工積極性,也建立了有效的激勵機制。
在企業發展過程中,魯冠球始終重視制度的完善和創新。
1988年,他主動與當地政府劃清產權關系,解決了鄉鎮企業普遍存在的“產權模糊”問題,為企業長遠發展掃清了障礙。
1992年,他推動企業實施組織機構改革,實現了從“總廠式”到“集團化”的轉變,建立了權責明確、分工合理的管理體系。
1994年,萬向錢潮股票上市,成為國內A股鄉企異地上市第一家,標志著萬向集團正式進入資本市場,企業的治理結構、信息披露、決策程序等都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行規范。
魯冠球還注重企業文化建設,形成了“奮斗十年添個零”的發展目標和“務實、創新、卓越”的企業精神。
他強調“做企業一定要得道,得人心,符合規律”,在企業管理中堅持以人為本,既注重員工的物質回報,也注重員工的成長發展。
通過“兩袋投入”(口袋投入和腦袋投入),讓員工在獲得經濟收入的同時,也能提升自身素質,形成了強大的企業凝聚力。
這種以制度為核心的治理模式,讓萬向集團擺脫了對個人的依賴,實現了可持續發展。
即便在魯冠球去世后,萬向集團依然能夠按照既定的戰略規劃穩步推進,在汽車零部件、清潔能源、新能源汽車等領域持續發力,成為中國民營企業的標桿。
短期紅利與長遠發展的抉擇方面的差異
禹作敏和魯冠球的企業治理路徑,本質上是短期紅利與長遠發展的抉擇。
大邱莊的“人治”模式,在特定歷史時期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快速實現財富積累,但其缺乏制度約束和可持續性,猶如“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一旦核心人物出現問題,企業就會陷入危機。
而萬向集團的“法治”模式,雖然在初期需要投入更多精力進行制度建設,決策程序相對復雜,但這種模式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能夠有效防范經營風險,保障企業的長遠發展。
魯冠球始終堅持“不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圍的事”,在企業擴張和投資并購中保持謹慎態度,注重資產增值和風險控制,這種穩健的發展策略,讓萬向集團在多次市場波動中都能化險為夷。
此外,二者在產業選擇上也存在明顯差異。
禹作敏選擇的鋼鐵行業,屬于資源密集型、高耗能行業,對政策和市場價格波動極為敏感,且技術門檻相對較低,容易陷入低水平競爭。
而魯冠球選擇的汽車零部件行業,屬于制造業的核心領域,技術門檻較高,注重質量和品牌建設,且隨著汽車產業的發展而持續增長。
這種產業選擇的差異,也反映了二者對企業發展規律的不同認知——禹作敏追求短期的規模擴張和財富積累,而魯冠球注重長期的核心競爭力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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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作敏受審
權力邊界的認知與規則踐行方面的差異
禹作敏建立的是對抗型政商關系,并且存在權力越界。
在政商關系處理上,禹作敏采取的是一種對抗型策略。
他認為大邱莊的發展是自己帶領村民奮斗的結果,政府不僅沒有提供實質性幫助,反而經常“添麻煩”,因此對政府部門和官員抱有抵觸情緒,甚至公開挑釁權力邊界。
禹作敏善于利用政策縫隙謀取利益,但又不愿意接受政策約束和政府監管。
他曾對一位離休干部說:“你是帶著窮人打倒了富人,我是帶著窮人變成了富人。”這句話既體現了他的自負,也反映了他對政府權力的蔑視。
他認為自己的“功績”遠超政府官員,理應擁有更大的權力和更高的地位,因此常常無視政府的監管要求,甚至對抗政府的執法行為。
1981年對抗上級調查組只是開始,隨著權力膨脹,禹作敏的對抗行為愈發激烈。
他不僅在言語上侮辱官員,還在行動上抵制政府的管理,拒絕執行相關政策法規。
在“危福和事件”中,他更是將這種對抗推向了極致,公然挑戰司法權威,組織人員阻礙司法機關調查取證,試圖憑借大邱莊的經濟實力和自身的影響力“擺平”事件。
這種對權力邊界的漠視和對規則的踐踏,最終讓他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禹作敏的政商關系邏輯,本質上是“權錢交易”和“權力對抗”的混合體。
他一方面通過行賄等方式拉攏部分官員,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提供庇護。
另一方面,對不服從自己的官員和部門則采取對抗態度,試圖以自身的經濟實力和群眾基礎逼迫政府妥協。
這種扭曲的政商關系,既破壞了市場秩序,也加劇了自身的風險,最終在法治的陽光下土崩瓦解。
魯冠球建立的是合作型政商關系,存在邊界敬畏。
魯冠球則始終堅持合作型的政商關系,既積極爭取政府支持,又嚴格遵守權力邊界,敬畏政策法規,實現了企業發展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
魯冠球深刻認識到,鄉鎮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黨的政策支持,因此始終堅持“聽黨話、跟黨走”,將黨的方針政策落實到企業經營發展之中。
改革開放初期,他主動響應國家號召,推動企業承包改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后,他積極適應政策變化,推動企業制度創新和產業升級。
新世紀后,他緊跟國家戰略,投資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貢獻力量。這種對政策的精準把握和積極響應,讓萬向集團始終能夠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實現快速發展。
同時,魯冠球始終保持對權力邊界的敬畏之心,從不試圖逾越政策法規的底線。
他強調“企業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經營,要依法納稅,依法辦事”,萬向集團自成立后,始終堅持合法經營、誠信納稅,僅2006年至2016年就上繳國家稅收228.46億元人民幣。
在與政府部門的交往中,他堅持“親清”原則,既不搞權錢交易,也不回避溝通協調,通過正常渠道反映企業訴求,爭取政策支持。
魯冠球的政商關系邏輯,是“政策引導、企業主導、守法經營”。
他將政府政策視為企業發展的“風向標”,將法律制度視為企業經營的“護身符”,通過主動適應政策、嚴格遵守法律,實現了企業與政府、社會的和諧發展。
這種健康的政商關系,不僅為萬向集團的長遠發展提供了保障,也為魯冠球贏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
對“權力”與“規則”的認知方面存在的差異
禹作敏與魯冠球在政商關系處理上的差異,根源在于對“權力”與“規則”的認知不同。
禹作敏將權力視為個人謀取利益和維護權威的工具,認為權力可以凌駕于規則之上,因此不斷挑戰政策法規的底線,試圖以個人權力對抗公共權力。
而魯冠球則將權力視為一種責任,將規則視為企業發展的保障。
他認識到,政府的權力是公共權力,其作用是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平;企業的權力是經營自主權,必須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行使。
因此,他始終自覺接受政府監管,遵守市場規則,通過合法經營實現企業價值。
這種認知差異,決定了二者政商關系的性質和結果。
禹作敏的對抗型政商關系,雖然在短期內可能獲得一些利益,但最終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魯冠球的合作型政商關系,雖然需要遵守更多規則和約束,但能夠為企業營造穩定的發展環境,實現長遠利益最大化。
“北禹南魯”命運的迥異,是中國改革開放初期鄉鎮企業發展的一個縮影,也是企業家個人格局、治理理念、規則意識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結果。
禹作敏憑借農民的精明和強權式管理實現了短期的經濟突破,但由于缺乏對現代精神、法律制度的敬畏之心,最終在權力的漩渦中迷失方向,淪為時代的悲劇。
而魯冠球則通過不斷學習、制度創新和規則踐行,實現了從農民到現代企業家的蛻變,帶領企業在規范化、法治化的道路上穩步前行,成為時代的標桿。
參考書目
1、《國法不容:大邱莊風波與禹作敏獲刑》(邵夫兵 著,吉林出版集團,2009年出版);
2、《“天下第一莊”的悲劇:禹作敏與大邱莊》(馮學敏 著,中國社會出版社,1994年出版);
3、《領潮:魯冠球傳》(周榮新 著,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24年出版);
4、《魯冠球:一位中國農民、改革者、企業家的成長史》(胡宏偉 著,浙江文藝出版社,202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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