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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資訊 | PV-info
12月23日,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能源局《關于2026年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
自2027年起,“戶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不再納入機制電價競價范圍。
為方便用戶,此次競價分布式光伏部分申報資料由競價平臺通過電網內部系統自動獲取,無需用戶單獨申報。
一、此次競價的主要規定
1、此次競價主體
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投產(全容量并網),并且未獲得機制電價的風電、光伏項目;分風電(不含深遠海風電,下同)、光伏兩個項目組,分別組織競價、出清。
2、電量規模。機制電量總規模為171.74億千瓦時。其中,風電為132.28億千瓦時,光伏為39.46億千瓦時。
風電、光伏競價申報充足率下限均為125%。
單個項目機制電量比例風電為70%,光伏為80%。
各類項目的小時數如下
陸上風電、分散式風電:2417小時,廠用電率2.27%;
海上風電:2860小時,廠用電率 2.65%;
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1253小時,廠用電率1.59%
3、競價上下限
競價上限:風電、光伏均為每千瓦時0.35(含稅,下同)元,
競價下限:風電為0.094元,光伏為0.123元。
4、風電、光伏機制電價執行期限:為10年。
二、關于深海風電的規定
2026年不單獨組織深遠海風電(省管海域以外建設的海上風電)競價,其機制電價通過與2026年風電項目組競價結果聯動方式形成。其中:
機制電價=風電項目組出清價格+0.06元+接網加價標準。其中,項目離岸距離(海上升壓站的登陸距離)為65-100公里的,接網加價標準為0.01元;100公里及以上的,接網加價標準為0.03元。機制電價(含全部加價系數)最高不超過每千瓦時0.3949元(山東燃煤發電基準價)。
機制電量=該項目核準裝機容量×3193小時×(1-廠用電率3.27%)×70%。
機制電價執行期限為15年。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前投產,并且未獲得機制電價的深遠海風電,可于2026年競價結果公示結束5日內,向省發展改革委申請確認機制電價等信息。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的,視同放棄獲得2026年深遠海風電項目機制價格。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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