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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如我在訴,念念在茲。人民法院辦理的案件,絕大多數都是看起來十分普通的“小案”。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特推出“如我在訴”融媒體欄目。該欄目從小案小切口入手,通過記錄法官辦案,體現法官注重查明事實的微末細節,注重釋法說理的微言大義,注重“小案”辦理的“情法交融”,展現司法的為民情懷。敬請關注。
一次受阻的旅程,一家千里之外的公司,讓普通公民突然發現自己已寸步難行。真與假的邊界,在法官的抽絲剝繭下逐漸清晰。
“法官,我從沒去過無錫,怎么就成‘老板’了?”法庭上,重慶理發師張良(化名)的聲音里交織著困惑與疲憊。
2023年7月,張良的家庭旅行計劃被一條冰冷的購票軟件提示打斷:他被法院限制高消費,無法購買機票。困惑的他經查詢,震驚地發現自己竟“擁有”一家遠在江蘇無錫的金屬公司,而且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和股東。
而這一切,他卻毫不知情。
困境:從天而降的“老板”與牢不可破的“身份”
張良的生活軌跡簡單而清晰:自2007年起,他一直在重慶的理發店工作,憑借不斷精進的手藝從學徒做到“優秀店長”。他的世界是剪刀、發廊和熟悉的街坊,與一千多公里外無錫的金屬加工行業毫無交集。
然而,法律事實卻呈現另一番景象。工商登記顯示,2016年,一家金屬公司在無錫成立,法定代表人正是“張良”。因該公司涉訴未履行判決,這位老板“張良”被依法采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
“被限高”意味著什么?對張良來說,不僅是不能坐飛機和高鐵的出行限制,更是一種社會評價的崩塌。
張良的維權之路起初四處碰壁。他嘗試了常規途徑: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滌除登記,被告知超過最長起訴期限,不符合行政訴訟立案條件;報警,被告知過了追訴期限等,也無法立案。最終,他不得不將金屬公司訴至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請求滌除不實的工商登記。
承辦法官戴文娜初次接觸此案時,職業警覺被觸動了,心中充滿了審慎與懷疑。在她的審判經驗中,商事糾紛里當事人以“被冒名”為由企圖逃避出資或公司債務的情況并不少見。
“一開始,我以為張良是因為被限制高消費,想通過訴訟來騙取滌除登記。”戴文娜回憶道。區分“借名”與“冒名”至關重要,前者需承擔股東責任,后者則完全無辜。公司債權人權利與個人權益保護的天平,需要極精密的司法衡量。
迷霧:單向的求證與缺失的拼圖
案件的突破口,在于證明張良與這家公司有無關聯。
張良提供了自己的勞動合同、社保記錄、結婚登記證等,證明其長期在重慶工作生活。法官則調取了公司的工商內檔,發現一個關鍵點:張良曾于2011年遺失身份證并補辦,新身份證住址變更為重慶市沙坪壩區。而2016年公司注冊時使用的“張良”身份證,住址卻是丟失補辦前地址重慶市渝中區。這增加了身份證被冒用的可能性。
然而,這些只是間接證據。公司銀行流水顯示,大量資金流入了一個名為“張良”的工商銀行賬戶。這個賬戶是否屬于原告張良?法官詢問張良時,他堅決否認在無錫開過戶。
線索似乎中斷了。法官嘗試了多種途徑:聯系公司過往訴訟的對方當事人,對方表示曾通過微信與一個自稱“張良”的人聯系過,但調取微信記錄,卻一無所獲;向通信運營商查詢歷史登記信息,也因年代久遠無法核實;甚至一度根據線索向口岸調取出入境記錄,卻發現是另一個同名者。
“案件似乎陷入僵局,所有調查都是單向的,我們只能看到表象,觸及不到核心。”法官描述當時的困境。缺少直接證據,真相仿佛被鎖在層層迷霧中。銀行賬戶的開戶材料中,“張良”的簽名是唯一直接線索,但它靜靜地躺在檔案袋里,沉默不語。
突破:庭審設計與字跡泄露的秘密
轉機源于法官對細節的執著追求和一次精心的庭審設計。
法官在梳理海量銀行流水時,注意到公司款項曾流向一個叫“王亮(化名)”的人,這與公司一位曾參與訴訟的前員工“王明(化名)”僅一字之差。關聯案件庭審錄像中,王明的長相與張良遺失的身份證照片確有幾分相似。她決定追加王明作為第三人,并要求他本人必須到庭。
2025年2月,庭審前法官做了精心準備。她先是以“閑聊”方式與提前到庭的王明、張良交談,并“隨意”地請他們分別寫下“張良”二字。這一瞥之下,法官心中一震:王明的字跡與工商檔案中“張良”的簽名驚人地相似。
“我故意說,‘王明你寫的這個字和檔案中有點像嘛’,他立刻否認說,‘一點都不像啊’。但我和書記員后來反復對比,覺得簡直一模一樣。這樣我們心里就有數了。”法官回憶道。
庭審中,法官出示了“張良”賬戶的流水,追問王明與收款人李某某、鄧某的關系。王明承認李某某是其配偶,鄧某是其表弟,均不在金屬公司工作。面對與其主張的工資收入嚴重不符的流水,以及公司資金流向其配偶和表弟賬戶的質疑,王明無法給出合理解釋。筆跡鑒定的委托水到渠成。
筆跡鑒定結論最終一錘定音:工商檔案及銀行開戶資料中“張良”的簽名,均出自王明之手。
落幕:真相與司法的重量
冒名人自以為投機取巧,憑借長相與張良遺失身份證上的照片略有相似,蒙混過了當時相關機構“肉眼比對”的審查,企圖規避自身風險,然而眼見未必如實,水落必定石出。張良遺失的身份證確實被冒用,其既不是金屬公司的真實股東,也不是借名股東。
法律事實得以澄清,法院判決金屬公司應滌除張良作為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及股東的登記事項,王明需予配合。
案件判決后,發生了令人欣慰的連鎖反應:牽連張良的湖南地區執行案件案款迅速得到履行,他的限高措施也隨之解除。王明也主動承擔了案件產生的公告費、鑒定費和訴訟費。
“一邊是生效判決中債權人的權利,一邊是無辜當事人的姓名權,如何平衡是我一直思考的。不能因為找不到冒名者,就讓前案債權落空,也不能讓無辜者持續受害。”法官的感慨,道出了此案超越個案的價值。
反思:小案件與大正義
這個案件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市場經濟活動中身份被冒用的風險與維權之艱,也折射出司法裁判中形式審查與實質探究的張力。
對于普通公民而言,比此案更常見的是“被股東”“被法定代表人”后,登記機關因形式審查權限而難以主動撤銷,受害人陷入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漫長征程。
對于司法機關而言,此類案件審查的核心在于“被登記人是否知情”。法官需要綜合審查身份信息泄露原因、其與公司及相關人員的關聯等,過程復雜且證據要求高。
本案中,法官沒有停留在“誰主張誰舉證”的簡單層面,而是主動穿透迷霧,通過調取流水、追加第三人、設計庭審前“閑聊”、委托鑒定等方式,一步步靠近真相。
“每個案件背后都是一個人的人生、一個家庭的生活軌跡。如果事實離我比較遠,那么就讓我來主動靠近真相,一步不夠的話,那么再更進一步。”戴文娜法官的話,生動詮釋了她心中的“如我在訴”意識——將當事人的急難愁盼當作自己的事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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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法官收到當事人贈送的錦旗。
官司勝訴后,張良的生活回歸平靜。他依然是那位手藝精湛的理發師。被冒名的陰霾散去,他終于可以自由地帶著家人,去看想看的世界。
而對戴文娜法官和她的同事而言,這起案件的辦結,不僅是為一位無辜群眾找回了清白,更是司法為民理念的具體實踐。“當我們在案卷中看到一個個名字時,要時刻提醒自己,那不僅僅是一個法律主體,而是一個個有血有肉、有生活、有期待的人!”
【司法小貼士】
身份證遺失或被盜,如何避免被冒用登記?
隨著人臉識別技術的普及,冒用他人身份的現象有所減少,但個人信息保護仍不容忽視。作為第一責任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自覺加強信息防護。一旦遺失身份證等重要證件,應立即掛失并報案。若發現身份被冒用于工商登記或其他事項,務必第一時間保存證據,并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訴、要求滌除記錄,以最大程度降低損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天平陽光客戶端
策劃:張偉剛 劉曼 王俏 吳凡 陳政
記者:田甜丨通訊員:龐遵美
編輯: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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