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訊(記者 趙生杰 通訊員 蒲欣悅)12月21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石井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求助,稱其在將軍山登山時不慎扭傷腳踝,被困山中無法行動。接警后,值班民警李國翰立即帶領輔警趕赴現(xiàn)場展開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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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了解,受傷群眾張女士(化名)當日獨自在將軍山徒步,因山路崎嶇不慎扭傷腳踝,受困于荊棘叢生的陡坡地段。由于疼痛加劇、無法行走,她只得報警求助。民警抵達山腳后發(fā)現(xiàn),事發(fā)地點位于山林深處,道路狹窄陡峭,車輛無法通行,救援人員便攜帶急救裝備,沿山路徒步向上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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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張女士發(fā)送的位置信息,民警在荊棘與落葉覆蓋的陡坡上找到受傷的張女士。經初步查看,其腳踝已明顯腫脹,基本喪失自主移動能力。為盡量避免二次傷害,民警李國翰主動蹲下身說:“來,我背您下山……”隨后,在濕滑難行的山道上,民輔警輪流背負張女士,一步步向山下轉移。山路曲折、落葉濕滑,救援人員的衣衫很快被汗水浸透。經過一段時間的艱難接力,張女士被安全送至山腳下,將其移交給趕來的家屬。民警細心叮囑其盡快就醫(yī)檢查,張女士連連向救援人員表示感謝。
警方提醒:
1. 登山前應充分了解路線情況,選擇適合自身能力的步道,避免進入未開發(fā)區(qū)域,并準備防滑鞋、登山杖、應急藥品等裝備;
2. 行進中注意腳下安全,尤其在陡坡、濕滑路段要放緩步伐,切勿追逐嬉鬧;
3. 如遇受傷或迷路等情況,保持冷靜,及時撥打110報警,盡量清晰說明所處位置、傷情及同行人員狀況,在原地等待救援。
此次救援展現(xiàn)了鄠邑公安“連心警務”的溫度與擔當,民警以實際行動守護群眾平安,也再次提醒公眾:登山休閑,安全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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