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曾被博物館鑒定為“偽作”并以6800元賣出的古畫,二十多年后以8800萬元的估價出現在北京拍賣行,捐贈者家屬發現時,五件家族捐贈文物已從博物館記錄中“不翼而飛”。
南京博物院宏偉的展館建筑群內,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圖卷曾與其他136件龐家捐贈書畫一同入藏。而2025年5月,這幅本應屬于國家收藏的畫作竟出現在北京某拍賣行的圖錄中,標價高達8800萬元。
從慷慨捐贈到離奇“消失”
1959年,近現代著名收藏家龐萊臣的后人龐增和攜家人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了137件龐家“虛齋舊藏古畫”。南京博物院為此出具了正式的捐贈證明。
其中就包括明代畫家仇英的《江南春》圖卷。
2025年6月底,龐萊臣的曾孫女龐叔令與代理律師前往南京博物院查驗這批捐贈文物時,震驚地發現包括《江南春》在內的五件作品“不翼而飛”。
博物院隨后書面答復稱,這五幅畫作被認定為“偽作”,已從藏品序列中“剔除”,并進行了“劃撥、調劑”處理。
從鑒定到拍賣的價格迷霧
根據南京博物院2025年12月17日發布的情況說明,這五幅爭議畫作曾于1961年和1964年兩次經專家組鑒定為“偽作”。
然而,直到龐叔令2025年起訴南京博物院,龐家對這五幅畫被鑒定為“偽作”一事毫不知情,距離最初鑒定已過去數十年。
更令人困惑的是,一幅被鑒定為“偽作”的作品,如何能在二十多年后以近億元的價格出現在高端拍賣市場?
![]()
記者調查獲得的資料顯示,被認定為贗品的《江南春》圖卷于1997年5月8日撥交給原江蘇省文物總店。
2001年4月16日,這幅作品被標注為《仿仇英山水卷》,以6800元的價格出售給了一位“顧客”。
程序缺失與信任危機
此次事件暴露了博物院在藏品管理上存在的嚴重制度漏洞。南京博物院以“偽作”為由解釋文物消失,看似是技術性辯解,實則暴露了更深層的制度缺陷。
尤其是在藏品鑒定復核、退出機制、信息公開等方面存在明顯模糊地帶。
“調劑”一詞常被用作文物非正常流動的灰色通道。在缺乏透明程序和第三方監督的情況下,這種操作極易淪為變相處置甚至流失的遮羞布。
龐叔令的代理律師尹志軍指出,南博在作出“劃撥、調劑”決定時應當主動告知捐贈方,如果確需處置藏品,也應當優先考慮讓原捐贈人收回。
## 04 捐贈人權益:被遺忘的善意與責任
龐家多次捐贈的文物現存于故宮博物院、南京博物院、上海博物館、蘇州博物館,其中不少是這些博物館的鎮館之寶。龐叔令強調,1959年捐贈的文物都是珍品,不存在偽作。
博物館代理律師則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捐贈品所有權自交付時已依法轉移至國家,捐贈人未在捐贈時保留返還權利。
這種法律視角與捐贈人情感期待之間形成了鮮明對比。捐贈不僅是所有權的轉移,更是一種基于信任的文化托付。
當這種信任被打破,受損的不僅是捐贈家族的權益,更是整個社會對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的信心。
多部門介入與公信力重建
2025年12月23日,江蘇省委、省政府決定成立由紀委監委、宣傳、政法、公安、文旅、文物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對南京博物院受贈文物保管處置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調查。
調查組表示將依據調查結果對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同日,國家文物局也宣布成立工作組,就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中的有關情況開展核查。這表明事件已引起國家和省級層面的高度重視。
北京拍賣界的一位資深收藏顧問指出,此次事件的一大焦點就是藝術品市場應關注**拍品來源是否正規**。
南京博物院必須有清晰證據證明這幅畫作出庫時合規合法,否則這幅畫不僅不可以在市場上流通,而且應當依法追回。
南京博物院前院長徐湖平今年已82歲,面對詢問時表示:“這個事沒有經我手,我不是書畫鑒定家。” 而記錄顯示,1997年那份撥交證明上,有時任院長徐湖平的簽字。
隨著調查組全面介入,南京博物院43萬余件館藏文物的管理規范正接受審視。這場風波不僅關乎五幅古畫的去向,更觸及了公共文化機構如何守護公眾信任的根本問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