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陳琳)12月23日,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柳軍在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自今年2月《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印發以來,各地學校嚴格落實要求,推動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實現系統性提升。
《規定》實施以來,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呈現三個積極變化。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的意識顯著增強。食品安全工作被納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校長陪餐制”“月度調度”等機制在許多學校成為常態。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全面落實。截至11月底,全國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按“應配盡配”要求,共配備食品安全總監22.3萬人、食品安全員37萬人。針對承包經營的學校食堂,要求建立學校和承包企業“雙食品安全總監、雙食品安全員”制度,有效防止“以包代管”現象。
風險管控機制深度融入日常管理。各校普遍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風險管控清單,將“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落實到位,實現風險在“最小工作單元”精準防控。
除上述《規定》外,市場監管總局近期還出臺多項配套制度,構建校園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發布國家標準《校園配餐服務企業管理指南》,首次為校外供餐企業提供全鏈條標準化指引,覆蓋從食譜管理到應急處理各環節。聯合教育部制定《學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購驗收管理工作指引》,明確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和學校各方職責,推動建立供應商資質評審、信息通報和家長委員會監督機制。會同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聯合檢查通知,要求每學期對膳食經費管理、供餐運營等七方面內容至少開展一次聯合檢查,建立常態化監督機制。
隨著系列制度的落地實施,校園餐質量安全水平持續提升,四季度抽檢合格率顯著提高。
編輯 白爽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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