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邱延波
醫保是健康政策,隱私是法律紅線。
據媒體報道,近日,廣西梧州埌南鎮某村在2025年12月公開張貼了未繳納城鄉居民醫保人員的名單,內容包含姓名和精確到門牌號的住址信息。
埌南鎮政府工作人員回應稱,公示的主要目的是提醒村民避免因遺忘而錯過繳費期限,強調醫保繳費遵循“自愿原則”,并非強制。
然而,一面高喊“自愿”,一面卻以公示住址施壓,這種自相矛盾的操作,令人不禁要問:這究竟是便民提醒,還是變相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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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干部的初衷也許是為了村民好:城鄉居民醫保作為基礎保障,能在疾病來臨時分擔重負,避免因病返貧。但將住址一并曝光,是否已逾越法律界線?
國家醫保局一貫強調城鄉居民醫保繳費“自愿參保”。根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參保不設強制門檻,旨在通過財政補貼和個人繳費相結合,實現可持續覆蓋。2025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為400元/人(根據國家醫保局2024年7月公布的《2023年全國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及相關通知),財政補助達670元/人,遠高于個人負擔。這本是惠民之舉,卻在執行中屢現偏差。
2025年5月,云南曲靖羅平縣某街道曾以“反向公示”為名,公開未參保名單(含姓名),當地醫保局辯稱旨在“防止代繳遺漏”。律師稱,這種做法明顯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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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維度審視,此類公示涉嫌觸碰紅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條明確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害個人信息權益。第十三條強調,處理個人信息須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不得通過誤導、欺詐、脅迫等方式處理。第十六條進一步要求,個人信息處理基于個人同意時,應當在充分告知前提下取得,且同意應是自愿、明確的。
未繳醫保被公示姓名及住址,精確到門牌號,已超出“提醒”必要性,可能會引發安全隱患,如不速之客上門或個人信息泄露。個人住址屬于敏感信息,公示出來,不僅有羞辱施壓的意味,還涉嫌侵犯隱私。
有網友就質疑:不繳醫保違法嗎?為何要用侵犯隱私這種違法的方式“提醒”不違法的行為?
有親歷者反映,類似高壓手段不止于公示,還包括網格員私信點名、社區群通報,甚至影響子女入學或低保審核。這些雖非官方明文,卻在基層為完成參保率指標而變相施壓。客觀而言,參保率考核確有其理——國家醫保局數據顯示,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數自2019年起呈下降趨勢。下降原因復雜,包括保費上漲(從2019年的250元/人漸增至2025年的400元/人)、青壯年健康意識偏差,以及“用不到就不想交”的心態。但這不應成為粗暴催繳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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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作者有壓力可以理解,上級指標如參保率直接關乎績效。但是,也要考慮到醫保對于經濟不太富裕的家庭來說,確實是一個不算太小的負擔。人大代表曾多次建議改革籌資機制,如按收入分檔繳費,以緩解低收入群體壓力。這反映制度設計仍有優化空間。
具體到當前醫保催繳,將人員名單和住址公開示眾,實非良策,完全可以有更好的途徑來解決問題:村干部上門一對一溝通、微信群定向提醒、電話溫馨提示,或延長繳費周期,皆能兼顧督促與尊重。相比“一貼了之”,這些方式更顯人性化,避免“用力過猛”釀成反感。
醫保制度的長遠健康,依賴于公眾的信任與參與。當“公示住址”的治理手段引發輿論反彈時,基層單位應該反思:究竟是要完成指標,還是要贏得人心?醫保的目的是保群眾健康,而不是讓群眾感到羞辱。唯有恪守法治底線,以人性化服務替代“羞辱式管理”,方能讓醫保真正成為守護百姓健康的暖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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