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洞法院通過調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遺產繼承糾紛,四名姐妹達成一致協議,既明確了財產歸屬,也妥善落實了父母身后事,一場圍繞著父母遺產與安葬事宜的糾紛,最終在一份充滿溫情的調解協議中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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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父母立遺囑定分配 姐妹因分歧訴至法院
原告張某與三名被告系同胞姐妹關系。2023 年,四人父母相繼去世,老人生前已訂立遺囑,明確將名下房產、存款及預留的安葬費用平均分配給四名女兒,并特別叮囑原告張某,其已在太原購置墓地,身后愿與妻子合葬。
但老人離世后,因姐妹四人對遺產分配細節及安葬方式存在分歧,多次溝通無果,矛盾逐漸升級,父母骨灰長期暫存于殯儀館未能安葬。2025 年,張某將三名妹妹訴至洪洞法院,請求法院依法處理遺產繼承事宜,并落實父母合葬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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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過程
法官察癥結啟調解 多輪溝通后達成一致
案件交由承辦法官胡君審理后,其未直接啟動庭審程序,而是先對卷宗進行細致審查。法官發現,涉案遺囑對遺產分配約定明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遺囑繼承的形式要求,糾紛核心并非法律層面的財產歸屬爭議,而是姐妹間缺乏有效溝通導致的情感隔閡。
為實質性化解矛盾,承辦法官決定啟動庭前調解程序,組織 “家庭調解會” 為當事人搭建溝通平臺。調解初期,姐妹四人情緒對立,互相指責,積壓的矛盾集中爆發。法官并未急于介入評判,而是引導各方充分表達訴求,待談及父母骨灰安葬事宜時,張某一提出 “父母離世近兩年未入土為安” 的顧慮,引發其他姐妹共鳴。
在此基礎上,法官結合《民法典》繼承編相關規定,向當事人釋明遺囑的法律效力及繼承原則,明確遺產平均分配的約定合法有效;同時引導當事人回顧親情往事,強調家庭成員間互諒互讓的重要性。經過多輪耐心調解,四姐妹最終就遺產具體分割方案及父母安葬時間、流程等事宜達成一致,簽訂調解協議。
每一場家庭糾紛的化解,都是在守護一份煙火人間中的溫暖。該案中法官突破“就案辦案”的思維模式,透過法律爭議看到情感癥結,通過柔性調解方式修復家庭關系,既維護了遺囑的法律效力,又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律的剛性框架下,多一份對人情的體察,讓“法理”守住公平,讓“人情”溫暖人心。這便是“司法為民”最動人的體現:不僅要解開法的結,更要系緊情的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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