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23日訊 近日,北京海鴻達(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十分公司因菜品中混有異物被罰款500元。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該公司是一家位于北京市海淀區的海底撈火鍋店。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9月4日,一名消費者在海鴻達(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八十分公司用餐時,發現所點菜品鞭炮筍中混有異物——一段漁網線。經現場核查,該公司承認這一事實。據調查,鞭炮筍為整袋進貨(500克/袋,進價8.875元/袋),經解凍、清洗后分份銷售。當日,該菜品以8元/半份(100克)的價格售出半份,貨值金額8元,發現異物后未收取費用,公司無違法所得。該公司解釋,漁網線可能是清洗環節未仔細挑揀,導致原輔料中殘留異物一同售出;同時,該產品采用漁網繩索養殖,異物可能在采摘時帶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修訂)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5日作出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500元。(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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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絡截圖)
來源: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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