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青年軍今(22)日上午于臺內政部門前召開記者會,公開聲援依法當選的陸配村長鄧萬華,并嚴正譴責內政部門在原解職處分已遭撤銷后,仍以行政與輿論手段阻撓其復職。新黨痛批,此舉已嚴重踐踏法治、更是對基層選民民主選擇的公然否定。
鄧萬華一早自花蓮北上,強調自己三十年來愛家、扎根地方、服務村民,“家人在哪里,心就在哪里”。村長是村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不是官員一句話就能抹殺。她直言,陸配要的只是依法行政、平等對待,從來不是特權。
新黨青年軍發言人許明偉指出,花蓮縣政府訴愿委員會已于10月29日正式撤銷原解職處分,依法即代表該行政處分自始失其效力,鄧萬華的村長職務關系理應“當然回復”。然而相關機關不僅未依法辦理復職,反而再度對外放話“研議再解職”,形同行政權恣意濫用,已屬明知違法而為之。
許明偉進一步質疑,同樣是處分遭撤銷、同樣是公職身份,為何高虹安可以立即復職,鄧萬華卻被層層刁難?這已非單一個案,而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問題。當法律的適用不是看法條,而是看身份、看政治顏色,臺灣就不再是法治社會,而是選擇性執法的政治社會。
針對內政部門負責人劉世芳混淆“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與“國籍法”的錯誤說法,新黨嚴正指出,陸配參政的法律依據清楚明確,行政首長若刻意錯誤適法、持續阻撓復職,已非單純行政怠惰,而是構成實質的“憲政”傷害。
![]()
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左)等陪同陸配鄧萬華(右),至臺北地檢署按鈴提告劉世芳瀆職。(臺媒)
新黨正式宣布,將對內政部門負責人劉世芳提出刑事告發,指控其涉犯瀆職罪。在原處分已撤銷、法律效果已消滅的情況下,仍以政治指示與輿論操作施壓地方機關,阻止依法復職,已明顯符合“不依法令行使職權”之構成要件,絕非一句“研議中”可以卸責。
新黨并以“萊爾校長 5>6”的荒謬邏輯諷刺當前執政現況--當基本算術都可以被政治顛倒,依法復職自然也可以被政治否決。今天不是法條不清楚,而是有人選擇視而不見;不是程序有爭議,而是權力者自認可以凌駕法律之上。這正是法治正在被侵蝕的最危險訊號。
新黨要求,富里鄉公所與相關主管機關應立即依法辦理鄧萬華復職,停止行政拖延與政治卸責,不得犧牲基層村政運作與村民權益,淪為政治操作的配合者。
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痛批,賴清德與劉世芳把心思用在對付、歧視陸配,才是撕裂社會、制造對立的根源。陸配為臺灣養兒育女、照顧長輩、撐起無數家庭,連媽祖都請陸配當爐主,社會卻有人把陸配當成政治清算的對象。陸配人人都是媽祖婆,只有少數官員甘當虎姑婆。
游智彬直言,當前臺灣已出現“黃鐘毀棄,瓦釜雷鳴”的亂象,民進黨的 DPP,早已淪為 Double Standard Party(雙重標準黨)。為什么高虹安可以復職?鄧萬華卻不能?答案不在法律,在政治。
新黨輿情中心主任季節指出,訴愿是人民對抗當局錯誤決策的重要武器,依訴愿法規定,訴愿之決定確定后,有拘束各關系機關之效力;原行政處分經撤銷后,原行政處分機關須重為處分者,應依訴愿決定意旨為之,過去他幫其他民眾打贏訴愿后,相關政府機關都照訴愿結果辦理,就你劉世芳特別大,可以不甩訴愿法規定.新黨最后強調,若相關機關持續拒不依法復職,將持續推動刑事追訴、賠償及民事求償,并透過社會與輿論監督,捍衛法治與民主的最后底線。
來源:綜合兩岸媒體報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峽傳真”公眾號編輯整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