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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拓展市場的中國企業,可能會突然面臨這樣的場景:收到法國稅務當局的問詢函,要求提交過往數年的財務文件;或是在跨境交易后,被質疑轉讓定價不合理,面臨稅務審計 —— 對于習慣了國內稅務流程的企業而言,異國稅務糾紛往往讓人手足無措。本文結合法國稅務糾紛的核心規則,聚焦 “事情發生后如何高效解決”,為出海法國的中國企業提供實戰應對方案。
一、先明確:法國稅務糾紛的核心規則
中國企業遭遇法國稅務糾紛,首先要厘清當地的核心法律框架,避免因認知偏差誤踩雷。法國的稅收規則主要依據《一般稅法》(直接稅相關)和《商品和服務稅法》(間接稅相關),而稅務糾紛的處理流程則在《稅務程序手冊》中有明確規定。若與稅務當局協商無果,糾紛將根據爭議類型(如稅務金額爭議、刑事指控等)提交行政法院、民事法院或刑事法院,分別適用《行政司法法典》《民事訴訟法典》或《刑事訴訟法典》。
此外,中國企業需特別關注兩點:一是法國稅務當局的 “官方解釋權”,其發布的指南、裁決可作為執法依據,且歐盟的增值稅(VAT)規則、反避稅條款已納入法國法律,跨境交易需符合歐盟統一標準;二是中法稅收協定的作用 —— 法國與中國簽訂了雙重征稅協定,企業可依據協定主張稅收居民身份、避免雙重征稅,這是解決跨境稅務糾紛的重要工具。
二、稅務調查來了!這樣應對最穩妥
法國稅務調查的觸發場景多樣,對中國企業而言,常見的觸發點包括:申請 VAT 退稅、開展跨境交易、與稅務天堂地區企業合作,或被系統檢測到 “申報收入與實際經營規模不匹配”。一旦收到調查通知,企業需按以下步驟應對,避免損失擴大:
1. 第一時間配合,拒絕披露 = 重罰
法國稅務當局在調查中可要求企業提交財務報表、合同、銀行流水等所有支持性文件,也可通過 “信息調取權” 向銀行、合作方等第三方收集信息。企業無權拒絕披露商業信息(醫療隱私除外),若拒絕提交文件或不配合調查,稅務當局將直接估算應繳稅額,并處以相當于應繳稅額 100% 的罰款。
正確做法是:收到問詢函后,立即整理所需文件,確保信息真實完整 —— 比如申報收入與銀行流水、合同金額一致,費用抵扣有合法憑證。若對要求的文件有疑問,可通過稅務律師與當局溝通,避免因理解偏差延誤回復。
2. 緊盯時限,錯過 = 自動敗訴
稅務調查的關鍵節點都有明確時限,企業需嚴格遵守:
收到調查問詢后,需在要求的期限內提交文件(無固定期限但需 “合理及時”,建議不超過 30 天);
若收到 “重新評估建議”(指出違規點、應繳稅額及罰款),需在 60 天內書面回復;
回復后若對稅務當局的決定不服,需在 30 天內申請復核,或向專門委員會提交意見。
錯過任何一個時限,企業將喪失抗辯權,稅務當局可直接下達征稅通知并收取滯納金。
3. 區分調查類型,規避刑事風險
調查分為一般違規調查和欺詐調查,后者后果嚴重:若被認定為 “故意逃稅”(如隱瞞跨境收入、偽造文件),且逃稅金額超 10 萬歐元,稅務當局會移交檢察官,企業可能面臨最高 5 年監禁、50 萬歐元罰款(公司罰款最高為逃稅所得的 10 倍),負責人還可能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
中國企業需警惕:即使是 “無心之失”,如因不熟悉規則導致申報錯誤,也需在調查中主動說明 “善意”—— 比如證明已盡到合理注意義務、錯誤并非故意,可將罰款比例從 80%(惡意遺漏)降至 10%(善意違規)。
三、爭議解決:從協商到訴訟的全路徑
若調查后稅務當局下達征稅 / 罰款通知,企業無需直接接受,可通過以下路徑層層維權,優先選擇 “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的方式:
1. 優先協商和解:減免罰款的最佳時機
法國稅務當局允許在調查過程中或訴訟前和解 —— 企業若承諾支付核定的稅款,并放棄上訴,可申請減免罰款(稅款本身不可減免)。對中國企業而言,若糾紛僅涉及 “申報瑕疵” 而非惡意欺詐,和解是最優選擇:既能避免漫長訴訟,又能大幅降低罰款成本(通常可減免 30%-50%)。
2. 行政復核:訴訟前的必經步驟
和解無果后,企業需先向稅務當局的上級部門申請復核(這是起訴的前置程序),要求重新審查決定。稅務當局需在 6 個月內給出答復,若逾期未答復,企業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3. 法院訴訟:跨境糾紛可借力國際規則
若復核仍不滿意,企業可向行政法院(一般稅務糾紛)或刑事法院(欺詐類糾紛)起訴。訴訟中,企業需證明 “已遵守稅法” 或 “稅務當局的決定違法”—— 比如依據中法稅收協定主張某項收入無需在法國納稅,或證明歐盟 VAT 規則不適用于自身業務。
對于跨境稅務糾紛(如轉讓定價爭議),企業還可啟動 “相互協商程序(MAP)”:通過中國稅務總局與法國稅務當局協商解決,避免在兩國分別被征稅;若涉及未來跨境交易,可提前申請 “預約定價安排(APA)”,與法國稅務當局約定轉讓定價方法,從根源上避免爭議。
四、避坑關鍵:罰款、利息與合規補救
1. 罰款與利息:這些成本要提前預估
罰款:未申報稅款的,罰款 10%;故意隱瞞收入的,罰款 40%-80%;隱瞞海外資產、稅務欺詐的,罰款 80%-100%;
利息:未按時繳稅的,從逾期當月起按月收取 0.2%(年利率 2.4%)的利息,且利息與罰款需一并支付,不可減免。
2. 事后合規:避免二次糾紛
即使糾紛解決,企業也需立即完善合規體系:
規范財務記錄:確保跨境交易合同、發票、付款憑證完整,符合法國會計標準;
明確稅務分類:直接稅(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按《一般稅法》申報,間接稅(VAT)按歐盟統一規則申報,避免稅種混淆;
利用自愿披露機制:若發現過往申報有遺漏,可在稅務當局發現前主動更正申報,可減免 50% 的滯納金。
五、中國企業專屬建議:別踩這些高頻陷阱
1.陷阱 1:“我是中國企業,法國無權管”—— 法國對境內產生的收入有征稅權,跨境交易需同時遵守中法兩國法律,不可忽視法國稅務義務;
2.陷阱 2:輕信 “稅務籌劃”,與稅務天堂企業合作卻無合理商業目的 —— 法國嚴格執行反避稅規則,此類交易易被認定為 “避稅安排”,面臨補稅 + 罰款;
3.陷阱 3:不了解中法稅收協定,重復繳稅 —— 企業可憑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向法國稅務當局申請減免,或通過 MAP 申請退稅;
4.必備動作:聘請熟悉中法稅務規則的專業律師 —— 法國稅法復雜,且行政、司法程序與國內差異大,專業律師可協助溝通、抗辯,大幅降低損失。
總之,企業在法國遭遇稅務糾紛,無需恐慌但必須重視:第一時間配合調查、緊盯時限、善用中法稅收協定和和解機制,既能最大程度降低損失,也能為后續經營掃清合規障礙。若糾紛涉及跨境交易,優先通過國際規則維權,避免陷入 “兩國重復征稅” 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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