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做好全省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成文日期12月21日)公開發布:為做好全省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風險,通知如下。
關鍵詞:嚴控數量嚴控企業數量,防控安全風險——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布點,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原則審批。全省每個縣級(不含開發區、綜改區)行政區域內設立的煙花爆竹倉庫不超過2個,不得在城市建成區內設立煙花爆竹倉庫,倉庫設立情況要及時向省應急管理廳報備。各市應急管理局指導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2026年1月15 日前收集匯總報省應急管理廳。
關鍵詞:從嚴許可 從嚴行政許可,確保本質安全——
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規定及相關國家標準規范,實行“企業申請、系統配號、兩級發證、屬地監管”原則。
批發企業安全許可:要符合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布點規劃,市級發證機關要嚴格落實批發許可證頒發和管理工作各項要求。批發企業倉庫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現行標準規范(啟用原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倉庫要進行安全現狀評價,未經批準、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不滿足現行標準規范的不得許可,涉及新改擴建煙花爆竹倉庫的嚴格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批發企業倉庫應符合《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50161-2022)等安全技術標準;全省不審批1.1 級庫;批發企業應具備與其經營規模、產品和銷售區域范圍相適應的配送服務能力。
零售店(點)安全許可:要符合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縣級發證機關要嚴格落實零售許可證頒發和管理工作各項要求。選址、外部距離、面積和存放限量等應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等國家標準;不得在禁燃區域設立,不得利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場所申請;嚴禁設立或變相形成煙花爆竹集貿市場及銷售一條街。
制發證程序:市、縣發證機關要按照《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更新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式樣的通知》(應急廳〔2020]31號),通過使用“全國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在應急管理部官網業務系統登錄)中的煙花爆竹許可證打證程序規范填寫許可要素,由系統統一賦碼、配號、制證。
關鍵詞:培訓考核 組織培訓考核,提升業務技能——
監管人員: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市、縣應急管理部門監管人員培訓。同時,市縣應急管理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監管人員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從業人員:批發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倉庫保管員、守護員、裝卸工)和零售經營主要負責人應自行選擇到具備培訓條件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報名參加培訓,其考核發證工作由屬地市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及考核工作,由所在單位按規定要求組織開展。
關鍵詞:日常監管 強化系統運用,加強日常監管——
建設監測預警系統:批發企業要按照應急管理部《關于<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安全管理倉庫部分建設技術指南>》要求,建設監測預警系統企業端,配備感知設備和終端設備,相關信息和視頻數據接入監管部門平臺。
強化流向系統應用:批發企業取得經營許可證后須及時在“全國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http://www.yhbzxt.com/yhbzglxt-qy/)中錄入并實時更新本企業基本信息,由所在地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核實確認;監管部門要開展線上線下核查工作,各級要按照應急管理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有關工作的函》(危化司函〔2019】18號)要求,通過流向信息系統線上查看和線下執法檢查相結合方式督促指導企業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
關鍵詞:工作要求 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明確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深入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加強儲存環節安全管理,按照倉庫等級、儲存品種和最大儲存藥量的要求,分級、分類存放煙花爆竹竹產品,落實出入庫登記制度,杜絕混存混放、超量儲存、超范圍儲存等違規行為;督促批發企業科學評估市場需求、合理控制庫存、定期盤點并及時銷毀過期產品,必須通過配送方式向零售店(點)供應煙花爆竹;督促零售經營者按要求向批發企業采購煙花爆竹并接受其配送服務,不得到企業倉庫自行提取,嚴禁走街串巷銷售行為。
強化部門安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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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牽頭定期分析、通報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解決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事項,組織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和專項整治;落實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監管責任,將轄區內批發企業、零售店(點)納入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實施分級分類精準監管;根據煙花爆竹經營特點,加大關鍵時段、敏感時期“四不兩直”檢查力度,嚴查重處批發企業違反“六嚴禁”、零售店(點)違反“三嚴禁”行為,對零售店(點)符合“兩關閉”要求的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取締;要利用電視、廣播、網站以及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加強對調整政策的正面輿論引導,提高人民群眾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保持打非高壓態勢——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充分發揮安委辦統籌協調作用,會同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持續開展 “打非”工作, 聚焦重點區域、場所、人群開展排查檢查, 查清非法煙花爆竹采購來源、運輸方式、銷售 渠道, 徹底斬斷非法行為利益鏈條 ; 強化行刑銜接,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行為懲處力度, 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機關,嚴肅追究其刑事責任 ; 主動公布舉報電話,落實舉報獎勵制度 , 調動人民群眾參與 “打非”工作積極性,營造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 。
來源:山西省應急管理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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