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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博物院意外沖上熱搜,但引爆輿論的并非某場展覽或學術成果,而是一樁牽扯出文物流轉疑云的離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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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公眾的關注點集中在一幅名為《江南春》的古畫上。這幅作品曾被視作名家手筆,一度引發藝術圈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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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網絡討論不斷升溫,人們逐漸意識到,《江南春》不過是一扇門,推開之后,背后隱藏的真相遠比想象中更為驚人——一條從博物館到拍賣市場的隱秘通道正浮出水面,挑戰著大眾對文博系統公信力的認知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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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點可追溯至1959年,當時著名收藏家龐萊臣的后人將家族珍藏的137件古代書畫無償捐贈給南京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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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批藏品不僅凝聚了龐氏幾代人的心血,更是中華傳統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極高的歷史與藝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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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多年過去,龐家后人在一次整理舊檔時驚覺,當年捐贈清單中的五件作品已不見蹤影,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正是《江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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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們向南京博物院提出查詢請求后,得到的答復是:這五幅畫作早年經專家鑒定為“偽作”,并依據規定進行了“劃撥調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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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費解的是,這件被官方定性為贗品的作品,竟在數年后現身國內知名拍賣行預展,估價高達88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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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曾被剔除館藏體系的“假畫”,竟能躍升為市場追捧的天價拍品,其身份反轉之劇烈、流轉路徑之模糊,迅速點燃了公眾質疑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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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南京博物院確實在1961年和1964年兩次組織權威專家對《江南春》進行過鑒定,結論均為非仇英真跡,歸入仿作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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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如此,按照國家現行文物管理制度,即便某件捐贈品未達入藏標準,也不能擅自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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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明確指出:博物館在接受捐贈后,若擬對文物做出調撥、注銷等決定,必須經過專家組復審,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如有捐贈協議,則應嚴格依約執行;無協議情況下也須及時通知捐贈方,征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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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實顯示,南京博物院于1997年將《江南春》劃轉至江蘇省文物總店,六年后該畫以6800元的價格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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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過程既未向龐家通報,也未曾給予其收回選擇權,明顯違背了文物管理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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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深思的是,即便《江南春》確非原作,作為流傳有序的古代摹本,依然具備重要的版本研究、工藝傳承及美術史參考價值,僅憑“非真跡”三字便輕率變賣,暴露出評估機制中存在的片面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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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社會對文物流向充滿困惑之際,一位退休職工的實名舉報讓整起事件再掀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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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典,1974年進入南京博物院工作,長期任職于典藏部,親歷四十余年文物保管一線,熟悉庫房運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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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起,他多次向上級部門遞交材料,舉報前任院長徐某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直至2025年12月21日,手持工作證與42名知情者聯署的舉報信公開露面,引發媒體廣泛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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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郭某典披露,徐某在擔任院長期間涉嫌主導一系列異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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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授意特定專家將部分確鑿無疑的真品刻意判為“偽作”,借此繞開監管程序,將其轉移至由其本人擔任法人代表的江蘇省文物總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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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這些文物隨后流入其子實際控制的拍賣公司,在公開市場上高價成交,形成一條從鑒定、劃撥到拍賣的利益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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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還涉及故宮南遷文物的非法處置問題——有人撕毀原始封條,阻撓故宮方面清點交接,以“庫房改造”“資料遺失”等借口掩蓋大量文物去向不明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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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信特別提到,《江南春》當年僅以6800元售出,如今估值飆升至8800萬,增值超過一萬倍,巨大的差價難以用正常市場波動解釋,強烈暗示其間可能存在利益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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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洶涌輿情,現已八十余歲的徐某作出回應,聲稱《江南春》的鑒定與流出均發生于其離任之后,自己毫不知情,并以健康狀況不佳為由拒絕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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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在社交媒體發布的居家照片卻引起更多關注:畫面中赫然擺放著黃花梨太師椅、駱駝造型唐三彩、宋代鈞窯出戟尊等疑似高規格文物,周圍還陳列大量明清風格紅木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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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物品來源成謎,合法性尚未得到任何權威認證,進一步加深了外界對其資產背景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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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持續發酵后,中央層面迅速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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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國家文物局正式發布通告,宣布成立專項工作組趕赴南京,啟動針對文物保管與處置流程的全面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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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同步組建由紀委監委牽頭,聯合宣傳、公安、文旅、文物等部門組成的多機構協作調查組,重點審查南京博物院受贈文物的接收、鑒定、留存及劃撥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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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范圍還包括全院館藏文物的安全管理現狀,承諾將依法依規追究一切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調查進展與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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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風波早已超越單一畫作歸屬爭議,實質暴露了我國文博系統在制度執行、權力監督與信息公開方面的深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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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作為國家文化遺產守護者,接受社會捐贈是一種基于信任的公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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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僅要求機構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履行對捐贈人的告知義務,更需主動接受公眾監督,確保每一步操作都透明可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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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文物真偽判定,還是后續調配安排,都必須遵循既定規程,杜絕個人意志凌駕于制度之上,嚴防公共資源淪為私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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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寶,承載著民族的歷史記憶與文明基因,絕不容許成為少數人牟取暴利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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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文博從業人員,尤其是管理者,肩負著守護國寶、傳承文化的神圣職責,必須恪守職業道德,堅持原則底線,做到廉潔履職、規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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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也為全國文博行業敲響警鐘:唯有推動管理制度精細化、監督機制常態化,讓鑒定、保管、流轉等各環節全程陽光運行,才能真正筑牢文物保護的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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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期待此次調查能夠徹底厘清事實,還原《江南春》及其他四件失蹤文物的真實流轉軌跡,核實舉報內容是否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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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查實存在濫用職權、內外勾結、侵吞國有資產等違法行為,無論涉事者職位高低、資歷深淺,都應依法追責,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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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希望通過本次整頓,推動建立更加嚴密的文物管理制度,堵住現有漏洞,防止類似悲劇重演,切實保障國家文化遺產的安全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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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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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江云新聞-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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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央視新聞-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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