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曾發生過文物保管員監守自盜,被依法處決!
原創 李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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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熱度持續升溫。
有消息說,前院長徐湖平和夫人已被帶走調查,或者被帶走保護起來了。
是真是假,等待官方消息。
今天要說的是,南博文物“監守自盜”,早在30多年前就發生過。
新華社曾報道,1994年9月15日,盜竊館藏文物的南京博物院保管員陳超,在南京被依法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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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陳超,1988 年畢業于南京36中走讀中專,同年10月,分配到南京博物院做文物保管工作。
陳超還在試用期間,就利用幫助清點文物的機會,將一些紫砂做成的精致的小核桃、水果等物揣進自己的衣兜。
1992年12月,陳在向接替他的工作人員移交工作一開始,就乘機從庫房中竊走一只重達3斤半的玉鴛鴦壺。
1993年3月至9月,陳在交接工作結束以后,又多次在倉庫行竊,先后竊走翡翠扳指、玉手鐲、白玉刀等館藏文物和工藝品,其中有國家二級文物玉含靈芝吼1件、價值4萬元,國家三級文物玉鴛鴦壺1件,價值6萬元。
幾年間,陳超先后竊取館藏文物、工藝品19件、價值18萬元。
1994年6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陳超死刑,立即執行。
同年9月15日,隨著一聲清脆的槍響,結束了他年輕的生命。
注意:當時,盜竊館藏文物和工藝品十幾萬元,就是死刑!
今天,南博再次被爆出有人“監守自盜”,是十幾萬元的百倍,甚至更多......
該當何罪?
全國范圍內,博物館“監守自盜”者,也多是“死刑”。
1991年,山東省青州市博物館被盜,漢代“宜子孫”谷紋玉璧、鎮館之寶“狀元卷”等20件文物不翼而飛。
經調查,博物館原保衛干事林春濤利用值班之際,3次進入文物庫房,關閉警報器、撬開鐵皮柜,盜走文物。
1992年2月,林春濤被執行死刑。
承德,也發生過“監守自盜”。
承德避暑山莊博物院/外八廟管理處保管部主任李海濤,從1993開始“監守自盜”,到2002年案發,長達10年。
他的作案手段是:定制高仿品調換真跡,專偷冷門佛教文物;篡改檔案,將被盜文物標為“殘件”“非館藏”.
10年間,累計盜走館藏文物259件,含5件一級、56件二級、58件三級文物,部分一級文物僅賣500元。
2010年,李海濤被執行死刑。
看看,都是死刑、死刑、死刑。
網上隨便搜索一下,博物館領導、館員、工作人員“監守自盜”“貍貓換太子”的爛事,滿眼皆是。
博物館出那么多“家賊”,究竟怎么了?
答案有多個:部分文博單位庫房管理松散、單人值守、鑰匙管理不嚴,這就給監守自盜者提供可乘之機;部分領導私欲膨脹,把博物館當成了自己的書房,膽大包天......
“家賊難防”啊!
看看,幾十年來,幾乎“配方”沒變,“套路”也沒變。
所以,有關部門正好利用南博事件,在全國范圍內來一次大清查,把博物館(院)領導和專家統統查一遍,看看究竟有多少“館中碩鼠”?
我還是那句話:文物是國家文脈,光靠從業者良心沒一點用,必須用鐵規把監管鎖死!
必要時,一定要祭出重典!
今天,即使刑法已經修訂,也應該依法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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