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流】
一只黑狗蹲在達拉特旗德信祥硅業有限公司【簡稱達旗子公司】門口,孤零零的。這是2025年12月1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的清晨,寒冷、灰蒙蒙。刺骨的風從廣袤的草原吹過,忒凍臉。達旗子公司門庭冷落車馬稀,黨中央保護民營企業發展一系列政策似乎與這家企業無關。然而,幾個月前,它運營得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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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達旗子 公司已停產,守門犬孤獨守護著
達旗子公司,是母公司陜西德信祥特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陜西德信祥母公司】于2022年9月份跨省到內蒙古達拉特旗投資的新公司。然而,在達旗子公司投產不久,生意還沒有做大做強的時候,德信祥母公司兼達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翔竟然惹上了多個官司,達旗子公司也被告上法庭,甚至陜西德信祥母公司財務負責人兼達旗子公司財務經理孫爽爽忽然被卷入一樁刑案。如此陡生系列官司,引起跨省的西安和鄂爾多斯兩地人議論紛紛。
事到如今,達旗子公司已經停產,陷入一潭“泥淖”。這家外省投資新建的公司,究竟為什么落到寸步難行的地步?
股東內訌,致達旗子公司停產
陜西德信祥母公司是一家專注硅產品生產和銷售的化工科技企業,創建于陜西省會西安。多年來,公司發展步上正軌,日益壯大。它逐漸開疆拓土,向省外拓展。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是硅原料的產地,而且電價實惠。于是,陜西德信祥母公司有意去達拉特旗開廠。在潘文海聯絡下,黃亞新、郭慶忠等莆田老鄉與張翔掌舵的陜西德信祥母公司合作,紛紛入股投資,在達拉特旗興辦達旗子公司。在達旗子公司投資結構中,德信祥母公司占股40%、潘文海作為法定代表人的紅森林公司入股12%,黃亞新持有公司入股36%,郭慶忠持有公司入股12%。
2022年9月6日,達旗子公司正式入駐達拉特旗經濟開發區。
2023年,達旗子公司第一次股東大會,推舉陜西德新祥母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翔兼任達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全面負責子公司。
達旗子公司管理層架構確立后,正式動工建設。作為化學危險品行業公司,達旗子公司在籌備過程中經過鄂爾多斯市和達拉特旗多家政府部門審批,終于具備了安全生產許可證。
這家新建的子公司花了陜西德信祥母公司不菲的精力,好不容易投產銷售。但是,沒過多久,達旗子公司發展起了意外變化,走向不可收拾的局面。原來,股東之間在虧損如何承擔以及是否增加投資等事宜鬧起了分歧。
2025年11月28日下午,陜西德信祥母公司兼達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翔痛苦回憶起原委。自7月8日起,股東們在福建莆田召開2025年第一次股東大會,試圖解決達旗子公司繼續運營的問題。為保持達旗子公司繼續經營、維護員工、債權人與股東的利益,大股東陜西德信祥母公司提議承包達旗子公司,并擬定一份書面協議的解決方案:若虧損,自擔責任;若盈利,利潤一半歸大股東,另一半歸達旗子公司,由所有股東一起分紅。前提,是所有股東共同確認達旗子公司籌建決算。對此,其他股東皆認同,唯獨股東黃亞新不認可。不過,陜西德信祥母公司兼達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翔與股東黃亞新進行微信溝通,等待后者答復。直到7月11日,股東黃亞新沒有在書面協議簽字,最終不同意。
況且,達旗子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東會微信群聊顯示,股東黃亞新于7月11日晚21:19申明:“股東會沒有討論確認的內容,我絕不認可,并在此申明,沒有經過股東確認簽字的內容,我本人代表福凱公司,不認可任何內容在群里發布的內容,有法律效力。申明人:黃亞新,希各位股東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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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旗子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東會群聊(部分截圖)
大股東張翔所述,是否屬實?黃亞新股東,如何回應?
2025年12月4日上午,黃亞新回顧了不愿意追加投資達旗子公司的緣由。他表示,達旗子公司總投資4500萬元,大股東張翔技術轉讓費1000萬元,自己完全信任大股東,于是沒有派人參與公司管理。到2025年4月份,他得以派一名出納加入達旗子公司。黃亞新認為達旗子公司的技術和產品都不行,“生產10個月,虧了800萬元。產品成本95000元/噸,卻賣22000元/噸”。于是,黃亞新表示不想再對達旗子公司增資,可是,大股東卻要趕走自己。
接下來,股東黃亞新被人特意核實兼任陜西德信祥母公司與達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翔提及他于7月11日沒有簽署大股東陜西德信祥母公司提議的書面協議,黃亞新避而不答,反而朝對方連爆粗口,破口辱罵。
至此,達旗子公司內部矛盾平地而起,徹底停產。迄今,大股東兼達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翔和另一個股東即紅森林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文海,不明白股東黃亞新為何不同意上述解決方案?
對于達旗子公司起初虧損情況,法定代表人張翔于今年11月28日解釋了個中緣故和未來的盈利模式。“我國化工材料技術市場多變,而且技術迭代更新快,所以必須延長生產線,才能取得長遠的盈利模式。”
由于股東之間內訌,達旗子公司自此走上前途未卜的迷途。法定代表人張翔感到陜西德信祥母公司在達旗子公司投入太多的心血,可是后者竟然生變,從而對達旗子公司的前途憂心忡忡。
達旗子公司,路在何方?
達旗子公司兩股東,起訴法定代表人
達旗子公司停產,造成員工欠薪。可是,股東之間矛盾重重,導致解決員工欠薪問題一波三折。最后,大股東陜西德信祥母公司出資購買達旗子公司積壓產品予以銷售,通過達拉特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賬戶,來支付員工們的欠薪。
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25年9月份,股東黃亞新持有的甘肅福凱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福凱公司】和股東郭慶忠持有的包頭市中超商貿有限公司【簡稱中超公司】,將達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翔(第三人為達旗子公司)損害公司利益起訴至達拉特旗人民法院。兼任陜西德信祥母公司、達旗子公司的法律顧問李律師,代表第三人達旗子公司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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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股東狀告達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翔起訴書(部分截圖)
9月5日,達拉特旗法院立案,確定案號為(2025)內0621民初5636號。原、被告雙方,各自向該法院呈交了起訴狀和答辯狀。
原告訴求,主要包括:請達拉特旗法院判決被告賠償達旗子公司10萬元人民幣(暫定為10萬元,待審計鑒定后追加)并賠償自2023年4月10日起至賠償款付清之日止的按LPR同期利率計算的利息損失,還要求達旗子公司承擔律師費10萬元;請達拉特旗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因關聯交易給達旗子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1萬元(暫定為1萬元,待司法會計鑒定后追加);等等。
被告張翔,會如何沉著應訴?
12月26日下午,達拉特旗人民法院將怎樣審理這起民事官司?陜西德信祥母公司及其達旗子公司,正拭目以待。
陜西德信祥公司財務負責人,居然被跨省抓走
達旗子公司停產后,連陜西德信祥母公司都受到波及,并沒有風平浪靜。節外生枝,波瀾急。
達旗子公司財務經理孫爽爽從內蒙古達拉特旗返回陜西德信祥母公司,正常上班,繼續做財務事務。
2025年10月22日上午10點多,正在上班的孫爽爽忽然被西安市科技路派出所3名警務人員帶走,配合調查。交涉中,她迅速給陜西德信祥母公司兼達旗子公司法律顧問李律師打電話,知會此一突發事。法律顧問得空時,緊急致電達拉特旗公安局,進行交涉。
在派出所,孫爽爽詢問相關警察為什么帶走她?對方答復,配合達拉特旗公安局偵辦她。接著,警察訊問她知不知道已經被達拉特旗公安局上網通緝?她回答根本不知道,否則不會照常上班。做完筆錄,孫爽爽被帶去西安市高新區公安分局辦案中心關了兩天。
到10月24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公安局四名警察抵達陜西省西安市。下午5點多,孫爽爽被帶至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看守所。
入所正常體檢后,達拉特旗公安局兩名警察第1次訊問孫爽爽。由此,孫爽爽才曉得,達旗子公司監事兼供銷部負責人郭慶忠報案,聲稱孫爽爽涉嫌職務侵占關聯三筆款項。
就在孫爽爽焦慮地接受達拉特旗警方訊問的同時,其辯護人張律師趕到達拉特旗公安局,遞交會見孫爽爽的手續。他明確向辦案警察表態,達旗子公司之間純粹因股東之間發生經濟糾紛,與孫爽爽無關,況且她不存在職務侵占行徑,不構成犯罪。所以,達拉特旗公安局跨省抓捕孫爽爽顯然不合適。
10月28日,張律師首次順利地會見了孫爽爽,撫慰她受驚的心。
11月1日,張律師向達拉特旗公安局遞交《孫爽爽涉嫌職務侵占一案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張律師認為,根據2025年3月5日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轄規定》通知第一條規定,他提出,嫌疑人孫爽爽為陜西德信祥特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財務負責人,其公司住所地為西安市高新區,對孫爽爽的立案應當符合《公安機關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轄規定》第一條規定,即應當報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備案及公安部備案。目前,該案的立案并未報請上述部門,達拉特旗公安局違反法律規定立案沒有管轄權。另外,本案由陜西德信祥母公司的達旗子公司所引發。達旗子公司財務由母公司所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孫爽爽工作地點及涉及達旗子公司的日常財務處理地點均為西安市高新區。本案涉及的公司資金流轉地也在西安市高新區,即使構成犯罪,也應當由西安市高新區公安機關管轄。達拉特旗公安局違法對此案進行管轄,明顯違反公安部的上述規定,涉嫌趨利性執法,應當予以糾正。
11月3日,張律師向達拉特旗檢察院遞交了《孫爽爽涉嫌職務侵占罪不予批準逮捕法律意見書》。
在意見書中,他旗幟鮮明地表明孫爽爽不構成職務侵占罪的關鍵因素。“如構成職務侵占罪,則需要證實嫌疑人孫爽爽主觀上有侵占公司財物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侵占該公司財物的行為。在本案中孫爽爽作為公司的財務人員,其主觀上都是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安排進行轉賬,沒有主觀上有侵占公司財物的故意。從客觀上看,孫爽爽雖然從公司賬戶資金流入其個人賬戶,但是實際上資金的使用均為公司所用,并沒有其個人使用和占用。”
據此,張律師點明涉案單位達旗子公司在設立初期,因規范的財務制度尚未健全,出現大量的個人賬戶和單位公戶混同使用的情況也符合一般企業的實際情況,不能認為只要單位資金從公戶轉到了個人私戶,就機械地認為存在非法占用的目的,需要結合資金的實際用途來綜合認定。
綜上所述,辯護人張律師申請對嫌疑人孫爽爽取保候審。
此外,辯護人張律師代孫爽爽向達拉特旗檢察院提交《立案監督申請書》。鑒于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公安局對不構成職務侵占罪的孫爽爽立案,她現申請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人民檢察院監督撤銷該案。
在該申請書中,明確提出本案存在有人使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本案的被害單位為達旗子公司,目前并沒有到公安機關報案!該子公司不認為財務人員孫爽爽有侵占公司財物的行為,其行為是正常的工作履職行為。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卻是該公司監事兼供銷部負責人郭慶忠。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3條、《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557條、558條、最高檢與公安部《關于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2條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并重、查證犯罪與挽回損失并重,嚴格區分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的界限,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防止和糾正有案不立和違法立案,依法、及時打擊犯罪,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的規定。因此,申請人孫爽爽對達拉特旗公安局違法立案有權向檢察機關進行申訴,懇請達拉特旗檢察院審查并書面答復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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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德信祥母公司財務負責人孫爽爽遭跨省抓捕,已取保候審
11月7日,孫爽爽成功取保候審,達拉特旗檢察院未批準逮捕她。從內蒙古回到陜西,她繼續在陜西德信祥母公司上班。
11月26日下午,暫時恢復自由身的孫爽爽詳實地回想起三筆總計65萬元款項支出的來龍去脈,終歸是依照達旗子公司要求執行職務行為。27日,亦接受過達拉特旗公安局問詢、涉及該后兩筆款項的達旗子公司負責日常物品采購的孫記紅和負責達旗子公司廚房事務的張冬梅證實了孫爽爽的詳細解釋。28日,陜西德信祥母公司兼達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張翔全部了解孫爽爽經手的這三筆款項來龍去脈,也佐證孫爽爽的具體解釋無誤,她完全執行了達旗子公司財務的職務行為。
對于孫爽爽順利取保,辯護人張律師毫不意外。孫爽爽問心無愧,盡管暫且脫離樊籠,還是希望達拉特旗公安局撤銷立案,徹底還其清白。
一股東起訴,請求解散達旗子公司
其實,在孫爽爽遽然被跨省抓捕之前,達旗子公司股東們已經同床異夢。
股東之間四分五裂,造成達旗子公司停產,拖欠員工工資、供應商欠款以及銀行貸款。股東紅森林公司為了避免達旗子公司債務不斷擴大,無奈起訴被告達旗子公司以及其它3家股東等第三人,要求達旗子公司依法解散并清算。大股東陜西德信祥母公司兼達旗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翔,對達旗子公司股東之間深重矛盾已心灰意冷,只好同意,決定將達旗子公司依法破產。為此,達旗子公司法律顧問李律師,代表子公司應訴。
今年8月,紅森林公司的代理律師去達拉特旗人民法院起訴達旗子公司,但后者未立案。9月12日,達拉特旗法院才立案。
10月21日,達拉特旗法院庭審。庭審中,原、被告就達旗子公司解散達成一致合意;然而,第三人的兩家股東,即郭慶忠持有的中超公司和黃亞新持有的福凱公司提出反對意見。中超公司與福凱公司都認為原、被告是關聯關系,本案訴訟存在“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侵害他人權益”之嫌疑。對此,原、被告皆反駁,稱雙方不存在所謂“惡意串通”,解散達旗子公司是保護全體股東及債權人利益的唯一途徑。開庭僅僅2小時,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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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紅森林公司起訴達旗子公司一審判決(部分截圖)
11月19日,達拉特旗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紅森林公司起訴。對此,原、被告雙方都不服一審判決。
11月30日上午,紅森林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文海說已經向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等待開庭。另外,達旗子公司也向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坐等庭審。
鄂爾多斯市中院二審,將如何判決?
至今,陜西德信祥母公司到內蒙古達拉特旗投資興建達旗子公司,非但沒能繼續運營,反而卷入官司漩渦。法定代表人張翔被達旗子公司兩股東告上法庭,控股的達旗子公司遭股東潘文海對薄公堂,甚至陜西德信祥母公司財務負責人兼達旗子公司財務經理孫爽爽被動卷入刑案。
孫爽爽已經取保,仍然感到冤枉。她及其辯護律師深感她遭到內蒙古達拉特旗公安局“遠洋捕撈”,對方依法應該撤案。
“遠洋捕撈”是我國法律界對跨區域趨利執法亂相的總結,由著名律師朱明勇辦理一起互聯網開設賭場案件時首創,如今已成為社會通說。它指公安機關跨省抓捕企業,涉案金額巨大,旨在罰沒充實地方財政。近年來,“遠洋捕撈”式執法成為損害我國營商環境的一個弊病,已引發中央高層高度關注。中央及有關部門,多次批評以“遠洋捕撈”式違規異地執法。
2024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明確提出要“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監管行為”。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強調,要規范異地執法行為,建立健全異地行政執法協助制度。12月,《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指出“遠洋捕撈”式執法嚴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破壞營商環境,要求斬斷這種趨利性執法的黑手。據?央視財經報道,多部門就涉企執法問題發聲,強調“遠洋捕撈”式執法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2025年5月,國務院專題學習會提出行政執法要規范化、便利化和協調性,嚴禁跨地區執法越權或以罰代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釋放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信號。11月5日晚,央視網評發表《反“遠洋捕撈”式執法,長三角聯合開了一個好頭》評論文,批評“遠洋捕撈”式執法問題背后的深層原因還是經濟利益驅動。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應勇曾強調:“監督糾正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既是檢察機關依法履職促進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規范執法司法行為、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重要方面。”最高法院、最高檢和公安部也相繼出臺文件,從審判監督、案件督辦和管轄規范等方面打出“組合拳”。
?總之,中央明確反對“遠洋捕撈”執法現象,強調依法行政和優化營商環境。中央對異地執法的精神明確后,關鍵還在于地方具體落實。
據此,孫爽爽叩問,達拉特旗公安局何日方能撤銷她涉嫌職務侵占罪的案子?
孫爽爽被跨省抓捕,是不是殺雞駭猴?達旗子公司部分管理層人員,張翔、潘文海、畢功成、李恒波等人考慮到孫爽爽暫未撤案,均擔心自己會不會也被達拉特旗公安局抓走?
當前,陜西德信祥控股的達旗子公司仿佛被扯入一團亂麻。股東之間能否化干戈為玉帛,還是淪為一地雞毛?達旗子公司,正走到艱難的十字路口。
目前,達旗子公司命運不明。那只守門犬睜著迷惘的眼,一天天在企業門口徘徊,凌亂在北國的朔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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