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太多的心思給了未來,幾近無暇顧及當下,所以沒有多少人在真正生活。
——坤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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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第九章(5)
原文:
若說物質不止一樣,其一為線之物質,另一為面,又一為體,
那么這些物質或為互涵,或不互涵,同樣的結果還得產生;
因為這樣,面就當或含有線或便自己成了線。
解釋:
在這段話中,亞里士多德指出,如果我們假設線、面、體由不同的基本物質構成,仍然會陷入邏輯矛盾。
他說,如果說基本物質不止一樣,分別為線的物質、面的物質、體的物質,
這三種物質之間只有兩種可能的關系:
一是,物質之間互不包含
那么,面就不應該包含線,
但是,幾何常識告訴我們,面由線構成,比如:長方形的邊界是四條線;
這就產生了矛盾,因為物質不同,所以面既不能包含線,但因為幾何定義,卻又必須包含線。
二是,物質之間存在包含關系
如果面的物質包含線的物質,
那么,面在構成時必然用到線的物質,
但這樣面實際就成了線的復合體,失去了作為二維圖形的獨立本質,
更為嚴重的是,如果面的物質包含線的物質,
那么,任何面在邏輯上都可以降維成一捆線,
而這就等于否定了面作為獨立幾何層級的必要性。
讓我們用一個比喻來理解一下,
假設做一個三層蛋糕,底層材料是蛋糕坯子,中層材料是奶油,頂層材料是水果;
如果它們是第一種情況,也就是材料完全不同,互不包含,
那么這個蛋糕就根本無法做出來,因為奶油無法粘在蛋糕坯子上,水果會從奶油上掉下來,
這相當于是否認了蛋糕是一個整體。
如果說它們是互相包含,也就是奶油中包含了蛋糕坯子,水果里又包含了奶油成分,
那么這三層本質上就變成了同一種材料的不同形態,這個三層蛋糕實際只是同一個材料的三種樣子,失去了層次分明的意義。
亞里士多德通過這個推理想要說明的是,幾何對象(線、面、體)的本質不能歸結為某種靜態的物質材料。
它們之間的關系是數學結構和空間邏輯的關系,而非物質組合的關系。
試圖用物質元素來解釋幾何,就像試圖用磚頭的化學成分來解釋建筑結構一樣——雖然磚頭是必要的,但真正決定這是墻還是拱門的是形式、關系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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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再者,數何能由“單與眾”組成,他們并未試作解釋;
可是不管他們作何解釋,那些主張“由1與未定之2”來制數的人所面對著的諸駁議,他們也得接受。
解釋:
再說,對于“數怎么能從單一和眾多這兩個東西組合而成”這個問題,
那些持此觀點的人根本沒有嘗試去解釋清楚。
當時,除了柏拉圖學派的1與未定之2外,還有其他哲學家提出數的本原是單和眾,
亞里士多德指出,這些人的理論是不完整的、敷衍的,
根本就沒有說明這對抽象原理具體是怎么操作的,
也就是說,到底是怎么生成2、3這些具體的、各不相同的數。
無論他們事后如何解釋、修補,所有那些用來反駁“用1和未定之2來制造數”這個理論的論據,他們也都得全盤接受、無法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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