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的領土變遷史,是一部浸滿屈辱與抗爭的史詩。從香港、澳門的順利回歸,到威海衛、廣州灣等租借地的收復,諸多曾被列強侵占的土地終回祖國懷抱。但反觀歷史上被沙俄(及后續蘇聯、俄羅斯)侵占的超過150萬平方公里領土,除阿巴該圖洲渚等少數區域通過談判部分回歸外,大部分至今未能收回。這一差異并非偶然,而是歷史經緯、國際法理、地緣政治與現實利益多重因素交織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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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土回歸的核心前提,往往是不平等條約的性質認定與履約狀態。香港、澳門的回歸,本質是殖民租借條約的到期終止或通過談判解除。《南京條約》《北京條約》中關于香港的割讓與租借條款,始終被中國政府認定為不平等條約,且租借期限有明確界定(如新界99年租期),這為后續談判提供了清晰的法理依據。而沙俄侵占中國領土的系列條約,雖同樣是在武力脅迫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但歷史演變中形成了特殊的“既成事實”。從1858年《璦琿條約》割占黑龍江以北60萬平方公里土地,到1860年《中俄北京條約》侵占烏蘇里江以東40萬平方公里領土,再到1864年《勘分西北界約記》掠奪西北44萬平方公里土地,沙俄通過條約體系完成了對領土的“合法化”侵占,并迅速實施移民實邊、行政管轄,將這些土地深度納入自身疆域管理體系。更關鍵的是,蘇聯時期及俄羅斯聯邦成立后,始終將這些領土視為“合法疆域”,相關條約被其納入歷史疆域的法理基礎,這與其他列強承認租借地性質的態度形成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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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緣政治格局的差異,構成了領土回歸的另一重關鍵變量。近代中國被割讓或租借的土地中,除俄占區域外,多為海疆或交通要道的局部地塊,涉及的列強如英國、葡萄牙等,其本土與中國遠隔重洋,對這些土地的控制依賴海上霸權與殖民統治秩序。隨著二戰后殖民體系瓦解、中國國力崛起,列強已無足夠實力維持遠途殖民統治,通過談判歸還領土成為雙方共贏的選擇。而沙俄及后續的蘇聯、俄羅斯,與中國陸地接壤,其對遠東領土的控制是基于陸地擴張的戰略布局,這些土地不僅是其遠東戰略安全的屏障,更是資源儲備與地緣影響力的核心區域。俄羅斯作為軍事強國,始終將遠東領土視為核心利益,其“寸土不讓”的立場背后,是對遠東戰略安全的極致考量——失去這些土地,俄羅斯將喪失在太平洋沿岸的戰略縱深與出海口,地緣生存空間將被大幅壓縮。這種與國家生存命脈深度綁定的領土利益,使得談判收回的難度遠超其他殖民租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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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機遇與現實利益的權衡,進一步固化了這一局面。20世紀以來,中國曾多次面臨領土維權的歷史節點,但均因復雜局勢未能實現大規模領土收回。民國時期,政府雖宣布《滿洲里條約》等無效,但受制于內戰與外患,無力實際推進領土收復;新中國成立后,中蘇關系經歷結盟與對抗的波折,邊境談判多次中斷,直到蘇聯解體后,中俄才重啟邊界問題磋商。2005年《中俄國界東段補充協議》的簽署,標志著兩國徹底解決邊界爭端,這一結果的達成,是基于雙方共同的戰略利益——中國需要穩定的北部邊境環境推進發展,俄羅斯需要東部鄰國的合作應對西方壓力。在這一現實訴求下,雙方選擇尊重歷史形成的邊界現狀,以條約形式固化邊界劃分,而非執著于歷史上的領土訴求。反觀香港、澳門的回歸,恰逢冷戰結束、殖民體系崩潰的歷史機遇,中國的國力崛起與國際社會對殖民主義的否定,形成了有利于領土收回的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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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深思的是,領土問題的本質始終是國家實力的博弈與利益的平衡。阿巴該圖洲渚的部分回歸,證明通過平等談判解決邊界爭端的可能性——這片被《滿洲里條約》割占的土地,歷經近百年博弈,最終在中俄互信的基礎上實現部分回歸,既體現了“寸土必爭”的民族信念,也彰顯了務實外交的智慧。而大部分俄占土地未能收回的現實,更深刻揭示了一個真理:領土完整的維護,根本在于國家實力的強盛,但領土問題的解決,同樣需要兼顧歷史經緯與現實利益,在國家核心利益與和平發展大局中尋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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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未能收回的土地,是近代中國國力衰微的歷史印記;而香港、澳門的回歸與邊界問題的和平解決,則是當代中國崛起的有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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