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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馬白日狂想
編輯|宋可馨
審核 |朱依林 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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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巴基斯坦是一個“出生即命運”的國度:政客的兒子大概率依然是政客,商人的后代繼承壟斷,而農民的子孫也很難跳出貧困的輪回。
這種僵化在伊斯蘭堡的權力走廊尤為明顯。除了布托和謝里夫這兩大超級豪門,還有Gillani、Qureshi、Chaudhary等政治世家對議會的壟斷。
從中央到地方,權力更替高度家族化。據估算,巴基斯坦2024年大選后國民議會中,約50%議員來自政治家族。四省議會中約40-60%當選省議員來自政治家族。
宗教職位往往也是家族化的。比如,巴宗教政黨JUI-F領袖法茲魯爾·拉赫曼 (Fazl-ur-Rehman),就是前任領袖的兒子。
理論上允許普通人通過考試(CSS Exam)改變命運的公務員體系,在現實中也變成了一場世襲的游戲。
CSS考試的核心競爭力是英語寫作和面試,只有讀過昂貴私立學校的精英子弟,才能掌握地道的英式英語和西式思維,最后通過老一輩官僚的“品味篩選”。公立學校(烏爾都語教學)出來的窮人孩子,在起跑線上就輸了。
政治被家族壟斷,行政被階層鎖死,普通人向上的通道幾乎被堵死。
巴基斯坦的社會流動是怎么停滯的?
一、英國人的“賦權”
在巴基斯坦社會結構中,宗族、大地主、部落首領原本就存在,他們的權力往往受制于皇權的更替或部落內部博弈,具有一定的流動性。
然而,英國人為了維持帝國穩定,凍結了原有的權力階層,堵死底層的上升和反抗通道。
在俾路支,部落首領薩達爾(Sardar)權力雖大,但建立在與族人的互惠契約之上。如果薩達爾不能帶來戰利品或公正,族人會選擇背離,甚至支持其競爭對手。
英國人來了以后,通過“桑德曼體系”直接向薩達爾輸送資金并允許其組建私兵(Levies),在部落內實行部落法(Jirga Law)。有了帝國的暴力背書,薩達爾不再需要討好族人,從部落保衛者異化成了部落暴君。
信德、旁遮普南部的大地主最初只是皇帝的包稅人,權力隨時可被收回,農民也有渠道向上抗議。
英國人卻賦予了地主土地永久私有權以及榮譽法官的行政司法大權。這不僅把他們變成了土皇帝,更剝奪了農民向國家上訴的權利。
旁遮普中部(如拉合爾、古吉蘭瓦拉等)原本就有親戚關系的宗族(Biradari)。
英國人通過《1900年土地轉讓法》,人為劃分了“農業部落”與“非農業部落”(如印度教商販、城市中產),非農業部落禁止購買農業部落的土地。這為特定的農業宗族打造了一個“保護罩”,進化為排他性的利益集團。
西北邊境(現開普省)情況最為特殊,普什圖人信奉普什圖瓦里,堅持兄弟均分土地和絕對平等,這天然抵制了大地主階層的形成。
盡管英國人試圖通過津貼扶持聽話的官方長老(Maliks)建立代理人統治,但在普什圖人“每個人都是自己的國王”的文化下,這種嘗試未能建立起像信德或俾路支那樣穩固的控制結構。
二、獨立后的變異
英國人走后,原有的權力階層并未發生實質性改變,這源于尷尬的人才真空。
長期的愚民政策,以及宗教保守勢力對現代教育的抵制,巴基斯坦本土極度缺乏律師、教師和記者等中產階級,更沒有像印度國大黨那樣深入基層的政黨組織。
國父阿里·真納和少數穆哈吉爾精英為贏得巴基斯坦,只能依賴在基層擁有絕對控制力的地主。這導致大量的旁遮普和信德地主從一開始就“帶資進組”,占據了統治階層和省議會的核心位置。
這些地主們獨立初期通過進入省議會,掌握了更可怕的武器,對警察的“非正式調動權”。地主作為省議員,可以決定當地警長的任命。于是,警察局政治取代了舊式家法。
后來上臺的阿尤布·汗和阿里·布托,為了鞏固自身權利,都需要地主的支持,這也導致二者的“土地改革”并不徹底,反而促成了一些地主權力的“現代化轉型”。
1959年,阿尤布·汗廢除了英國留下的《土地轉讓法》,允許土地自由買賣。表面上看這是打破土地壟斷,但實際上,憑借英國殖民時期積累的先發優勢,那些原本就富裕的宗族(如賈特人、阿賴人)利用手中的資本兼并了更多土地。
同時,在旁遮普文化中,土地被視為榮譽(Izzat),極少流向外人。于是,財富在宗族內部瘋狂滾雪球。
這些家族并沒有止步于農業,而是將土地資本投入到了工業中,轉型為農業-工業復合精英。他們既是地主,也是工廠主,更是政客。
相比之下,俾路支經歷的則是法律的失效。
1976年,阿里·布托通過了《廢除薩達爾制度法》(System of Sardari Abolition Act),試圖在法律上取消部落首領的特權。
但國家機器(警察/法院)根本進不去部落區。在缺乏國家治理真空地帶,薩達爾依然掌握著實際的暴力機器征召隊和司法解釋權部落法庭。法律雖然廢除了頭銜,但沒能廢除權力。
開普省有著傳統的地主(Khans)和強大的宗教領袖(Mullahs),但流動的經濟催生了第三股力量——商業新貴(Contractors)。
普什圖人憑借極強的外出闖蕩能力,積累了大量不依賴土地的財富。這批“暴發戶”回鄉后,通過“金錢換選票”的方式進入議會。這使得開普省成為了巴基斯坦唯一一個階層流動性尚存、政黨輪替頻繁的省份。
三、 齊亞哈克的“毒藥”
傳統權貴階層并非不可戰勝。1970年大選中,阿里布托領導的PPP橫掃旁遮普中部和北部地區,大量的中產階級(律師、醫生、工程師)甚至底層活動家,進入國民議會。
這批人本可以形成新的政治階層。
然而,這一進程被齊亞·哈克打斷了。1985年,為了防止PPP卷土重來,齊亞舉行“無黨派選舉”。他剝奪了政黨的選舉符號,選民退回到依靠關系投票。
結果,地主和部落首領憑借家族勢力卷土重來,重新占據了國民議會。
為了控制這群散沙般的獨立議員,時任總理居內久發明了一種維持忠誠的毒藥——“議員發展基金”。
國家直接給每個議員發放巨額資金,名義上是修路,實際上成了議員的私家金庫。議員利用這筆錢給親戚承包工程、給支持者修水管,以此建立私人的恩庇網絡。
這種“公款私用”產生了深遠的政治后果:政治資本被“私人化”了。
因為路是議員以個人名義修的,警察是議員靠個人面子搞定的,這種恩情和關系網只人,不認黨。當老議員退休時,只有他的兒子能繼承這份龐大的人情債和關系網。因此,議席變成了家族資產。
到了1988年恢復黨派選舉時,新來的挑戰者發現自己面臨著絕望的準入門檻。因為1985年選上的那批人,已經利用公款修了路,安插了親戚當警察。
這種游戲規則一旦確立,就停不下來了。后來的謝里夫、布托都需要拉攏這些自帶票倉的人(Electables),靠意識形態玩不轉了。
作為這種交易的潤滑劑,“議員發展資金”從未消失,而是換了多個馬甲,比如可持續發展目標計劃 (SDGs Achievement Programme/SAP)。
IMF 2025年治理與腐敗報告的批評,這種“自由裁量分配”至今仍是加劇不透明與腐敗的根源。
四、死循環
不過,地方權貴(宗族長、大地主、商人)和政黨的關系后來又發生了微妙變化。
地方權貴雖然在選區有影響力,但如果他們單干,充其量只是個無權的獨立議員。要想在國家層面分蛋糕,或者獲得更高級別的保護,必須掛靠大黨。
PML-N、PPP、PTI這種全國性政黨自帶政黨品牌(選民認黨不認人)、政黨機器支持(宣傳、組織、拉票),上臺后更容易分到部長、委員會主席等職位。
地主們需要向政黨繳納高額的“門票費”(Ticket Fees),換取當選后對警察局和行政機構的控制權。
這導致了一個死循環:
普通人付不起高昂的“門票費”,也無法提供“宗族選票”,永遠進不了核心權力圈子。而權貴家族因為有祖傳的資本和票倉,實現了權力的代代相傳。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打工牛馬的狂想“2025年12月26日文章,原標題為《 巴基斯坦的社會階層為什么僵化了? 》。
本期編輯:宋可馨
本期審核:朱依林 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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