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華夏銀行發布公告指出,該行于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方宜華夏銀行首席風險官任職資格的批復》,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已核準方宜擔任該行首席風險官的任職資格。方宜擔任華夏銀行首席風險官的任期自核準日2025年12月22日起生效,至該行第九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同一天,湖南金融監管局發布關于譚霞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首席風險官任職資格的批復,核準譚霞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首席風險官的任職資格。
公開資料顯示,劉小莉于1月9日出任華夏銀行首席風險官,10月24日即因“工作變動”離任,在任僅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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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其離任前一個月,華夏銀行剛收到當季全國最高額罰單。三季度,銀行機構共收到3筆6000萬元以上的大額罰單。華夏銀行因貸款、票據、同業等業務管理不審慎,及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被罰沒8725萬元,為當季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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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2025年以來部分罰單情況)
業內人士分析,“火速換將”一方面反映出首席風險官崗位面臨巨大壓力與挑戰,適應期顯著縮短;另一方面也體現出銀行管理層在風控戰略執行上求快求變,若人選不匹配即迅速調整的緊迫心態。
官網資料顯示,華夏銀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首鋼總公司(現已更名為:首鋼集團有限公司)獨資組建成立的全國性商業銀行。1995年3月,實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代碼:600015),成為全國第五家上市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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