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12月28日,天津一名刑辯何姓律師的社交平臺賬號在介紹中稱自己是“警嫂”,“愛人是市局經偵辦案警官”,引發關注和質疑,28日下午,記者注意到,該何姓律師已經清空賬號發布視頻,簡介中亦刪除相關內容。
該何姓律師受訪時稱,看到網上“實力坑夫”“勾兌”等之類的說法很崩潰,自己完全沒有此類想法。其常年做經濟類刑案,原意是想著一線辦案人員更專業,更接觸實踐,寫這句話是想說明自己能夠給當事人提供更專業、更落地的解答。(據12月29日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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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偵警察的配偶當經濟類刑案律師,不合適吧。這并非網友想多了,政法隊伍早有明確約束。
依照公務員法規定,親屬在公檢法系統工作不會影響律師的執業資格,但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需遵守相應的回避制度,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范,確保案件處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不當影響。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相繼出臺了干警親屬的“禁業清單”,要求法院、檢察院干警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得在其任職單位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就是為了防止公檢法人員利用職權影響案件審理,杜絕利益輸送和司法腐敗,維護司法執法公正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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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經濟類刑案領域8年的何律師,理應懂得行業底線,嚴守職業規范,為何在社交平臺的公開宣傳中,著意突出配偶的經偵警察身份?這本身就是一種“踩紅線”的暗示,暴露出危險虛榮的炫權心態。
何律師自稱,如此簡介是想“體現實戰經驗”,那為何不通過分享實戰案例,提供專業法律解讀來呈現,而是要掛出“經偵警官家屬”這塊招牌?無非是試圖借助配偶的公權力身份,給人一種“背后有人”“能走特殊渠道”的感覺,為自己鍍上“能量光環”,從而招攬更多業務。
無論本意如何,其行為都無可避免地構成對公眾的嚴重誤導,引發公眾對司法公正的質疑,破壞律師行業和警察隊伍的信譽和形象。
法律行業的核心價值是法治信仰與專業能力,而非裙帶關系與人情門路。這種小心思不僅不高明,反而暴露其自身法律知識的欠缺和輿論敏感性的匱乏,弄巧成拙,堪稱“敗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何律師的配偶真的是經偵警官,那么她在當地從事經濟犯罪案件的辯護代理,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其宣傳中提及的“在不利情況下,爭取到不起訴”等表述,是否涉及更深層次的違規操作?她過往的執業活動中是否存在利用“警嫂”身份不當接觸案件、干擾辦案的情形?亟待監管部門深入調查。事件不能止于“刪除簡介,清空賬號”,徹查可能存在的實質違規,才是維護司法公正的應有之義。
社交平臺如今已成為個人品牌宣傳的重要陣地,各行各業都想打造鮮明的個人IP,實現流量變現,但網絡既是宣傳的擴音器,也是監督的探照燈;既連接廣闊無垠的天地,也能讓蠅營狗茍無處藏身。
律師也好,警察也好,都是關乎社會公平正義,法律權威尊嚴的職業,更應眼睛里揉不得一粒沙子。時刻對特權思維保持警惕,對職業倫理心存戒懼,對法治公平永葆初心。總想著“炫權擦邊球”、暗示自己“背后有人”的營銷套路,或許能短暫吸引眼球,但最終難逃公眾審視和規則約束,只會自釀苦果,玩火自焚。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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