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教育培訓市場秩序,引導理性消費、促進機構合規經營,近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發布《涉教育培訓合同糾紛審判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及相關典型案例,系統梳理了近兩年相關案件的審理情況、爭議焦點,并發布典型案例與風險提示,引導消費者理性簽約、培訓機構合規經營,共同營造健康有序的教育培訓市場環境。
《白皮書》顯示,近年來涉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件涉眾性明顯,易引發群體糾紛。2025年前三季度,新收案件數同比增長11.65%,審結數同比上升47.05%,收案和審結數量呈增長態勢。個案金額多為數千至數萬元,屬于典型的小額糾紛。但由于培訓需求廣泛,案件基數大,總涉案金額可觀,關系眾多消費者切身利益。
糾紛多圍繞消費者訴請合同解除、費用返還、違約責任等核心問題展開,法律關系較為明確,事實認定相對簡單,適于類型化處理和標準化裁判。大多數案件以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這一結果表明,此類糾紛并非不可調和的根本對立,而是具備較強的協商化解基礎。
本次發布的5起典型案例,涵蓋了合同解除、機構停業、不實宣傳、退費計算、格式條款等常見爭議,從不同角度明確相應的裁判規則與行為指引。
其中的1起案件顯示,張某與上海某教育培訓公司簽訂注冊會計師培訓合同,合同約定了安心賠付條款,即未能通過考試則可申請賠付,但須滿足聽課率、作業達標率等具體條件。學籍期滿后,張某未通過考試,要求全額退費,遭培訓公司拒絕。張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查明,張某的聽課率、作業達標率均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賠付條件,故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該判決明確,消費者在選擇培訓服務時,應仔細閱讀并理解合同條款,不能僅依賴廣告宣傳或口頭承諾;教育機構應通過公平、透明的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另一起案件中,蔣某與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培訓合同,為其女兒提供賽事培訓輔導,并約定若未獲獎則繼續無償輔導直至獲獎。后該公司在合同期內閉店,其后蔣某的女兒自行獲得了獎項。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合同目的已實現,但公司提前閉店構成違約,未履行完畢全部服務義務。在衡量已提供服務價值、未履行部分價值及違約過錯后,基于公平原則,法院酌情判決該公司向蔣某返還部分費用。
該判決明確,在預付式消費中,教育培訓機構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應當退還未消費部分費用。任何“包獲獎”的承諾均伴隨履約風險,消費者應慎重考慮、仔細審查合同條款,機構則應注重服務過程的可驗收性及規范性。該裁判平衡保護了消費者權益與經營機構負擔,為同類糾紛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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