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梁傳松
通訊員 熊軼琳
湖北鄂州一男子在武漢與朋友聚餐,酒后叫了一名代駕,因不愿意多等15分鐘,便與代駕司機約定在高速收費站口碰頭,卻不想被執勤交警查獲,最終因酒駕被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
12月5日晚,省交管總隊高警一支隊鄂州大隊民警在武鄂高速龔家嶺收費站執勤時,發現進站口路邊停著一輛黑色小車,一男子從駕駛室下車后坐到后排。民警上前查看時聞到該男子身上散發著濃濃的酒氣,面對民警詢問,男子吳某很快承認是他開的車,但出發前已經叫了代駕,正在等著代駕碰頭。現場民警對吳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51mg/100ml,屬酒駕。
12月29日,吳某來鄂州大隊處理酒駕的違法行為。經詢問得知,吳某當天晚上和同事在武漢聚餐時喝了兩杯啤酒,飯后要送同事回鄂州,從餐館出來時就叫了代駕,但一看代駕過來還要15分鐘,心想反正自己喝得也不多,為了節省時間,他決定把車開到收費站和代駕碰頭,結果在站口被民警查獲。
最終,吳某因酒駕的違法行為被處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
交警提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吳某為了趕時間,明明已經叫了代駕還要去開車,就是抱有僥幸心理,覺得自己喝的不算多,開一段距離問題不大,結果還是被查,得不償失。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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