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斬殺線”這個詞在各大平臺迅速走紅,成了新的流量密碼。一些大V仿佛終于找到了“美帝崩塌”的決定性證據,聲稱在美國,一旦跌破貧困線,個人就會被制度“物理清除”;而另一部分解釋者,則急忙搬出“社會達爾文主義”等概念,試圖用學術術語為這種說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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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實話,這兩種敘事本質上都掉進了同一個議題設置的陷阱——圍繞一個專門收割情緒的偽命題,制造并放大了一場集體狂歡。其結果無非兩種:要么是真的不了解美國社會的運行邏輯,在認知不足的基礎上煽動輿論、收割流量;要么明知其存在明顯偏差,卻仍選擇順著情緒與算法起舞。
我經常去美國,既見過它的富裕與秩序,也見過它的混亂與失序;既看過其社會運行中的諸多弊端,也看過其制度設置的底線與邊界。正因如此,當輿論沉浸在對“美國斬殺線”的激烈討論中時,我反而覺得這種爭論多少有些失焦。
在操心大洋彼岸的“流浪漢”之前,不妨先把目光收回到現實生活中,問自己幾個更直接的問題:我們身邊,是否存在因投資或創業失敗而返貧的人?是否有人因生意破產而陷入絕境?是否有家庭因疾病而迅速墜入貧困?如果你此刻身無分文,能否順利走進醫院掛上號?哪怕生命垂危,沒有錢,急診會不會接診?
如果這些問題讓你沉默,那么把全部注意力投射到“美國斬殺線”,本身就是一種情緒轉移。
事實上,在美國,“斬殺線”不僅是一個偽命題,甚至可以說是一個邏輯完全倒置的笑話。不用全面論述,只講幾個基本事實。
第一,美國醫療的基本邏輯是:先救人,后算錢
許多人堅信:在美國,沒錢、沒保險,看病等于等死。現實恰恰相反。
美國有一項明確的聯邦法律——《緊急醫療處理與勞工法》(EMTALA)。法律規定:凡是接受聯邦醫療資金的醫院(覆蓋了絕大多數綜合性醫院),都必須對進入急診的患者進行醫學篩查,并在必要時提供穩定生命的治療,不得因沒錢、沒保險,甚至沒有合法身份而拒診。
美國就醫流程有一個非常鮮明的特點:先治療,后結算。這意味著,在醫院門口,并不存在所謂的“斬殺線”。哪怕是手術和住院,醫生也不會先與你談錢。在美國住院,不需要額外花錢聘請護工,住院期間的餐食也由醫院統一提供。而賬單通常在出院數周甚至數月后才會寄給你。
如果病人確實無力支付,費用要么由 Medicaid 等公共醫療項目覆蓋,要么計入醫院壞賬,要么通過慈善和非營利救助機制分擔。
這一規則對美國公民與外國人,甚至非法移民同樣適用。
十幾年前,我的一位朋友——某央媒駐美記者,一家三口在美國遭遇交通事故,被救援人員第一時間送往醫院。當時他們剛到美國,尚未購買醫療保險。出院后確實收到了數額驚人的賬單,但在如實說明收入情況后,最終只承擔了極小的、象征性的費用。
這并非個案,而是美國醫療體系中相當普遍的處理方式。美國醫院每年因慈善救助和無法收回而核銷的醫療費用,長期維持在數百億美元規模。
美國醫療體系當然可以被批評昂貴、低效、結構扭曲,但你很難指控它“見死不救”。
即便存在流浪者因病死亡的個案,也更可能與當事人拒絕治療或中途放棄醫療干預有關,而非制度性拒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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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交不起房租、還不起房貸,會發生什么?
首先,交不起房租,并不會立刻被趕到街頭。
美國各地對租客的法律保護相當嚴格,甚至有些過分,這是華人房東經常抱怨的一個現象。即便租客長期拖欠房租,房東也不能隨意驅逐租客,而必須啟動正式的司法程序(Eviction)。從書面通知到法院裁決,再到最終執行,往往需要數月甚至更長時間。
在此期間,租客依然擁有合法居住權,并有時間協商延期、分期付款,或尋求法律援助與社會救助。
其次,還不起房貸,也不會立刻失去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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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房主而言,銀行的止贖(Foreclosure)流程同樣漫長,通常伴隨著多輪通知、寬限期和談判空間。在不少州,個人還可以通過破產程序暫時中止止贖,爭取債務重組或出售房產的時間。
在這兩個階段,地方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往往會介入,提供租金補貼、臨時現金援助和法律咨詢,目的只有一個:盡量避免家庭直接墜入無家可歸狀態。
即便住房最終失守,個體也并非立刻被拋向街頭。以加州為例,自2019年以來,加州各級政府用于應對無家可歸問題的公共支出,累計已達兩百多億美元規模。折算下來,平均投入到每一位登記在案的無家可歸者身上的公共支出甚至接近或超過普通中產家庭的基本生活成本。
美國各大城市普遍存在由政府、教會和慈善機構提供的緊急收容所、過渡性住房和支持性住房。從制度安排上看,所有無家可歸者都可以得到住房救助。
第三,在“吃飯問題”上,更不存在社會斷供
在最基本的生存問題——吃飯上,美國社會的兜底機制反而更加穩定、冗余度也更高。
在慈善體系層面,全美擁有200 多家大型食物銀行(Food Bank),以及數以萬計的社區分發點,覆蓋城市、郊區乃至偏遠地區。根據 Feeding America 等機構的統計數據,每年接受過免費食物援助的人次接近 5000 萬。
需要說明的是,美國的食物安全體系并非主要依賴慈善,而是以政府項目為主體。其中最核心的是 SNAP(補充營養援助計劃,俗稱“食品券”)。從總體規模看,政府主導的食品援助項目在資金體量和覆蓋人群上,數倍高于慈善系統。
在具體執行層面,這些食物援助項目的門檻普遍不高。許多社區層面的食物分發并不要求復雜的資格審查,也不以身份、信用記錄或過往經歷為前提。對許多人而言,只要愿意前往指定地點排隊,就能夠獲得免費食物。
那么問題來了:既然兜底存在,為什么流浪漢依然滿街?
這恰恰是“斬殺線”敘事者刻意回避的核心問題。
你想想,美國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之一,為什么不干脆把流浪漢“管起來”?集中收容、統一安置,城市不就“干凈”了嗎?
答案很簡單:美國聯邦和地方各級政府都沒有這樣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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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起聯邦法院判例(如 Martin v. Boise)中,法院明確裁定:在政府無法提供充足、可接受、可選擇的收容資源之前,警方無權僅因“露宿街頭”而驅逐或處罰無家可歸者。
即便提供了收容所,只要當事人拒絕入住——例如不接受禁酒、禁毒、門禁或集體管理規則——政府也不能強制安置。
換句話說,在美國,流浪并不完全等同于“被拋棄”,而是一種被法律容忍的個人選擇。
現實中,長期流浪于街頭的人群中,有相當比例是嚴重精神疾病患者或長期成癮者。他們往往不愿進入常規社會秩序,也不愿接受收容機構的管理與照護,他們失去了“正常思維”,就愿意露宿街頭。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只要不構成直接的公共安全威脅,沒有任何機構可以驅逐他們,抓捕他們,或強制他們放棄這種生活方式。
因此,氣候相對溫和、福利與慈善資源更為集中的州,自然成為這類人群的主要聚集地;而城市中人流密集、生活便利的核心區域,往往是他們最常選擇的棲居空間。
真正缺失的,不是錢,而是強制權力
以美國的財政能力,養活幾十萬流浪人口并不困難。如果美國法律允許政府強制驅逐、強制收容、強制治療、強制隔離——你今天看到的很多“亂象”,會迅速消失。
但美國人寧愿忍受市容的骯臟和治安的隱憂,也不愿賦予政府“抓捕”的權力。因為今天政府能以“市容”名義強行帶走流浪漢,明天就能以同樣的理由強行帶走其他人。
此外,美國是一個不太在乎“面子”的國家。它不會為了國家形象或城市市容,輕易越過個人權利這條線。而美國媒體更是以批判政府和曝光社會問題為使命,因此,才讓你看到了所謂的“斬殺線”。
美帝“水深火熱”幾十年了,不用替他操心
近期,還有一個同樣被炒得很熱、同樣與美國有關的“熱點”——某位老藝術家在美國加州半山豪宅的寬大露臺上一邊拉手風琴,一邊和眾人一起高唱愛國歌曲。
在我看來,這件事一點都不違和。因為無論是他的成就、聲望、財富,還是今天能夠在美國從容生活的現實基礎,都是偉大祖國給予他的。他歌頌祖國,一定是真情實感的自然流露,絕非虛偽表演。
他與許多相信“美國斬殺線”的人,最大的區別在于——他根本不需要操心這種問題。他無論在哪里生活——中國或美國——都有能力把日子過得體面、從容。因為,他有選擇權。
所以,真的沒必要再替那個“萬惡卻富得流油”的美帝操心了。與其對著手機屏幕義憤填膺,不如低頭看看自己的房貸,想想孩子的就業,再算算養老金是否足夠覆蓋不可預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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